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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禁用渔具的农业部通告

3.宣传活动通知

4.湖南湘潭10月22日油价调整通告(湖南湘潭油价今日价格)

5.2022年11月7日24时河北廊坊油价上调最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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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最新油价通告_江苏最新油价通告消息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品油价格调整的通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的成品油价格调价信息,现将我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最高批发价格公布如下,自2022年11月7日24时起执行。车用乙醇汽油按同标号车用汽油价格执行。

福建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最高批发价格表

_若表格显示不全请左右划动查看_油品最高零售价格最高批发价格元/吨元/升元/吨车用89号汽油105807.845车用92号汽油112158.4210880车用95号汽油118508.9911515车用0号柴油95008.139165车用-10号柴油100708.6235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7日

禁用渔具的农业部通告

农业部关于禁止使用双船单片多囊拖网等十三种渔具的通告

为加强捕捞渔具管理,巩固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成果,保护海洋渔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渤海生物养护规定》和《中国水生生物养护行动纲要》,农业部决定全面禁止使用双船单片多囊拖网等十三种渔具。现通告如下:

一、实行时间和范围

自2014年1月1日起,黄渤海、东海、南海三个海区全面禁止使用双船单片多囊拖网等十三种渔具,浅海、滩涂等沿海开放式养殖水域也属禁止使用范围。

二、禁用渔具目录

除继续执行国家现有规定外,黄渤海、东海、南海三个海区内禁止使用双船单片多囊拖网、拖曳泵吸耙刺、拖曳柄钩耙刺、拖曳水冲齿耙耙刺、拦截插网陷阱、导陷插网陷阱、导陷箔筌陷阱、拦截箔筌陷阱、漂流延绳束状敷网、船布有翼单囊地拉网、船布无囊地拉网、抛撒无囊地拉网、拖曳束网耙刺等十三种渔具,详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禁用渔具的所有者、使用者须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对上述渔具进行清理和更换。自2014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制造、销售、使用双船单片多囊拖网等十三种禁用渔具。沿海各级渔业执法机构要对海上、滩涂、港口渔船携带、使用禁用渔具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制造、销售、使用禁用渔具的,依据《渔业法》第三十八条处理、处罚,并对使用禁用渔具的渔船,视情全部或部分扣除当年的渔业油价补助资金。对携带禁用渔具的捕捞渔船,按使用禁用渔具处理、处罚。

本通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宣传活动通知

关于宣传活动通知模板五篇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可能会用到通知,通告是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时,使用的下行公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通知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我整理的宣传活动通知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宣传活动通知 篇1

 各区县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医学会、市预防医学会:

 性肝炎(以下简称“肝炎”)是严重危害本市人民健康的传染病之一。为规范肝炎防治宣传,进一步推动防治工作开展,保证肝炎防治宣传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正面效果,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卫生部制定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卫办疾控函〔20xx〕591号,附件)。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本市组织开展20xx年“世界肝炎日”宣传周活动的和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活动主题 :积极行动,共抗肝炎。

 二、活动时间 :20xx年7月23日至20xx年7月30日。

 三、主要活动安排:

 (一)市卫生局通过全市主流媒体发布20xx年“世界肝炎日”宣传周新闻统发稿,宣传性肝炎防治知识,介绍本市近年来性肝炎防治工作情况以及今年宣传周活动安排。

 (二)“世界肝炎日”前后,市卫生局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举办主题宣传活动,启动肝炎防治特色话剧“阳光总在风雨后”的全市巡演。

 (三)12320公共卫生公益热线邀请专家于“世界肝炎日”前后举办性肝炎防治在线咨询活动,为市民提供性肝炎防治相关知识和指导。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计制作一批性肝炎防治宣传折页,于近期陆续下发至各区县,供此次宣传周活动使用。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紧密围绕宣传周主题,根据卫生部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充分利用各类健康教育(报刊、网络、社区平台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专家咨询、现场宣传、志愿者活动、海报和折页宣传等),广泛宣传性肝炎的防治知识,提高群众的认知水平,消除社会歧视。已经开展慢性肝炎患者管理试点工作的区,要认真实施,积极总结经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相应技术指导。

 (二)市医学会、市预防医学会要充分动员性肝炎预防和诊疗专家在报纸、网络等媒体撰写肝炎防治科普文章,提高市民防治意识。市健康教育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本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宣传肝炎防治知识的技术指导工作。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组织全市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对本市各医疗机构发布治疗性肝炎广告的监督检查,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坚决取缔违法医疗广告。

 (三)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本次宣传周活动的总结,将有关活动情况、资料和总结于20xx年8月15日前报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应于8月22日前分别将各自活动情况汇总后报市卫生局疾控妇幼处。联系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宣传活动通知 篇2

 各区县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卫生部办公厅、人力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办公厅和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xx〕32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月活动主题

 本次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的主题是: 保护农民工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各部门、各区县要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部门承担的工作职责和本地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以产生职业病危害严重、农民工较集中的粉尘作业、化工行业、机械行业,特别是农村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等为重点,以保护农民工职业健康为主题,深入开展宣传和服务活动。

  二、宣传月活动时间

 本次《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自 20xx年4月24日 开始,至5月24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 自4月初至4月24日,为宣传活动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研究制定宣传活动方案,进行重点活动筹备。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宣传活动的准备工作,确保宣传月活动如期开展。

  第二阶段: 自4月24日至5月1日为宣传启动阶段,主要工作是召开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职业病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举办大型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咨询活动;各部门、各区县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和本区县实际,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的氛围。

  第三阶段: 自5月1日至5月20日为强化宣传教育和执法服务阶段。主要工作是集中力量扩大宣传效果,深入企业开展专项咨询、培训、监督检查和服务。召开现场会、交流会、培训会,启动系列专题讲座和培训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服务。

  第四阶段: 自5月20日至5月25日为总结阶段。总结宣传月工作经验和活动效果,适时启动职业病防治行动、职业卫生基本服务试点和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调查活动。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成立xx市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卫生局副局长林立军担任,副组长由市安监局朱智峰副局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吴承明巡视员、市总工会黄淑玲副担任。成员有市安监局李兆男处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孟宪文处长、任广田副处长、市总工会戴述贤副部长、市卫生局戴金增处长,市卫生监督所邢建军副所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况丹副主任、市职业病防治院杨顺来副院长组成。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设市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工作。戴金增兼任办公室主任,邢建军担任常务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在宣传月活动中,各部门工作分工。

 1. 卫生部门重点负责宣传活动的综合协调及职业病预防、诊断、治疗,职工健康监护、职业危害防护,建设项目卫生评价及审查,卫生法规标准和有关卫生知识、技术服务、科普知识等的宣传和医学卫生技术指导。

 2. 安监部门重点负责作业现场监督、职业中毒事故防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宣传。

 3.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重点负责职业病患者社会保障政策及职业病的医疗、工伤保险待遇政策等方面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4. 工会组织重点负责职工职业健康权益保障、企业职业健康劳动保护责任义务、工会组织职能及工会监督职责等方面的宣传。

 5. 各区县相关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宣传活动。行业、企业职业病防治机构重点负责管理和服务范围内的宣传活动。

  四、活动内容和组织形式

 本次宣传月活动要取新闻通报、专题讲座、公益广告、现场宣传咨询、组织培训、深入企业座谈、开展健康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

  (一)召开专题会议、发布新闻通报

 1. 各部门联合召开宣传月启动暨新闻发布会。各成员部门根据职责分别发布情况、提出要求。主要内容包括:通报宣传活动安排;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通报我市职业病防治情况;职业病防治和宣传月活动工作要求等。在宣传月期间根据具体情况召开各类专题会议。

 2. 各区县设立分会场组织有关单位参加会议,适时召开本区县专题会议。各部门召开本行业有关专题会议。

  (二)电视专题讲座或者组织专题报告会

 由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专家进行讲座,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及防治职业病科普知识,各单位分别选派专家、设定课题、准备材料,并承担讲座任务。

  (三)利用广播电台宣传

 力争运用广播电台走进直播间等专题节目,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和职业病防治知识、职业病诊断治疗;职业危害项目申报、防护;职业病社会保障等的宣传。请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接受群众咨询提问,回答社会普遍关注的有关问题。

  (四)利用报刊进行宣传

 力争在今晚报、天津工人报、渤海早报、健康周报等报刊登载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文章。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五)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1. 由各成员部门联合举办现场咨询活动,组织执法人员、技术服务人员、职业病诊断治疗医师等为群众提供现场咨询服务、义诊,并免费发放科普和法制宣传资料,展示宣传画报、板报,现场播放录像材料等。

 2. 各区县有关部门要联合在本区县举办场现咨询活动。

 3. 行业、企业职业病防治有关部门技术服务机构,要组织本行业、企业咨询服务活动。

  (六)深入厂矿企业宣传、服务

 1. 进厂宣传服务。选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企业,组织有关成员部门、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职防院等深入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发送宣传材料、进行现场咨询、防病指导、知识培训。

 2. 进厂义诊服务。选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企业,组织体检、诊断机构组成服务分队,深入企业为农民工进行免费职业健康检查。

 3. 各区县要在辖区内选择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粉尘、化工、机械制造等企业、职业病高发和农民工集中的企业,进行现场宣传和咨询服务,开展对困难企业农民工免费体检活动。

 4. 各行业、企业职业病防治部门,在主管和服务范围内深入开展现场宣传和咨询服务。鼓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深入企业开展免费咨询服务活动,或提供优惠性技术服务活动。

  (七)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1. 由各成员单位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邀请人大、政协等有关领导和代表、委员,新闻媒体参加,对职业病防治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舆论监督。

 2. 各区县要结合辖区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组织本辖区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3. 可以结合执法检查情况,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组织职业病危害企业代表参加,宣传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推广职业病防治工作经验。

  (八)组织培训

 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执法人员、技术服务人员、企业负责人、企业行政和工会主管职业卫生、劳动保护工作的干部等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和职业病防治专门知识培训活动。

  (九)营造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氛围

 1. 宣传月期间,各成员单位、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职防院和各区县相关部门、执法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等,分别在本单位悬挂宣传布标、布置宣传牌匾进行宣传,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咨询。

 2. 印制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画、册,现场发放宣传材料。

 3. 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出动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

 4. 组织动员企业单位在企业内部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教育活动,在企业内和外环境悬挂宣传标牌。鼓励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职业病防治宣传月活动。

 5. 有条件的区县可以在公共场所和人员集聚场所,如:公交车、地铁、长途汽车、火车站区或者候车区、商场,影剧院等公共场所和流动人口密集区域,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布标、张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画。

  五、宣传内容和用语

  (一)主要宣传内容

 1.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2. 职业病防治知识

 3. 《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的成绩

 4. 职业病防治先进典型(典型单位介绍情况)

 5. 典型案件查处情况(通报)

  (二)宣传用语

 宣传月中各部门、各区县、各单位,向社会公开展示的横幅、标牌、标语等宣传用语,应当使用卫生部办公厅、人力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办公厅和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公布的统一宣传用语(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工作,也要成立相应宣传领导小组,主管职业卫生工作的相关领导要亲自挂帅,制定辖区宣传方案,切实组织好这次宣传活动。并以此次宣贯活动为契机,切实建立起职业卫生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把宣传活动作为保护劳动者健康,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要积极配合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安监部门,工会组织,精心组织,通力合作,认真部署实施,做好宣传工作和服务。

 (二)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实际,重点针对辖区内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重点人群(接害农民工)和重点作业岗位,如粉尘作业、化工作业、机械作业,深入开展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与当地新闻媒体配合,认真组织好专题专版宣传材料,在辖区内有影响的报刊、电视台、电台刊播。营造重视,用人单位参与,媒体支持,社会关注的氛围。要组织人员在公交车、地铁、长途车站、火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和流动人口密集区张贴宣传画和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

 (四)宣传周结束后,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认真对辖区的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认真及时填报统计表(见附表),并于20xx年5月20日之前将书面文字总结、宣传月活动方案和统计表(包括影像资料、总结材料电子版等),一并报送宣传月活动办公室,宣传月活动办公室电子邮箱。办公室将资料收集汇总后,于5月31日前分别报送国家有关部门。

宣传活动通知 篇3

各校、幼儿园:

 按照《关于开展20xx年开鲁县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开食药安委20xx1号)精神,6月16日---7月2日,各学校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县对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主题活动高度重视,6月16日上午开展全县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各校接到通知后要召开专题会议,详细部署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相关事宜。

 2、邀请食品安全专家开展专题讲座、主题班会、专题展览、悬挂标语等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3、对学校食堂、商店、饮用水等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通过QQ群、校讯通等平台发送短信,提醒家长经常教育孩子注意饮食安全。

 5、各校留存好开展食品安全主题活动的文字和影像资料,以备检查。

宣传活动通知 篇4

 各项目单位,山东、四川省疾控中心:

 20xx年世界卫生大会决定每年的7月28日为“世界肝炎日”,我国高度重视肝炎防治工作,为认真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要求,响应世界卫生组织、世界肝炎联盟的号召,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将于7月23日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中国肝炎论坛暨20xx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大会”。为扩大影响,形成声势,整体联动,在世界肝炎日前夕,我会与有关单位合作,将在北京、济南、杭州和成都等地设立会场举办相关宣传活动,希望各项目单位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世界肝炎日”为契机,掀起宣传肝炎防治热潮,进一步推动项目的开展和肝炎防控工作的'落实,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

 我国性肝炎防控工作虽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由于人口众多,肝炎感染者基数大;社会公众对肝炎认知低,社会歧视依然存在;肝炎患者知晓率低、就诊率低、依从性差;社会人群规模化检测、患者规范化诊治水平不高;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和母婴传播阻断需要加强;药物可及性仍有很大提升空间,社会医疗保险相对滞后;高危人群需要更多的关爱和服务。因此,我们必须提高认识,加强对肝炎防治工作的领导,各项目单位要迅速组织人员,制订方案,认真安排好“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

 二、发挥优势,深入基层

 各单位要在认真完成项目任务的基础上,走出医院、深入厂矿、社区、学校,深入患者家庭开展咨询、义诊等便民服务;积极为驻地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充分发挥医院优势,举办健康大讲堂、专家访谈、学术交流等活动开展医患互动,改善医患关系,大力普及肝炎防治知识,努力提高群众自觉防控肝炎的意识和能力,积极指导肝炎患者接受科学规范诊疗,提高依从性。

 三、搞好结合,创新宣传

 各单位要将宣传教育活动与当地实际相结合、与项目任务相结合,利用项目的组织系统、技术网络,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借助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公交等媒体,开展预防接种科普知识传播;通过公益广告、专题节目、集中访、专家讲座、在线访谈及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增强群众的防病意识和预防保健能力。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将发送肝炎宣传科普手册、海报、资料等,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发放张贴,使其收到良好效果。

 各单位在开展肝炎防治宣传活动中,要确保宣传教育内容科学、准确、无误,不得利用宣传活动推销产品或募集资金。要注意收集、整理宣传活动资料,总结好的经验,推广好的方法,活动结束后请在10日内将活动情况报送我会。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宣传活动通知 篇5

 每年的3月21日为“世界森林日”。除了植树,“世界森林日”更多地关注森林与民生等更深层次的问题。森林可为人类做出巨大贡献,它在环境安全、消除贫 困、提高人类生活水平等许多方面蕴藏着巨大潜力。为此,3月20日,张泾社区开展了以“坚持节能减排,倡导绿色消费”为主题的宣传活 动。

 社区通过向汇隆街商家发放宣传单,倡议商家减少使用一次性筷子,要求实施节能减排,有效降低消耗,促进高效利用。活动中,工作人员还向居民进行宣传教 育,建议大家重新提起竹篮子上街买菜,日常生活中不使用塑料袋、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生活垃圾分类袋装,以及废旧物品再利用等。因近日油价上涨,活动 还适时号召居民“少开车,过低碳生活”。

 通过此次活动,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从而建立起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新机制,共建美好家园。

 每年的3月21日,是世界森林日。苏州工业园区熙岸社区组织佳艺御湖幼儿园的小朋友们开展了“我为小树添新衣”的活动。

 工作人员告诉小朋友们,森林是地球妈妈的衣服,地球妈妈有了这层保护,才能孕育出多姿多彩、生机勃勃的一切生命。“春天是一个万象更新的季节,小树、小草开始发芽了,需要我们去呵护,就像妈妈呵护我们一样。要怎样去呵护它呢?”小朋友们你一句我一句地说:“不可以随便摘花”、“不要踩小草”、“我们要保护小树苗”。接下来的环节中,小朋友们用彩纸剪出各种形状的树叶,并在上面画上心中的图案,签上自己的名字,争先恐后的为小树添新衣。

 地球是人类共同的唯一家园,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规模的扩大,人类懒以生存的地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有资料显示,全球已有30%的土地因人类的活动遭致退化,还有数不清的生活垃圾 。森林面积以每年约1700万公顷的速度消失,平均每天有140种生物消亡等,地球正遭受着人类的破坏,地球只有一个,我们要好好的善待地球,保护环境。此次通过开展“世界森林日活动”,使小朋友们懂得爱护环境是每一个人的责任,让环保意识从小生根发芽。

 森林防火 有责 森林不仅可以绿化环境,还能防风固沙,防水土流失,吸收二氧化碳,减轻环境污染。人们誉它们为‘大自然的美容师’、‘特种医生’、‘木材制造厂’、 ‘绿色品仓库’、‘价廉物美的肥料、染料’……等。地球离不开森林,人离不开森林。

 一场火灾所消耗的树木量是无法估计的:

 风和日丽的一天,一位小姑娘上山玩耍。突然,一点星星之火在那里出没。顷刻间,满山烟火迎风呼啸。山下的居民看到火势第一个会想到什么?“119”——火警!消防队员得知,火速赶往现场,奋力灭火……

 第二天清晨,这快原本郁郁葱葱的地方转化成了一大块焦黑。如果在那一夜,没有消防队员前去灭火,那么火势就会蔓延,一座、二座、三座……甚至五十座、一百座的山会遭殃。

 有一句话说:一棵大树可以做出几亿根火柴,但是一根火柴便可毁灭整一个森林。

 保护森林,有责;森林防火,有责。一点星星之火,则有可能会造成人民巨大的损失:生命、财富、亲情、环境……所以,保护森林,就是保护自己;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了无数个生灵;保护森林,就是每个人的义务;保护森林,就是做了一件非常非常大的好事。 树木是人类生存的环境;树木是人类的自然氧吧;树木是人类生命的质量。森林是我们生活中的“肺”,它为人类提供木材和各种林业产品。它是绿色的水库,能调节气候,净化空气,涵养水源,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改良土壤。 烧毁了森林,树木,产生大量的有害物体,破坏生态平衡,导致水土流失,气候恶化,危及人畜的安全,树木太少,出现了夏天特别热,冬天特别冷,死于呼吸疾病的人也逐年上升,树木太少也会出现大水灾。 我们应当知道森林防火的重要性、什么是森林防火、什么是森林火灾、小学生在森林防火中应该怎样做等森林防火基本知识,同学们,我们要从小树立爱林护林的意识。我们应该保护属于我们的绿色森林,让绿色永驻我们心间。

 如果都保护森林,那么就会没有火灾,世界将更加美好、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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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10月22日油价调整通告(湖南湘潭油价今日价格)

各市州发改委,省直管县发改局,中石化湖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湖南销售公司:_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的信息,现将我省汽、柴油价格调整的有关事项以信息稿形式通知如下:__

一、汽、柴油零售仍实行最高价格管理,汽油、柴油每吨分别上调300元和290元,非标准品价格按品质比率规定相应调整,我省调整后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见附件。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__

二、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调整。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具体在执行最高零售价格的基础上,对零售企业全省统一扣减每吨300元;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执行。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零售企业和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差价分别不少于300元和400元。合同未约定配送的,对零售企业最高批发价格在300元的基础上考虑运杂费因素,由供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__

三、调整后的汽、柴油价格自2021年10月22日24时起执行。__

四、中石油、中石化湖南公司要做好成品油的调运衔接工作,确保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同时,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__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取应对措施。_

2022年11月7日24时河北廊坊油价上调最新通告

根据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自2022年11月7日24时起,河北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155元、15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如下:

89号:10505元/吨,7.84元/升

92号:11135元/吨,8.46元/升

95号:11766元/吨,8.94元/升

柴油0号:9435元/吨,8.15元/升

正5号:9246元/吨,7.99元/升

负10号:10001元/吨,8.64元/升

负20号:10473元/吨,9.05元/升

负35号:10850元/吨,9.37元/升

负50号:11133元/吨,9.62元/升

乙醇汽油价格按同标号汽油价格执行,普通柴油价格按照同标号车用柴油价格执行,98号汽油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制定具体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