金融中介佣金价格_金融中介提成比例
1.直接融资中的中间人与间接融资的金融中介的根本区别是什么
2.互联网会对金融中介带来什么样的冲击
3.怎么用“规模经济”来解释金融中介机构的作用最好带个例子说明
4.商业银行和投行的区别
5.期权怎么开户
6.国际收支交易编码表
7.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的区别?
直接融资中的中间人与间接融资的金融中介的根本区别是什么
现金流是否经过该中间人是其主要区别,获利模式也不同。
直接融资,比如公司发债券,中间人仅负责一些债券发行事务,以及包销代销,也就是帮忙找到债券买家,一般获得佣金收入或承销费用;
间接融资,一般指银行贷款,存款人将现金存入银行,银行再贷给需要资金的企业,赚取利息差。
直接融资:是指货币资金供给者和货币资金需求者之间直接发生的信用关系。双方可以直接协商或在公开市场上由货币资金供给者直接购入债券或股票。
通常情况下,由经纪人或证券商来安排这类交易。直接融资的主要特征是:货币资金需求者自身直接发行融资凭证给货币资金供给者,证券商、经纪人等中间人的作用只是牵线搭桥并收取佣金。
间接融资:是指货币资金供给者与货币资金需求者之间的资金融通通过各种金融机构中介来进行。
金融中介机构发行各式资金凭证给货币资金供给者,获得货币资金后,再以贷款或投资的形式购入货币资金需求者的债务凭证,以此融通货币资金供给者与货币资金需求者之间的资金凭证。
间接融资的主要特征是,金融中介自身发行间接债务凭证,将货币资金供给者的货币引向货币资金需求者。
(2)两大融资方式各自的优点:
间接融资:
①间接融资方式中的金融机构可方便迅速低廉地获取必要的情报;
②使交易双方获得低成本的交易服务,享受规模收益的好处;
③分散投资、减少风险;
④间接融资工具流动性相对高而风险相对小,可满足许多谨慎投资者的需要。
直接融资:
①能使资金需求者获得长期资金来源;
②引导资金合理流动,推动资金的合理配置;
③具有加速资本积累的杠杆作用,使社会生产规模迅速扩大,从而推动资金(资本)的积累和国民经济的发展。
(3)两大融资方式的优点对应对方在发挥融资功能时的融资劣势,在发挥各自优势的同时可以弥补对方的不足,从而构成一个功能相对完善的融资体系。
互联网会对金融中介带来什么样的冲击
当利率市场化来敲门 ——互联网给金融行业带来的冲击(一)
《红周刊(博客,微博)》作者记者 袁园
编者按:在一个偌大的房间里,只知道将钱存在银行的人们沉睡着,银行的工作人员悄悄出去把门关严,并喃喃自语道:“傻子才把这些利率2%的储户
叫醒”。由于银行还需要增量来提升存款竞争力,便在房间门口和小商贩做起了小生意,“我给你利率4%,你帮我吆喝吆喝,怎么样?”小商贩盘算着差价满心欢
喜。日子久了,沉睡的人们开始慢慢醒来……
“小商贩没有投资实体经济和流动性管理的能力,也没有广泛吸收存款的能力,如果一定要做这样的事情,就要受到和银行一样的监管。随着利率市场化,银行就会走进房间进行吆喝。”
——互联网金融正在成为一个新的闯入者,加速利率市场化的到来。
嘉宾简介
雷曜: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综合政策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互联网时代:追寻金融的新起点》作者之一。
邓建鹏: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金融论坛互联网金融中心研究员,《互联网金融法律与风险控制》作者之一。
互联网金融迎合了长尾需求
《红周刊》: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是否有区别,您怎样理解?
邓建鹏:互联网金融注重满足个性化和多样化的需求,满足这种需求以技术提升为前提。此前银行贷款以及其它金融产品大多数是标准化产品,银行设计
这些产品时首先是从自身作为思考的出发点。自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机构互联网化即从这种思路出发。互联网金融则主要从客户角度出发推出产品,比如余
额宝。所以传统金融的互联网化与现在的互联网金融存在区别,将来两者间的差异可能将会越来越小。
《红周刊》:您认为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什么?
雷曜: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仍是金融,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众筹等等都是互联网金融,它们仍是现有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改进与延伸。互联网一些新理念、商业模式、技术给金融行业发展带来新的机会。金融是一个服务行业,对消费者而言,不管谁来提供,最终的需求是好的服务。
邓建鹏: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运用互联网思维和互联网技术提供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包括了分享、平等、民主和协作的理念。互联网金融发展动力来自于民间金融,互联网金融之所以有生命力,其重要原因是它迎合了民间80%被传统金融所抛弃的长尾客户的需求。
《红周刊》: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经济格局中将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邓建鹏:一是促进利率市场化;二是为金融业的改革带来巨大动力;三是弥补传统金融机构的不足,尤其是为传统金融机构不重视的人群提供金融产品与服务。
《红周刊》:请二位简单概括一下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模式有哪些?
雷曜:目前暂时可以总结为三类比较典型的产品和服务:第一,传统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提供服务;第二,电子支付以及其延伸服务,非金
融机构在银行卡单、互联网支付等细分领域市场逐步成熟,交易渠道也从网络支付延伸至移动支付、电视支付、电话支付等;第三,网络借贷和众筹融资等新兴形式
正在兴起。
邓建鹏:互联网金融各产业领域尚在不断分化组合及高速发展之中,尚未定型,以模式论未必适合。互联网金融关键要把握两个要素:第一是货币虚拟
化、电子化;第二是支付的网络化、移动化。在技术上,这两者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根基。互联网金融产业领域包括第三方支付、“宝宝类”互联网直销基金、
P2P网络借贷、第四种互联网金融的产业领域——众筹、第五种互联网金融产业领域——互联网保险。除此之外,还有其它的产业领域,不便分类。这包括供应链金融(如京东“京保贝”)、网络虚拟货币,比如比特币、瑞波币,其中的瑞波支付极具市场前景;金融信息服务网站,比如挖财网、铜板街等免费记帐与理财的网站。
颠覆?只是补充!
《红周刊》:很多人使用“颠覆”这个词来形容互联网对金融的影响,您认为准确吗?
雷曜:非金融机构电子支付及延伸服务,更多是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和商业模式的创新,这也为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提供了新思路。同时互联网金融对银行业提供的支付、结算等服务形成了市场挤压,冲击了现有的竞争格局和经营理念。
但我们要清楚认识到,金融实质并未改变。长期以来,金融业都是信息技术推动的主要行业之一,传统金融机构在数据集成、应用以及供应链金融服务市
场具有独特优势。面对互联网的浪潮,传统金融业务和互联网金融本质上可以看做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的冲突在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下的放大。其实,传统金融机
构在互联网金融方面的劣势并非因为技术或者创新能力不足,而是对非传统客户的服务覆盖方面缺乏主动性。
邓建鹏:近5年还谈不上互联网颠覆金融,主要是运用互联网技术,使得金融业态在近年有了重大改观,如余额宝以及其它宝宝类产品成为全民理财意识
觉醒的启动器;如P2P网贷为过去几乎无法从银行融资的客户(三农、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提供了巨大的融资便利。但也要看到,这些改变更多是弥补性的,
比如主要是服务那些被传统金融业所抛弃的客户。但随着移动互联网金融、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成熟与运用,将来互联网金融会进一步蚕食传统金融的固有的领
域。在这个过程中,将迫使传统金融业自我革新。因此,最终结果是两者共存。
《红周刊》:有一种观点认为,随着制度的放开、互联网的平等特性将使得传统金融中介的功能逐渐被摒弃,即互联网金融能够实现金融的“去中介化”?
雷曜:金融本身就是服务行业,先天具有中介的属性,去中介化就是去金融化。金融行业为什么会存在?就是因为大量的资金提供者和使用者之间存在信
息的不对称,需要一个平台有效整合信息形成定价,以及风险评估。我们很难想象去掉这个中介,“能够去掉”意味着这个中介是非常简单的,这是不可能的!无非
是中介的机制跟此前有一个改变,但是这种改变一直存在,这只是金融行业进化过程中的其中一步,而不是最后一步。
邓建鹏:互联网金融能使金融的“中介”性质大大弱化,但是完全去中介化估计很难。互联网金融很多产业领域本身就是中介,比如P2P网贷平台,本质上就是借贷信息服务中介。
互联网金融挑战传统银行
《红周刊》:对传统银行业而言,互联网金融是危,还是机?
雷曜:互联网金融主要在支付、信贷、客户基础三个方面给传统银行带来了严峻挑战。互联网提供了一些新的技术、商业模式和客户体验,银行不是没有
这方面的意识,但为什么还是被民间机构抢了先机?因为银行状况很好,不需要去改变,或者说也在改变,但步子不会那么大。对银行来说,最大的冲击是意识上的
改变,不要因为支行开得多,就可以不重视小额;不要以安全第一,就忽视了便利。这都是对传统金融机构的提醒,是以一种拿走市场份额的方式在提醒。传统金融
机构的力量和优势还是很明显,当然其中也存在很多难点,比如对小微企业服务的问题,在符合金融监管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应该更多鼓励民间机构和传统机构一起
来解决问题,而不是对立的。
邓建鹏:目前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而言还谈不上危险。互联网金融的爆发,让银行看到了改革的方向和动力,或者说潜在的压力。但是,如果传统银行不借势自我改革,在5年以后,互联网金融发展壮大,并且必将出现若干互联网金融巨头,到那时曾经的机会将变成危险。
《红周刊》:互联网金融对券商、银行、保险有多大的冲击?影响有限还是致命打击?影响主要体现在哪些业务模式上?
邓建鹏:近5年,券商、银行的中介性质弱化,其传统盈利将下降。券商近年降低佣金即是表现之一,因此他们不得不提供其它增值服务。保险业逐渐互
联网化,线下保险销售中介人员减少。在理论上,互联金融发展的未来将演变成人人金融,每个人成为自主金融,对中介性质的传统金融机构依赖大大减少。
《红周刊》:怎样定位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行互联网之间的竞争关系?
雷曜:我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的规模不断提高,过去7年年均增速达到111%,其中支付宝凭借电商平台的优势占据50%的市场份额,财付通市场占
有率约20%,银联10%,其他第三方支付机构主要走细分市场专业化道路。这打破了传统商业的格局,也彻底打破了旧有的支付和交易格局。
传统银行的网络化,比如手机银行在用户体验上面临第三方支付的巨大竞争,在账户开立、非本行客户跨行交易上,与第三方支付机构相比处于弱势;在B2C结算业务中不直接掌握客户信息,一定程度上沦为第三方支付的后台服务。
但是从本质上来说,部分非金融机构支付具有类似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功能,沉淀资金相当于吸收的存款,而且沉淀资金由于没有类似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制度,其信用扩张的能力要远远强于商业银行,这就存在了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支付安全等问题。
《红周刊》:第三方支付也是一片红海,现在很多电商有自建或者意图收购支付公司,如支付宝、财付通、百度钱包等,未来这个市场的竞争格局将会怎样?
雷曜:互联网的技术发展很快,现在规模小的未必将来就是小的,现在尝试的一种商业模式将来未必就不会成功,互联网金融的时代不是比大小,都有机会。
分类监管成为大方向
《红周刊》: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就是监管。未来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政策导向倾向于什么方向?
雷曜:第一,互联网金融本身需要门槛,不能说只要是互联企业就可以随意从事金融;第二就是针对不同的子行业,门槛应有高低,对不同的资本应该更
公平一些。现在有一个误解,即对于互联网金融不应该监管严格。但金融是一个中介,首先应该考虑的是风险,而不是服务的对象是谁,这是问题的起点。另外,监
管也有成本的考虑,产品、资金的来源、接受监管的程度是一一对应的,这个规律不会因为互联网企业而改变,所以不管什么机构都应回归金融的本质。
具体来讲,互联网金融对于网络安全有更高的监管和评估要求,其所蕴含的系统风险不同于传统金融体系。借鉴国际上对不同金融机构的监管思路,我们
倾向于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机制与商业银行有一定差异。另外,改变传统的分业立法模式成为共识之一,转而适应金融综合化经营的发展趋势,从消费者角度横向立
法。同时,打破传统的按行业分类标准,如银行、保险、证券等,对相同性质的金融产品采用总括性的概念,在适用法律上不应存在根本差异。
邓建鹏:综合目前监管机构官员表态以及我个人的研究,未来政策导向更倾向于:新的业态监管要转变既有思路,要鼓励行业自身规则的引导,也即我称之为的“软法治理”;监管机构设置一些底线法则,如不非法集资、不设资金池、要有信息披露等。
《红周刊》:有人认为,互联网企业做金融现在风声水起是因为其游离在金融监管之外,即享受着“管制红利”,一旦统一监管,互联网企业所有的优势也就同步消失了,您怎么看?
雷曜:现在新兴互联网金融业务处于监管套利超常发展阶段。以余额宝为例,表面上,余额宝们把钱从银行账户转走,通过货币基金绕一圈,又以大额存
单的形式返回银行,对整个银行体系而言存款没有减少,但余额宝们转出的是银行储蓄存款,转入的是同业存款,在准备金等基础性金融管理制度上,显现出明显的
监管套利问题。同样P2P网贷平台能否真正按照“信息平台”模式运行,完全不涉及资金归集,在商业上否有持续发展的可能,还有待证明。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体现出他是特殊时期的产物,第一,我国金融体系市场化改革未完全到位,比如银行存款上限管制带来明显利差空间,另外我国对
银行存款仍存在隐形保障,人们同样认为互联网金融的理财产品也有政府兜底;第二,我国金融体系仍采用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而互联网金融企业监管
明显放松;第三,传统金融监管法律和手段明显滞后于互联网金融在技术和商业模式方面的发展。现在一些没有金融牌照的企业在从事金融活动,并不是没有一点规
矩和管理,一些活动是由法律来限制的,比如不能吸收公众存款,不能非法集资等,法律是底线。
邓建鹏:互联网企业做金融部分游离在监管之外,存在“管制红利”问题。但是,其与传统金融介入金融的性质不完全一样,比如网贷,本质上是金融信
息服务中介,不经手资金,与银行不同,所以统一监管是错误的,也是不可能的。完善合适的监管,正当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反而会正常成长起来。
《红周刊》:我国目前P2P行业的模式有三类,平台模式、担保模式、销售模式,但绝大部分是担保模式,如何看待这类公司风险——注册资本很少,但业务规模很大?带了担保的P2P其本质是否就是没有牌照的金融机构?
邓建鹏:P2P本质是借贷信息服务中介,现在国内许多网贷多少与这个本质存在差异,部分公司由信息中介变成信用中介,在这一点上,近似于没有牌照的金融机构。将来的监管要让网贷回归其本质。目前,网贷做信用中介,就算带了担保,风险仍较大。
《红周刊》:随着监管的落地,哪类新金融模式您觉得机会更大?您对新金融发展方向的看法是? 雷曜:阿里小贷摸索了一套新的风险管理的办法,非常有价值的一点是大数据。我们需要真正地利用大数据为普惠金融提供更好的服务,这是未来一个大
的方向和商机。大数据技术是互联网金融发挥独特优势的核心环节。随着金融供应链的发展,大数据和金融体系更加紧密联合,投资者通过上下游信息挖掘出核心企
业和卫星企业往来关系,评估企业财务状况;金融机构将客户消费行为、金融活动和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匹配,实现对客户“量身定制”个性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有利
于信贷风险控制;提供支付、结算、投资、融资等金融服务的新型信用中介和数据的结合更为灵活和主动
怎么用“规模经济”来解释金融中介机构的作用最好带个例子说明
金融中介机构能够利用规模经济的优势降低交易成本。例如,共同基金的购买规模大于个人投资者,它具有降低佣金的优势;
而银行的大规模交易能够使其法律和计算机等方面的成本保持在较低水平。规模经济有助于金融中介降低交易成本,它解释了金融机构为何能够存在及其对经济体系的重要性。金融中介机构的功能主要有信用创造、清算支付、资源配置、信息提供和风险管理等几个方面。
扩展资料:
金融中介的职能:
金融中介机构指对资金供给者吸收资金,再将资金对资金需求者融通的媒介机构。为达成中介的功能,金融中介机构通常发行各种次级证券,如定期存单、保险单等,以换取资金,而因为各种金融中介机构所发行次级证券的差异很大;
因此,经济学家即以这些差异作为对金融中介机构分类的依据。一般而言,发行货币性次级证券如存折、存单等的金融中介机构称为存款货币机构,而这些由存款货币机构发行的次级证券不但占存款货币机构负债的大部分;
一般而言,也是属於货币供给的一部分;至於非存款货币机构所发行的次级证券如保险单等,则占非存款货币机构负债的一大部分,而且这些次级证券也不属於货币供给的一部分。金融中介机构依是否发行货币间接请求权。
百度百科-规模效应
百度百科-金融中介机构
商业银行和投行的区别
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异同点\x0d\相同点:从本质上讲,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都是资金盈余与资金短缺者之间的中介,一方面使资金供给者能够充分利用多余的资金以获取收益,另一方面又帮助资金需求者获得所需资金以求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二者的功能是相同的。二者都充当了资金媒介的作用,促进了社会资源更有效的配置。 并且,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金融领域的创新和金融管制的放开,二者的区别日渐模糊。在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尤其是过去的这30年里,由于双方的竞争过于激烈,两者业务不断扩张,出现交叉,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在新的金融市场和金融工具等业务方面的竞争非常激烈。商业银行为了自身的发展,大量介入投资银行的业务,如场外衍生工具市场、金融服务行业等。二者利用各自的优势,为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提供一些包括建议、方法和工具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商业银行利用其广泛的业务、高水平的金融人才、丰富的业务经验、熟练的金融技能,在投资银行原本的业务领域与其展开激烈的竞争。所以,二者的界限越来越模糊,所经营的业务也趋同。\x0d\不同点:在发挥金融中介作用的过程中,投资银行的运作方式与商业银行有着很大的不同,投资银行是直接金融的金融中介,而商业银行则是间接融资的金融中介。投资银行作为直接金融的中介,仅充当中介人的角色,他为筹资者寻找合适的融资机会,为投资者寻找合适的投资机会。但在一般情况下,投资银行并不介入投资者和筹资者之间的权力与义务之中,只是收取佣金,投资者与筹资者直接拥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例如,投资者通过认购企业股票投资于企业,这是投资者就直接与企业发生了财产权利与义务关系,但投资银行并不介入其中,因此这种融资方式称做“直接融资方式”。 商业银行则不同,商业银行同时具有资金需求者和资金供给者的双重身份,对于存款人来说他是资金的需求方,存款人是资金的供给者;而对于贷款人而言,银行是资金供给方,贷款人是资金的需求者。在这种情况下,资金存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并不直接发生权利与义务,而是通过商业银行间接发生关系,双方不存在直接的合同约束,因此这种融资方式称作“间接融资方式”。\x0d\具体来说,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有以下七个方面的差别:\x0d\1) 从融资的方式来看,投资银行进行的是直接融资,并侧重长期融资;而商业银行进行的 是间接融资,并侧重短期融资。\x0d\2) 从基础业务来看,投资银行的基础业务是证券承销,而商业银行的基础业务是存贷款。\x0d\3) 从业务活动的领域来看,投资银行主要是在资本市场开展业务;而商业银行主要是在货 币市场开展业务。\x0d\4) 从利润的来源来看,投资银行是靠收取客户支付的佣金;而商业银行靠的是存贷款之间 的利率差。\x0d\5) 从经营的理念上来看,投资银行的经营理念是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稳健与开拓风险并 重;而商业银行追求的是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的结合,必须坚持稳健性的原则。\x0d\6) 从监管机构来看,投资银行的监管机构主要是证券监督委员会之类的机构;而商业银行 主要是受中央银行的监督和管理。\x0d\7) 从风险特征来看,对于投资银行,一般情况下,投资人面临的风险较大,投资银行风险 较小。对于商业银行,一般情况下,存款人面临的风险较小,而商业银行的风险较大。
期权怎么开户
期权开户分为两个渠道,证券和期货公司以及三方的期权分仓,需要注意的是相关期权资讯来源百度:财顺期权。期权开户后才能对期权品种进行交易,股票期权开通后可以交易的品种有50ETF期权、300ETF期权、500ETF期权、创业板ETF期权和深证100ETF期权。如果下个交易商品期权或股指期权则需要另外开户。
首先介绍下证券和期货公司的期权开户流程:
第一步,需要在手机上的证券交易软件进行股票期权实名认证,认证后会有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确认是否为本人开户。(实名认证前需要参与期权知识测试,建议最好先看书学习,有一定基础的可以直接准备考试)
第二步,需要到所属的证券公司携带身份证证件,与营业部工作人员开通两融和期货账户。
第三步,两融和期货开通后就可以办理股票期权账户了,开通后验资50万元即可开始交易。
期权分仓子账户的开户流程:
1.选择分仓:选择分仓时,在应该考虑其平台的安全性、佣金和费用、交易工具和支持的市场等方面。
2.签署协议:完成身份验证后,需要签署经纪商提供的协议。这些协议通常会解释平台的使用规则和条款。
3.验证实盘:交易的前提可以通过少量下单来验证软件是否为实盘,操作方式可以咨询所属的开户经理。
4.开始交易:存入资金后,就可以开始交易期权合约了。需要选择交易的期权合约类型、价格、到期日期等信息,并在交易所中购买合约。
(期权分仓是无需考试和验资的,对有经验的投资者来说是不错的选择。)
建议新手在交易前可以多操作模拟交易:
期权模拟交易是指通过模拟市场交易环境来进行虚拟交易,以便让交易者能够在实际投入真实资金之前测试他们的交易策略和技能。
1.减少风险:期权模拟交易可以让交易者在真实市场中测试他们的交易策略,但是并不需要使用真实资金进行交易,这样可以避免损失。
2.提高交易技能:模拟交易可以让交易者体验市场波动、学习如何操作交易平台、识别不同的交易机会等,从而帮助交易者提高他们的交易技能。
3.提高信心:通过进行期权模拟交易,交易者可以更好地了解市场,并提高他们在真实市场中的信心,减少由于缺乏信心而做出错误决策的可能性。
4.测试新的交易策略:交易者可以在虚拟市场中测试新的交易策略和想法,以便在实际交易中更好地进行应用。
5.期权交易的基础知识:了解期权的定义、要素、类型、价格和风险等方面,以及不同的交易策略和应用场景。
6.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期权交易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期权交易的监管机构、期权交易的纳税规定等。
期权交易平台:了解您打算使用的期权交易平台,包括平台的交易功能、费用、技术支持、安全性等方面。最好先在模拟账户上进行测试,以了解平台的使用方法和功能。
1.交易资金:了解您需要投入的资金金额,以及如何存款和提款。您需要考虑您的交易资金量,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交易目标,以选择合适的资金策略。
2.风险管理:了解期权交易的风险和如何控制风险。您需要了解风险控制的方法和策略,以便在交易中避免损失。
3.交易策略:了解不同的交易策略和应用场景,选择合适的交易策略。您需要考虑自己的交易目标、风险承受能力和市场情况,以选择合适的交易策略。
4.交易经验:在开立实际账户之前,您可以先在模拟账户上进行交易,以了解期权交易的市场环境和操作方式,积累交易经验和提高交易技能。
综上所述,开设期权交易账户之前,您需要了解期权交易的基础知识、相关法律法规、交易平台、交易资金、风险管理、交易策略和交易经验等方面。只有深入了解这些内容,并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进行考虑,才能更好地进行期权交易。
国际收支交易编码表
对公收入
0101 一般贸易 001
0104 补偿贸易
0105 来料加工装配贸易
0106 进料加工贸易
0107 寄售代销贸易
0108 边境小额贸易
0111 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
0112 租赁贸易
0114 出料加工贸易——指中国居民企业提供原材料、辅料和包装物料、商标、技术、设备等,非居民按合同规定进行加工,成品交给中方企业,外方收取加工费及部分由国外提供的原材料、辅料费用。注:本项只记录中方企业原材料、辅料等的出口。
0116 其它——统计无法归入上述各类正常贸易方式的其他正常贸易内容,要求在交易附言一栏描述该交易的具体内容。样品款的处理:样品款不分是否报关,均归入正常贸易的其他(0116)。
0201 预收货款——国外进口商在货物所有权并未变更之前付给中国国内的出口商。注:1、本项实行优先原则,无论何种方式的贸易,如系预收货款,应优先进入本项。2、大型机械制造过程中所收的进度款计入本项。
0202 第三国之间的转口贸易——本交易方式包括两种情况:1、非居民在中国从中国居民那里购买货物,在中国境内原封不动或稍为加工,再出售给第三国的交易方式;2、中国居民在另一国从非居民那里购买货物,在该国境内原封不动或稍为加工,再出售给第三国的交易方式。注:本项下只记录中国居民以此种交易方式将货物出售给非居民而收到的货款。
0203 远洋渔业销售
0204 远洋石油销售
0205 向非居民提供电、煤气、水等
0206 在港口为非居民运输工具提供的货物
0207 为非居民飞机、船舶等交通工具修理提供的货物
0208 商品退货——进口已支付后由于各种原因外国出口商又将货款退回给原国内进口商,并应在申报单上注明属退款及原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的申报号码。
0209 其它——不属于上述各项的其他特殊贸易内容。注:贸易项下索赔的处理:1、由于商品质量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而支付的赔偿费可被认作是商品的部分退款,计入商品退货(0208)项下;2、由于商品质量不好导致使用方额外经济损失而支付的赔偿计入国外支付的赔偿(3200项下)。
客运收入
1111 海运
1112 空运
1113 陆运
1114 其它 出口货运收入
1122 海运
1123 空运
1124 陆运
1125 其它——同我国进口货物运输有关的佣金、代理费等。 进口货运收入
1126 海运
1127 空运
1128 陆运
1129 其它
1130 港口服务
1210 非保险企业境外投保赔偿收入
1222 人寿险
1223 进出口货运险
1224 其它保险
1225 再保险收入(不含投资支出)
1226 其它保险收入
1310 因公旅游——非居民受企业委托、为商业目的或开会等进行的旅游;外国政府人员(但非长驻中国)、国际组织官员及随从为公务进行的旅游。
1320 因私旅游——并不具有商业目的和因公任务的旅游如度假、探亲、朝觐等。
1400 金融服务中介费、手续费等——中国居民为非居民提供金融中介及辅助服务。包括中介服务费用(信用证承兑、信贷额度、金融租赁及与外汇交易有关的服务费用);与有价证券交易(如期权、期货、资产管理)有关的佣金亦包括在内。
1500 通讯、邮电——中国居民为非居民提供的国际通讯服务。包括通过电话、电传、电报、电缆、广播卫星、电子邮件、传真等完成的声像和其他信息的传递;商业网络服务、电话会议和辅助活动;邮政邮递服务(信件、报纸等发文、邮箱出租)。
1600建筑安装服务、劳务承包——中国居民企业在国外完成的建筑项目和安装项目。注:1、中国居民企业在当地购买的建筑安装材料计入对公支出表的其他服务(1960)。2、因为对外承包工程而出口的货物计入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0111)。
1710 签证认证费
1720 外国使团经费
1730 其它——外国各级政府及国际组织在华的常驻机构工作人员个人所发生的开支等
1800 专利使用费和特许费——中国居民将其拥有的专利、版权的使用权出租给非居民而取得的收入。包括专利、版税以及商标、制作方法的经销权在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交易;另外包括通过许可证方式转让原版手稿的使用权。上述无形资产所有权的转让也计入本项。
1910 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中国居民为非居民提供与计算机及新闻有关的服务。包括数据库开发、储存、数据处理、编程、计算机维修、硬件咨询、软件开发;新闻代理服务,包括向新闻媒介提供新闻、照片、有关资料报道,以及直接且非批量定购的报纸和期刊。
1920 咨询费——中国居民为非居民提供咨询服务。包括法律咨询费、律师费、会计、审计和税务咨询费,以及提供咨询、指导或帮助企业运行的管理咨询费、市场调研费、顾问费、新产品的研究、应用开发费、认证费、建筑设计费、模具设计费、工程筹划、制图费、产品试验、验证费、技术服务及资料费、人事咨询费、商标注册费。
1930 教育、医疗、保健
1940 广告、宣传——中国居民为非居民提供广告、宣传服务。包括广告的设计、创作、推销,媒介版面推销,贸易交易会提供的展览服务。
1950 **音像
1960 其它——上述未提及的其他商业服务收入。如在中国国内中国居民为非居民提供的各种劳务服务、未计入前述服务项目的佣金(如中标服务费)、未备机组人员运输工具的租金收入计入其他服务的其他(1960)。注:1、代垫款的计入。代垫款应按照其初始用处的性质计入相应项下。如代垫的出口货款计入一般贸易(0101)项下,代垫的差旅费计入因公旅游(1301)项下。2、非居民建筑企业对中国当地供给的支出计入本项下。
1970 驻华机构办公经费——驻华机构指国外在中国设立的并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机构,如办事处、事务所。这些机构的所有开支计入本项(包括开设时的启动资金)。注:母公司与代表处之间的资金往来的处理:1、母公司通过代表处转付的款项,如货款、税款,应按照其用途的性质计入相应项下;2、国外母公司支付给国内代表处的佣金计入本项;3、国外母公司支付给驻国内产品售后维修站的维持费用亦计入本项。
3100 捐赠及无偿援助
3200 对国外支付的赔偿
4111 投资资本金
4112 外国母公司附属或关联企业对国内外商投资企业贷款
4113 外国母公司附属或关联企业与国内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的其它资金往来
4121 清算——我国境外直接投资企业终止而撤回的投资资本金;包括国外直接投资企业和其他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收款和应付款)的清算。
4122 对国内母公司或附属关联企业贷款的收回
4123 与国内母公司的资金往来
4124 在国外投资企业的利润汇回
4211 股票
4212 债券
4221 本金收入
4222 股息收入
4223 利息收入
4311 外国政府贷款
4312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4313 国外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贷款
4314 买方信贷——发放出口信贷的银行向我国进口部门或银行提供的,用于购买出口国设备的信贷。
4315 向国外出口商及个人借款——国内进口商为进口而向国外出口商及个人借款
4317 国际金融租赁
4318 补偿贸易下债务
4319 其它——借入的其他形式的债务。
4321 本金收回
4322 利息收回
4331 本金收回
4332 利息收回
4340 延期收款的收回
4351 本金收入
4352 租金收入
4360 其它——上述各项未包括的其他资本,如流通中的纸币和硬币。
5100 土地批租、租赁
5200 建筑物租金
5300建筑物出售——建筑物所有权的转让。注:购房的定金计入建筑物出售:购房及租房的中介服务费计入服务项下的其他(1960);购房的契税费计入无偿转让项下的捐赠及无偿援助(3100)。 非贸易(含资本)对外付汇
0202 运输工具在国外港口消费的货物,如燃料、水、给养、储备等
0203 飞机、船舶等交通工具在国外修理所支付的货款
0204 商品退货——出口已收汇后,由于种种原因国外进口商又退回给原国内出口商的货物的价值,国内出口商将与退回货物对应的款项退回给国外进口商。应在申报单上注明属于退款及原申报单的申报号码。
0205 其它——不属于上述各项的其他特殊贸易内容。注:贸易项下索赔的处理:1、由于商品质量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而支付的赔偿费可被认作是商品的部分退货,计入商品退货(0204)项下;2、由于商品质量不好导致使用方额外经济损失而支付的赔偿(如由于进口化学品质量低劣,导致进口方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爆炸事件)计入国外支付的赔偿(3200项下)。 客运支出
1111 海运
1112 空运
1113 陆运
1114 其它——同客运有关的佣金和代理费等。 出口货运支出
1121 海运
1122 空运
1123 陆运
1124 其它——佣金、代理费等。 进口货运支出
1125 海运
1126 空运
1127 陆运
1128 其它——佣金、代理费等。
1130 港口服务
1210 非保险企业境外投保支出
1222 人寿险
1223 进出口货运险
1224 其它险
1225 再保险支出(不含投资支出)
1226 其它保险支出
1310 因公旅游
1320 因私旅游
1400 金融服务中介费、手续费等
1500 通讯、邮电
1600 建筑安装服务、劳务承包
1700 官方往来、政府交往
1800 专利使用费和特许费——非居民将其拥有的专利、版权的使用权转让给中国居民而取得的收入。包括专利、版税以及商标、制作方法的经销权在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交易;另外包括通过许可证方式转让原版手稿的使用权。上述无形资产所有权的转让也计入本项。
1910 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非居民为中国居民提供与计算机及新闻有关的服务。包括数据库开发、储存、数据处理、编程、计算机维修、硬件咨询、软件开发;新闻代理服务,包括向新闻媒介提供新闻、照片、有关资料报道,以及直接且非批量定购的报纸和期刊
1920 咨询费——非居民为中国居民提供咨询服务。包括法律咨询费、律师费、会计、审计和税务咨询费,以及提供咨询、指导或帮助企业运行的管理咨询费、市场调研费、顾问费、新产品的研究、应用开发费、认证费、建筑设计费、模具设计费、工程筹划、制图费、产品试验、验证费、技术服务及资料费、人事咨询费、商标注册费。
1930 教育、医疗、保健
1940 广告、宣传——非居民为中国居民提供广告、宣传服务。包括广告的设计、创作、推销,媒介版面推销,贸易交易会提供的展览服务。
1950 **音像
1960 其它——上述未提及的其他商业服务费用。如中国企业驻外代表处的经费。注:1、代垫款的计入。代垫款应按照其初始用处的性质计入相应项下。如代垫的出口货款计入一般贸易(0101)项下,代垫的差旅费计入因公旅游(1310)项下。2、中国居民企业在当地购买的建筑材料计入本项下。
1970 佣金、回扣
2100 支付外籍员工报酬——支付给受雇于中国企业、政府的外籍员工的报酬;包括支付给受雇于中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的非居民的报酬。
3100 捐赠及无偿援助
3200 对国外支付的赔偿
国外来华直接投资
4111 投资资本金撤回清算中止等
4112 外国母公司附属或关联企业对国内外商投资企业货款的收回——非居民直接投资者或其附属、关联企业收回对其在中国直接投资企业的确贷款,包括本金和利息。
4113 利润汇出
4114 外国母公司附属或关联企业与国内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的其它资金往来——中国国内直接投资企业和其非居民母公司及附属、关联企业除投资资本金和贷款以外的资金往来。
我国在外直接投资
4121 投资资本金汇出
4122 对国内母公司或附属关联企业货款的收回
4123 与国内母公司的资金往来
证券投资及收益
4211 股票股息支出
4213 债券还本
4214 债券利息支出
4220 对境外证券投资 其他资本
4311 外国政府贷款本金
4312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本金
4313 国外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贷款本金
4314 买方信贷本金
4315 向国外出口商及个人借款本金
4316 延期付款本金
4317 国际金融租赁本金
4318 补偿贸易下偿还债务本金
4319 其它本金
4320 存放国外存款
4330 对国外贷款
4340 对国外投资
4350 其它
4411 外国政府贷款利息
4412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利息
4413 国外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贷款利息
4414 买方信贷利息
4415 向国外出口商及个人借款利息
4416 延期付款利息
4417 国际金融租赁利息
4418 补偿贸易下偿还债务利息
4419其它利息 进口付汇
0101 一般贸易
0102 国家间、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和赠送的物资
0103 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捐赠物资
0104 补偿贸易
0105 来料加工装配贸易——不能对外付汇。
0106 进料加工装配贸易
0107 寄售代销贸易
0108 边境小额贸易
0109 来料加工装配进口的设备——来料加工项下外商提供的设备(包括设备的附件)。
0111 租赁贸易
0112 免税外汇商品
0113 出料加工贸易——指由中国居民企业提供原材料、附料和包装物料、商标、技术、设备等,非居民企业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加工,成品交给中方企业,外方收取加工费用及部分由国外提供的原、辅料费用。注:本项只记录中方企业进口非居民生产的成品。
0114 易货贸易
0115 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由外商独资企业进口用以生产内销品的原料和零件。
0116 其它——统计无法归入上述各类正常贸易方式的其他正常贸易内容,要求在交易附言一栏描述该交易的具体内容。样品款不分是否报关,均归入正常贸易的确其他(0116)。
0201 预付货款 对私收入
1100 专利、版权、稿费——中国居民将个人的专利、版权出租;无形资产的转让计入4000
1200 咨询费——中国居民个人为非居民提供法律、会计、管理等咨询服务而取得的收入。
1300 保险金——中国居民个人从非居民保险公司获得的赔偿收入。
1400 其它——中国居民个人为非居民提供前述服务以外的服务而取得的收入。个人贸易收入计入本项。
2100 利润、股利
2200 利息
2300 年金、退休金
2400 雇员报酬(我国在外工作一年以下人员的收入)——在外工作一年以下的中国居民个人从非居民国取得的收入。
3100 侨汇——华侨、港澳同胞汇入的汇款。
3200 工人汇款(我国在外一年以上人员的汇入款)——在外工作一年以上的中国工人将其在国外取得的收入汇回中国国内。
3300 遗产
3400 捐赠——中国居民个人接受国外无偿提供的捐赠、礼赠。
3500 其它
4000各类资本撤回 对私支出
1100 旅游、出国(度假、探亲、朝觐、就医、保健等)
1200 教育(留学、考试、培训、研修等)
1300 邮电通讯(电话、电传、传真、邮政等)
1400 咨询(接收法律、会计、计算机信息等咨询)——中国居民个人因法律、会计、计算机信息等问题向非居民咨询而支付的费用。
1500 书刊杂志(订阅国外书刊、报纸、杂志等)
1600 其它——中国居民个人因消费非居民提供的前述服务以外的服务而支付的费用。个人贸易支出计入本项。
2100 移居国外(赴国外移民汇出及携出款项)——中国居民个人向外国移民而汇出及携出款项。
2200 赡家款——我国居民向国外汇出用于供养亲属的费用;在我国工作一年以上的外国专家、职工等的汇出款。
2300 其它无偿性支付
3100 直接投资
3200 其它投资
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的区别?
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异同点\x0d\相同点:从本质上讲,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都是资金盈余与资金短缺者之间的中介,一方面使资金供给者能够充分利用多余的资金以获取收益,另一方面又帮助资金需求者获得所需资金以求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二者的功能是相同的。二者都充当了资金媒介的作用,促进了社会资源更有效的配置。 并且,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金融领域的创新和金融管制的放开,二者的区别日渐模糊。在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尤其是过去的这30年里,由于双方的竞争过于激烈,两者业务不断扩张,出现交叉,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在新的金融市场和金融工具等业务方面的竞争非常激烈。商业银行为了自身的发展,大量介入投资银行的业务,如场外衍生工具市场、金融服务行业等。二者利用各自的优势,为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提供一些包括建议、方法和工具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商业银行利用其广泛的业务、高水平的金融人才、丰富的业务经验、熟练的金融技能,在投资银行原本的业务领域与其展开激烈的竞争。所以,二者的界限越来越模糊,所经营的业务也趋同。\x0d\不同点:在发挥金融中介作用的过程中,投资银行的运作方式与商业银行有着很大的不同,投资银行是直接金融的金融中介,而商业银行则是间接融资的金融中介。投资银行作为直接金融的中介,仅充当中介人的角色,他为筹资者寻找合适的融资机会,为投资者寻找合适的投资机会。但在一般情况下,投资银行并不介入投资者和筹资者之间的权力与义务之中,只是收取佣金,投资者与筹资者直接拥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例如,投资者通过认购企业股票投资于企业,这是投资者就直接与企业发生了财产权利与义务关系,但投资银行并不介入其中,因此这种融资方式称做“直接融资方式”。 商业银行则不同,商业银行同时具有资金需求者和资金供给者的双重身份,对于存款人来说他是资金的需求方,存款人是资金的供给者;而对于贷款人而言,银行是资金供给方,贷款人是资金的需求者。在这种情况下,资金存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并不直接发生权利与义务,而是通过商业银行间接发生关系,双方不存在直接的合同约束,因此这种融资方式称作“间接融资方式”。\x0d\具体来说,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有以下七个方面的差别:\x0d\1) 从融资的方式来看,投资银行进行的是直接融资,并侧重长期融资;而商业银行进行的 是间接融资,并侧重短期融资。\x0d\2) 从基础业务来看,投资银行的基础业务是证券承销,而商业银行的基础业务是存贷款。\x0d\3) 从业务活动的领域来看,投资银行主要是在资本市场开展业务;而商业银行主要是在货 币市场开展业务。\x0d\4) 从利润的来源来看,投资银行是靠收取客户支付的佣金;而商业银行靠的是存贷款之间 的利率差。\x0d\5) 从经营的理念上来看,投资银行的经营理念是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稳健与开拓风险并 重;而商业银行追求的是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的结合,必须坚持稳健性的原则。\x0d\6) 从监管机构来看,投资银行的监管机构主要是证券监督委员会之类的机构;而商业银行 主要是受中央银行的监督和管理。\x0d\7) 从风险特征来看,对于投资银行,一般情况下,投资人面临的风险较大,投资银行风险 较小。对于商业银行,一般情况下,存款人面临的风险较小,而商业银行的风险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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