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7日湖南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2.4月25日起南阳市中心城区加收燃油附加费1元

3.11月7日24时起山西油价新一轮调整(11月7日24时起山西油价新一轮调整价格)

11月7日湖南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汽油价格调整信息_汽油价格调整最新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省直管县发展改革局、中石化湖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湖南销售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的信息,现将我省汽、柴油价格调整的有关事项以信息稿形式通知如下:__

一、汽、柴油零售仍实行最高价格管理,汽油、柴油每吨分别上调155元和150元,非标准品价格按品质比率规定相应调整,我省调整后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见附件。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__

_二、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调整。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具体在执行最高零售价格的基础上,对零售企业全省统一扣减每吨300元;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执行。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零售企业和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差价分别不少于300元和400元。合同未约定配送的,对零售企业最高批发价格在300元的基础上考虑运杂费因素,由供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__

三、调整后的汽、柴油价格自2022年11月7日24时起执行。__

四、中石油、中石化湖南公司要做好成品油的调运衔接工作,确保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同时,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__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_

销售价格表.xls

4月25日起南阳市中心城区加收燃油附加费1元

自2021年下半年以来,我市天然气和汽油价格持续上涨,天然气价格由5.4元/公斤上涨到6.06元/公斤,92号汽油价格由年初的5.90元/升上涨至8.31元/升,巡游出租汽车营运成本持续增加。为缓解经营者的运营压力,优化行业营商环境,确保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平稳运行,为市民提供健康稳定的出行保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我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加收巡游出租汽车临时燃油附加费。

具体内容如下:

一、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在现行起步价和公里运价不变的基础上,每载客一次计价器表外加收临时燃油附加费1元。

二、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要明码标价并在车辆醒目位置张贴,交通运输部门将以此次运价调整工作为契机,结合当前道路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巡游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力度,要求经营者合规经营、遵章守纪、文明服务,严厉打击各类议价、甩客、绕道、拒载等违规行为,有效提升巡游出租车服务质量,提高出租汽车行业的群众满意度。

三、本次运价调整工作自2022年4月25日零时起执行,此政策是缓解天然气和汽油价格上涨对巡游出租汽车影响的一种临时性措施,市场监管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将加强对巡游出租车行业的价格监管,对不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计价设备收费、随意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将从严查处。欢迎广大市民进行监督举报。

投诉电话:12328;12315。

南阳市交通运输局运管科

11月7日24时起山西油价新一轮调整(11月7日24时起山西油价新一轮调整价格)

关于调整我省成品油零售价格的公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新闻动态--新闻发布”公布的成品油调价信息,自2022年11月7日24时起,山西省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155元和150元。98号汽油价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规定,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制定具体价格。普通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价格确定。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

各成品油批发和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有关价格政策,不得在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7日___

附表:_

备注:

1、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表中汽油和柴油价格为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VIA车用汽油和VI车用柴油价格。

3、汽、柴油第六阶段标准品分别为89号汽油和0号车用柴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