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石油价格5折_中俄石油协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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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石油管道线路分东西两线。
东线为俄罗斯“东西伯利亚——太平洋”石油管道的一条支线。该管道全长4770公里(中国境内支线全长965千米,由中方投资建设),一期工程共2400公里。
中俄原油管道二线工程(下称中俄二线工程)起始于黑龙江省漠河县兴安镇附近的漠河首站,途径黑龙江、内蒙古两省,止于黑龙江省大庆市林源输油站,管道全长941.80km,与漠大线并行871.6km,管径813mm,设计压力9.5MPa~11.5MPa。沿线穿越大中型河流12处,铁路14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40处。
西线为天然气管道,计划起于俄罗斯克拉斯诺雅尔斯克,向南经戈尔诺一阿尔泰斯克穿越国界,在新疆伦南附近连接中国西气东输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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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中俄石油天然气合作既必要又具备可行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双方一定会合作,即便是最终双方政府在战略层面选择了合作,但是具体的合作过程中能否就合作方式达成一致?这一切都取决于双方基于各自利益最大化条件下博弈的结果。中俄石油天然气合作的重要项目———中俄原油石油管道项目长达15年之久的艰苦谈判恰如其分地说明了这一点。
博弈可以分为合作博弈(cooperative game)和非合作博弈(non-cooperative game),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当参与者的行为相互作用时,是否允许参与者之间签订具有约束力的合作契约。非合作博弈研究的是利益冲突环境中相互独立和理性的个体行为以及这些行为间的交互影响。由于独立性要求,非合作博弈中的每个个体只对自己负责,追求个体决策最优,相互没有也不能缔结具有约束力的合作同盟,其结果可能是有效率的,也可能是无效率的。与之相反,合作博弈允许个体间签订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强调团体理性,其结果往往比追求个体理性更有效率。考虑到中俄石油天然气合作的双方很难缔结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合作协议来提升双方的收益,因此,下面我们将重点运用非合作博弈理论来分析中俄双方政府在石油天然气合作方面的战略选择及中俄原油管道项目路线的选择。
一、中俄双方政府在石油天然气合作方面的战略选择分析
(一)基本博弈模型
考虑一个由中国政府和俄罗斯政府两方参与的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博弈的基本式为
Gb={I,S,θ,q,π}
(1)局中人:中国政府和俄罗斯政府,定义为I={1,2},其中,i=1表示中国政府,i=2表示俄罗斯政府。中国政府和俄罗斯政府都是理性和自利的。在石油天然气合作中,俄罗斯政府拥有油气资源,在讨价还价中处于占优地位,中国政府相对处于劣势。
(2)策略集合:无论是中国政府还是俄罗斯政府,可选择的策略都只有两种:合作或不合作。定义行动Si∈{合作C,不合作N},i=1,2。策略空间为Sij,i,j=1,2。策略S11=合作,S12=不合作,S21=合作,S22=不合作。第一个下标表示第几个参与者,第二个下标表示第几个策略。例如S11=合作表示中国政府的第一个策略为合作。
(3)类型空间:定义类型θj∈{友善,非友善},j=1,2。如果参与者的类型是友善,那么他将采取合作的行动策略,如果参与者的类型是非友善,那么他将采取不合作的行动策略。类型空间为θij,i,j=1,2。类型θ11=友善,θ12=非友善,θ21=友善,θ22=非友善。第一个下标表示第几个参与者,第二个下标表示第几种类型。例如θ11=友善表示中国政府的第一种类型为友善。
(4)局中人的信念:P(θ11)=q1,P(θ12)=1-q1,P(θ21)=q2,P(θ22)=1-q2。联合概率分布为P(θ1,θ2),其中P(θ11,θ21)=q1q2,P(θ12,θ22)=(1-q1)(1-q2),P(θ21|θ11)=P(θ21)=q2,其他类推。q1,q2∈[0,1]。
(5)收益函数:定义完全信息下的收益函数为πi(S1j,S2j),j=1,2表示第几个策略。
假设完全信息下中国政府的收益函数π1(S1j,S2j)(j=1,2)为:
π1(S11,,S21)=(合作,合作)=a1
π1(S11,,S22)=(合作,不合作)=b1
π1(S12,,S21)=(不合作,合作)=c1
π1(S12,,S22)=(不合作,不合作)=d1=0
为便于分析,假设俄罗斯政府的收益函数π2(S1j,S2j)(j=1,2)为:
π2(S11,,S21)=(合作,合作)=a2
π2(S11,,S22)=(合作,不合作)=b2
π2(S12,,S21)=(不合作,合作)=c2
π2(S12,,S22)=(不合作,不合作)=d2=0
由于中俄在石油天然气供需方面存在巨大的互补性,所以在双方选择合作策略的情况下,双方的收益均是正值,但由于俄罗斯在合作的博弈中拥有资源的优势,而中国又处于对油气资源急切追逐的状态,从而俄罗斯拥有更强的讨价还价能力,其从合作中获取的收益要高于中国,即有π2(S11,,S21)=a2>π1(S11,,S21)=a1>0。如果双方都选择不合作策略,则收益相同,即有π1(S12,,S22)=d1=π2(S12,,S22)=d2=0。如果中国选择合作策略,而俄罗斯选择不合作策略,则选择合作策略的中国由于投入了合作的成本,却失去资源,被迫转向中东、非洲等地区寻求资源,故其收益值为负。选择不合作的俄罗斯却可以选择同日本、韩国、美国等国家合作,故其收益值仍然为正,即有π1(S11,,S22)=(合作,不合作)=b1<0,π2(S11,,S22)=(合作,不合作)=b2>0。如果俄罗斯选择合作策略,而中国选择不合作策略,中国收益值为0。选择合作策略的俄罗斯因为它投入了合作的成本,同时还可能丧失同别的国家合作的最佳机会,所以其收益值也为负,即有π1(S12,,S21)=(不合作,合作)=c1=0,π2(S12,,S21)=(不合作,合作)=c2<0。
根据上述定义,完全信息下各种策略下中国与俄罗斯的支付就可以写成表10-1的形式。
表10-1 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双方的支付矩阵
在信息不完备条件下,参与者1中国政府的期望收益函数:
(1)当参与者1(中国政府)的类型为友善(θ11)时,参与者1(中国政府)的期望收益为
中俄石油天然气合作
(2)当参与者1(中国政府)的类型为非友善(θ12)时,参与者1(中国政府)的期望收益为
中俄石油天然气合作
由上述期望收益,不难得出下述结论:
1)如果θ2=1,即在参与方2属于友善类型,完全采取合作策略情况下,参与方1的收益会因自身的策略不同而不同。若参与方1也采取合作策略,则收益为a1;若参与方1采取不合作策略,则收益就变为0。由假设a1>0可知,参与方1的最佳反应策略是选择合作策略。
2)如果0<θ2<1,则参与方1的收益会随着参与方2的策略变化而变化。若参与方2类型为友善的可能性越大,即参与方2选择合作性策略可能性越大。只要能保证q2a1+(1-q2)b1>0,参与方1的最佳应对就是选择合作策略;反之,若参与方2类型为不友善的可能性越大,即参与方2选择不合作策略可能性越大,当q2a1+(1-q2)b1<0时,参与方1的最佳应对就是选择不合作策略。
3)如果θ2=0,即在参与方2属于非友善型,完全采取不合作策略情况下,若参与方1采取合作性策,则收益为b1;若参与方1采取不合作策略,与参与方2针锋相对,则收益为0。由假设b1<0可知,参与方1的最优反应应当是针锋相对,采取不合作策略。
在信息不完备条件下,参与者2俄罗斯政府的期望收益函数:
(1)当参与者2(俄罗斯政府)的类型为友善(θ21)时,参与者2(俄罗斯政府)的期望收益为
中俄石油天然气合作
(2)当参与者2(俄罗斯政府)的类型为非友善(θ22)时,参与者2(俄罗斯政府)的期望收益为
中俄石油天然气合作
同上面的分析相似,由上述期望收益,可以得出下述结论:
1)如果θ1=1,即在参与方1属于友善类型,完全采取合作策略情况下,参与方2的收益会因自身的策略不同而不同。若参与方2也采取合作策略,则收益为a2;若参与方2采取不合作策略,则收益就变为b2。参与方2的最佳反应策略将视a2与b2的值决定是选择合作策略还是不合作策略。若a2>b2,选择合作是最优应对策略,反之,则不合作策略成为参与方2的最佳应对策略。
2)如果0<θ1<1,则参与方2的收益会随着参与方1的策略变化而变化。若参与方1的类型是友善的可能性越大,则参与方1选择合作性策略可能性越大。当q1a2+(1-q1)c2>q1b2时,参与方2的最佳应对是选择合作策略;反之,若参与方1的类型是不友善的可能性越大,即参与方1选择不合作策略可能性越大,当q1a2+(1-q1)c2<q1b2时,参与方2的最佳应对是选择不合作策略。
3)如果θ1=0,即在参与方1属于非友善型,完全采取不合作策略情况下,若参与方2采取合作性策略,则收益为c2;若参与方2采取不合作策略,与参与方1针锋相对,则收益为0。由假设c2<0可知,参与方2的最优反应应当是针锋相对,采取不合作策略。
(二)中俄双方政府的具体行动策略分析
(1)中国政府与俄罗斯政府的类型分析。根据上述博弈模型,无论是对中国政府而言,还是对俄罗斯政府而言,其行动策略的选择都依赖于对另一局中人类型的信念。因此,在分析局中人的行动策略之前,我们先来讨论两个局中人的类型。对中国政府而言,基于国内经济发展对石油的巨额需求及石油安全的考虑,急于开辟新的石油供应渠道,以期实现石油进口的多元化,提高石油安全系数。因此,同俄罗斯进行石油天然气合作是中国的迫切需要。此外,如能与俄罗斯开展石油天然气合作还可以进一步夯实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改善中国的地缘政治环境。由此可见,俄方可以明确地判定中方属于友善类型的局中人,即俄方对中国是友善型的局中人的信念基本可以调整为1。但中国对俄罗斯类型的判断要复杂一些。尽管与中国政府进行石油天然气合作同样对俄罗斯具有巨大的政治和经济方面的战略利益,但由于其拥有油气资源的优势,在选择合作伙伴方面居于主导地位,在美、日等外部因素的干扰下,为了最大化自身的利益,俄方在是否选择中国作为合作伙伴方面具有摇摆的动机和可能。因此,一个较为合理的假定是:中国对俄罗斯的类型的信念调整为[0.5,1]之间。
(2)俄罗斯政府的行动策略选择。在将中国的类型的信念调整至1之后,俄罗斯在决策时面临的问题就简化为比较合作策略所获取的收益a2和不合作策略所获取的收益b2的大小。若a2>b2,则选择合作策略,反之,则选择不合作策略。因而,其行动具有不确定性。
(3)中国政府的行动策略选择。将对俄罗斯属于友善类型的信念调整至[0.5,1]之间后,中国政府面临的选择就是如何在保证q2a1+(1-q2)b1>0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为争取俄方合作而进行的投入。即中国政府唯一理性的策略就是促成双方在石油天然气方面的合作。作为促成俄方合作的策略之一,中方应积极主动地走出去,坚持石油进口的多元化战略,尤其应加强同中国陆路相通的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等中亚国家以及南亚缅甸、东南亚印度尼西亚等国的合作,降低俄罗斯在石油谈判中的优越感;策略之二是要利用好俄罗斯同美、日之间的矛盾,降低俄方对与美、日合作的期望值;策略之三是加强同俄罗斯各阶层的接触和交流,消除俄方对中国崛起的担忧,进一步提升两国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中方只有通过上述举措的组合使用,才能更有力地促使俄方重新评估其在合作与不合作策略间的得益,坚定地实行同中国合作的策略。
总之,中俄双方在石油天然气合作上的博弈,俄罗斯居于主导地位,在国内政治因素或国际事态因素的影响下,其在博弈中的得益可能会出现变化,从而在决定采取合作战略还是不合作战略之间会出现摇摆,进而表现出一定的行动机会主义。但是,由于中俄间在现有国际政治格局中存在着共同的巨大战略利益,因此,结合政治层面的考量,俄罗斯最终必然会选择合作战略。但是,中方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中俄石油天然气合作受国际政治、国内政治以及经济等诸多方面的影响,其进程将是缓慢而复杂的,不会一帆风顺地向深层次发展。
二、中俄原油管道项目的路线变更分析
中俄原油管道项目在经历了15年旷日持久的谈判之后,终于在2009年4月21日随着《中俄石油领域合作政府间协议》的正式签订而尘埃落定,历经波折的中俄原油管道也在2009年5月进入了实质性的工程施工阶段。在这期间,中俄原油管道的走向也从最初的“安大线”变更为现在的“泰纳线—中国支线”。对于管道线路走向的变更引发了大量的讨论,观点各异。但就其实质而言,我们完全可以将其简化为俄罗斯政府在采取与中国政府进行石油天然气合作战略的前提下的一个利益最大化的决策问题。
(一)中俄原油管道路线变更的简要回顾
中俄原油管道项目最初在1994年11月由俄方首先提议,在双方签署了《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与俄罗斯西伯利亚远东石油股份公司会谈备忘录》后,便开始了项目前期工作。1996年4月,俄罗斯联邦政府代表团访华期间,双方政府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共同开展能源领域合作的协议》,正式确认中俄原油管道项目。1999年2月,中石油与俄罗斯尤科斯石油公司、俄罗斯管道运输公司签署了《关于开展中俄原油管道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协议》,双方根据此协议于1999年12月完成了预可行性研究。2001年7月17日,江泽民主席访俄期间,中俄双方经过谈判就原油管道走向、俄罗斯向中国供油数量、原油购销承诺方式和原油价格公式等重要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在江泽民主席和卡西亚诺夫总理会谈后,双方签署了《关于开展铺设俄罗斯至中国原油管道项目可行性研究主要原则协议》。协议规定该管道自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州安加尔斯克经中国满洲里入境,终点为大庆,自2005年开始,每年输油量为2000万吨,到2010年达到每年输油量3000万吨,连续稳定供油25年。2001年8月,中国政府批准了中方的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报告)。2001年9月8日,在中俄两国总理定期会晤时,双方签署了《中俄关于共同开展铺设中俄原油管道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总协议》。双方计划2003年7月完成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工作并开工建设,2005年建成投产。双方已于2002年7月底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投资论证的报告,并分别报各自政府进行评估和审批。2003年5月28日,中石油和俄罗斯尤科斯石油公司签署了《关于“中俄原油管道原油长期购销合同”基本原则和共识的总协议》。就在中俄有关单位紧锣密鼓地进行中俄石油管道前期准备工作的时候,由于日本方面的强力介入,中俄石油管道线路出现变化。2003年2月7日,在由俄罗斯能源部长优素福夫召开的会议上,与会的俄罗斯各方代表拿出一个折中方案:将“安大线”和“远东方案”两条线合并为一条线,在年运输量5000万吨的安加尔斯克—纳霍德卡干线上建设一条年运输量3000万吨的到中国大庆的支线,其中到中国的管道线路将优先开工。2003年3月13日,俄罗斯政府原则上通过了将“远东线路”和“安大线”合二为一的折中方案,该方案后来也成为《俄罗斯2020年前能源战略》的一部分。同时俄罗斯政府要求各部门和有关方面对石油管线方案再进行细化研究,于5月初再作决定。2004年12月31日,俄罗斯政府决定由俄罗斯国营石油运输公司修建一条从泰舍特至纳霍德卡的石油运输管道,预计该管道输油能力为每年8000万吨。2006年1月6日俄罗斯总统普京宣布,俄罗斯将在2006年夏天开工泰舍特—纳霍德卡(简称“泰纳线”)的太平洋输油管道一期工程的建设。根据之前约定,率先开通中国支线。2008年10月,中俄两国总理在第13次定期会晤期间,就建设中俄原油管道达成重要共识。2009年4月21日中俄双方正式签订《中俄石油领域合作政府间协议》。根据协议,中俄双方同意共同建设和运营从俄罗斯斯科沃罗季诺市经中国边境城市漠河到大庆的石油管道。该管道俄罗斯境内段已于4月27日开工,中国境内段于5月18日在黑龙江省漠河县兴安镇开工。整个管道计划于2010年10月竣工通油。
(二)中俄原油管道路线变更的原因解析
首先,我们假设:
n为管道寿命期;
i(i=1,2,3)代表线路(其中,i=1表示“安大线”;i=2表示“泰纳线”;i=3表示“泰纳线—中国支线”);
ci为管道建设成本;
bit为线路i第t年的运营成本;
qi为线路i在寿命期内的年运输量;
pit(t=1,2,……,n)为线路i的原油在第t年的终端售价;
πit为线路i第t年的收益;
r为折现率;
si为线路i的其他收益(如政治层面的收益)。
则,各线路的总收益现值分别为
中俄石油天然气合作
作为一个理性人,俄方必然会选择总收益现值最大的线路。即,当π1>π2时,俄方将选择“安大线”,反之,当π1<π2时,俄方将选择“泰纳线”。
俄方之所以摒弃“安大线”转而选择“泰纳线—中国支线”,究其因就在于“泰纳线”的总收益现值要高于“安大线”。因为,一方面“安大线”的运量远低于“泰纳线”,且不利于俄罗斯东西伯利亚开发战略的实施;另一方面,如果俄方选择“安大线”,管道建成投入运营之后,俄方面对的只是中国一个出口对象,且1/3的管道在中国境内,双方将形成一种双边垄断的局面,这不仅将使俄方丧失原油出口的主动权,不利于其能源出口多元化战略和能源外交战略的实施,扩大在亚太的影响力,而且,中方作为垄断买方将大大抵消俄方作为垄断卖方的力量,减弱俄方在原油价格方面的定价权优势;而如果选择“泰纳线”,由于“泰纳线”管道全程在俄罗斯境内,终点在俄罗斯的转运港口,俄方面对的客户将不再是中国唯一的买方,还有整个亚太地区。这将使俄罗斯处于一个单边垄断———垄断卖方的地位。这一垄断卖方的地位不仅可以保证俄罗斯将原油流向的决定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便于其能源外交战略的实施,增强在亚太地区的影响力,还将保证其在原油价格的定价权方面处于一个非常有利的地位。
印度购买俄罗斯石油是为了满足其能源安全需求。这是对美欧官员频繁鼓动印度加入?俄罗斯石油价格上限联盟?的回应。印度不是G7成员国。印度获得了3400万桶?打折?的俄罗斯石油。作为亚洲第三大经济体和世界第三大石油进口国,印度自一直在从俄罗斯进口更多石油。与此同时,欧盟***同意对俄罗斯实施第六轮制裁:欧盟将立即停止进口75%的俄罗斯石油,并在今年年底前将从俄罗斯的石油进口减少90%。
由于出口商大幅削减俄罗斯主要原油出口产品乌拉尔原油的价格,印度对俄罗斯海运石油的购买量大幅增加。乌拉尔原油价格比国际基准布伦特原油每桶低近30美元。作为全球最大的能源进口国之一,印度自冲突爆发以来大幅增加了对俄罗斯石油的进口。这只是出于国家利益的市场运作,而不是?政府对政府的采购?。当印度企业走出家门,试图满足印度的能源安全需求并寻找石油时,他们基本上是从市场上获取石油。这些不是政府间的采购。
俄罗斯总统普京和莫迪将会晤,讨论包括食品在内的贸易问题,以及俄罗斯化肥的销售问题。莫迪预计还将在双边会谈中讨论乌克兰冲突和能源安全问题。很少购买俄罗斯石油的印度炼油商,将进口从一年前的每日2万桶增至创纪录的每日75.7万桶。在煤炭方面,俄罗斯也已超过美国,成为印度的第四大煤炭供应国。根据印度咨询公司的数据,在冲突后的半年里,印度从俄罗斯进口的煤炭激增至935万吨,较一年前的483万吨几乎翻了一番。为了避免全球货币贬值的影响,印度储备银行启动了国际贸易的卢比结算计划,立即生效。此举被视为有助于印度与俄罗斯的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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