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东北油价很便宜

2.湖南省道路运输客运站收费标准

3.油价下调了,请问燃油附加费有降吗?

4.挖掘机运输怎么计算费用?

为什么东北油价很便宜

油价与运价如何同步_油价与油运

受供给与运价影响

解析:

大庆和锦卅均有中石油大炼油厂,供给多,价格低,其次运价低也是一个因素

扩展:“涨价时与国际接轨、降价时讲中国国情”,这话是针对国际油价一路下跌,国内油价却迟迟不降说的,但挨批的石油石化企业也是一脸委屈:国际油价虽然降了,可国内油价还是比国际油价低得多啊,我们的炼油企业还是在亏损啊!

石油巨头的抱怨肯定会招来一片骂声,但某种程度上这的确是事实:汽油柴油等成品油,国内的价格都大大低于其他石油消费大国。让我们比较一下上周北京和伦敦97号无铅汽油的价格:北京是5.42元人民币/升,伦敦0.9英镑(合人民币14元)。英国的油价与德法比荷意等欧盟国家相当。美国的油价大大低于欧盟,但也比中国高出20%左右。

按照常理,东西卖的便宜,企业的利润就不应该很高。奇怪的是,国内石油公司的利润率反而高过欧美同行,比如2005年中石油的利润率是26.2%,埃克森美孚的利润率只有10.6%。这一差距不可能用成本控制或技术先进等因素来解释,仅举一个指标,中石油的员工数量十倍于埃克森美孚,运营成本怎么可能比后者低?

究竟是什么因素导致了这种低价下的高利润呢?奥秘之一是税收,欧美石油公司要向政府交纳高额税赋,政府则将税款用于公共服务。让我们比较一下英国和中国燃油价格中的税率,英国油价中税的比例高达70%以上,而中国是30%左右。资源税一项,中国公司每吨是14-30元人民币,只有海外同行的几十分之一(美国公司超过130美元/吨)。这些少交的税款,就变成了国内石油巨头的利润。可以说,税赋的差距是国内石油行业获得暴利的决定性因素。

奥秘之二是国内公司可以用原油环节的利润来弥补炼油环节的薄利或亏损。中石油中石化都是集勘探开采炼油销售于一体的公司,各业务板块间可以交叉补贴。成品油价格国内确实低于国外,但原油价格国内却高于国外。比如8月份进口原油的到岸价折合人民币约4133元/吨,国内大庆原油价格则是4493元/吨。

国内石油巨头的高利润还得益于在行业中的垄断地位,2000年左右中石油中石化曾经出现过昙花一现的竞争场面,双方为了争夺油站针锋相对,各显神通。但最近几年他们视垄断为正常,常常公开开会议论提价,制定行业准则,使得中国的石油市场几乎成为中石油中石化系的天下。没有竞争压力,自然就没有降价的压力。

所以一方面是跟国际相比我们的油价低,有上涨空间,另一方面,就目前的油价而言中国的石油行业已经是暴利了,如果再涨价,岂不是推波助澜?这一矛盾,只能通过资源价格改革和原油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来解决。中国目前的油价并非一个市场的产物,改革的方向,一方面要逐步让市场来决定石油的价格,政府的调控手段应由直接定价转向以税收为主的间接调控。比如通过资源税来调节中石油中石化这些公司的生产行为,促使他们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而酝酿已久的燃油税应从需求方面调控广大消费者的需求,减少非理性消费及浪费。

如果采用市场定价,中国油价的上涨将不可避免,因为中国石油储量有限,石油消费却高速增长,被人们寄予厚望的风能、太阳能在20年内又难以挑战石油天然气的能源消费主体地位。

面对如此前景,我们实在应当反省一下我们的生活方式。有过西方生活经验的人都会感觉到,发达国家的富人和中国的富人生活状态差不多,但中国的富人更具有炫耀性,对资源的消耗和浪费更厉害。发达国家的情况就有所不同,从油价这个方面来说,富人可以买车,但你要买很贵的油来缴税,周一至周五进城还得交拥堵费,国家利用这笔税费来治理环境,来让穷人也能够享受到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

所以,中国的油价到底是高是低,这并不是一个可以一言蔽之的问题

湖南省道路运输客运站收费标准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湖南省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物价局、交通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规范价格行为,维护旅客和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旅客运输的健康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交运发〔2009〕275号),结合我省实际并广泛征求意见,我们对《湖南省汽车客运价格监管办法》进行了修改,制定了《湖南省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二○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湖南省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道路旅客运输价格(以下称“道路旅客运价”)秩序,维护旅客、托运人和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旅客运输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的通知》(交运发〔2009〕275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省境内参与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及所发生的价格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道路旅客运价主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竞争充分的线路可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由县级以上政府价格、交通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管理权限并根据市场供求情况报当地人民政府确定。国防战备、抢险救灾、紧急运输等政府指令性旅客运价实行政府定价。

第四条 道路旅客运价按班车线路实行分级管理,跨省、市(州)班车旅客运价(包括机场专线)实行政府指导价,由省价格、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跨县(市)班车旅客运价由市(州)政府价格、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县内班车旅客运价由县级政府价格、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

道路旅客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具体票价由县级以上政府价格、交通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核定,并公布执行。农村客运(指县内或毗邻县间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旅客运输)和市(州)政府所在地至其近郊乡村的客运,同一线路原则上只核定一种车型等级票价。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可在政府公布的票价内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折扣幅度(折扣幅度不得低于运输成本),并报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在春运及节假日期间,道路客运班车票价不得在正常的政府指导价以外实行特殊的加价政策。

道路旅客运价实行明码标价,政府价格、交通主管部门核定的具体票价和实际执行的折扣票价应在客运站场及营运车厢内的醒目位置向旅客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应当积极鼓励道路客运市场竞争,防止垄断经营,保持运价水平的合理与稳定。

第二章 计价标准

第五条 计费里程

(一)里程单位

旅客运输计费里程以千米为单位,起码收费里程为1千米,超过1千米尾数不足1千米,四舍五入。

(二)里程确定

营运里程按照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中国公路营运里程图集》确定。《中国公路营运里程图集》中未标明的,由县级以上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实际里程确定。

(三)里程计算

1、班车客运的计费里程按旅客乘车站至到达站的区间里程计算。在两站之间上下车的旅客,乘车站按后方站(点)计算,到达站按前方站(点)计算。农村客运线路,各市(州)、县(市)政府交通、价格主管部门要根据客流情况核定站点。

2、计程包车客运的计费里程,包括运输里程和调车里程。运输里程按客车载客地点起至下客地点止的实际载客里程计算;调车里程按客车站(库)至载客点加下客点返回站(库)的空驶里程的50%计算。计程包车日用车时间达到8小时以上(承运方延误时间和途中用餐每次半小时除外),计费里程不足240千米的,按240千米计算;超过240千米的,按实际行驶里程计算。

3、因自然灾害、疫情、修路等原因车辆绕道或改道行驶的,应当向县级以上政府交通、价格主管部门报备,计费里程按改道或绕道的实际里程计算。

第六条 计时包车的计费时间

计时包车客运计费时间为车辆到达约定地点至用车完毕的实际时间(承运方延误时间应予扣除)。计时单位为小时。起码计费时间为2小时;使用时间超过2小时,按实际包用时间计算。整日包车,每日按8小时计算;使用时间超过8小时,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时间尾数不足半小时舍去,达到半小时进整为1小时。

第七条 行包计费重量

行包计费重量以千克为单位,起码计费重量10千克;计费重量超过10千克,尾数不足1千克的,四舍五入。轻泡行包(指每立方分米不足0.333千克)按3立方分米折合1千克计重。计件行包按件折算计重(见附表一)。

第八条 运价单位

(一)计程运价:元/人千米。

(二)计时运价:元/座位小时。

(三)行包运价:元/千克千米。

第三章 计价规定

第九条 道路旅客运价依据车辆类型等级和营运方式分别计算。

(一)客车类型及等级划分依据《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规定,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定的车辆类型等级为准。

(二)客车按乘坐方式分为座位客车和卧铺客车两类。

(三)客车按设施配置和舒适程度分为高级车、中级车、普通车及7座以下小型商务车或轿车。

第十条 营运方式

客运车辆按营运方式分为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

第四章 运价标准

第十一条 跨省、市(州)班车客运运价

(一)座位客车基本运价,指客车在公路上运送旅客的每人千米运价。高级客车基本运价为每人千米0.29元;中级客车基本运价为每人千米0.21元;普通客车基本运价为每人千米0.16元;

相邻省或市的跨省、跨市(州)客运班线(非农村客运),其运距在30公里及以内的,普通、中级客车运价可在规定的基本运价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

(二)卧铺客车运价,指卧铺客车在公路上运送旅客的每人千米运价,其运价在相应等级座位客车运价基础上加价不超过20%。

(三)7座以下小型商务车或轿车运价,每人千米的运价在高级客车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价不超过50%。

第十二条 定线旅游和加班车客运运价按照班车客运运价执行。

第十三条 省际运价

跨省班线运价,原则上按起运地规定的运价计算,也可实行对等分段原则计价。按对等分段计价的,省内运输里程的票价,按我省规定运价和相关规定计算,省外运输里程的票价,以运输经营者提供的到达地(包括途经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运价及相关规定计算。

第十四条 非定线旅游客运和旅客包车运价

(一)非定线旅游客运和旅客包车运价分计程包车运价和计时包车运价。其运价以同类车型班车客运运价为参照,由承托双方协商议定。

(二)计程包车的参照运价为包用客车核定的载客量乘以包用车型班车客运运价。

(三)计时包车的参照运价为包用车型核定的载客量乘以包用车型的车座小时运价。车座小时运价按包用车型班车客运运价,每车座每小时30千米折算。

第十五条 在特殊时期的抢险救灾、紧急运输以及国防战备等政府指令性旅客运输,按本办法规定的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政府价格、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运价。跨省、市(州)的政府指令性旅客运价按班车运价执行。

第五章 其他收费

第十六条 包车取消和包车空驶损失费

(一)包车取消损失费

包车用户取消包车,在用车前一天取消包车,承运人按一天包车运费的10%向用户核收包车取消损失费;当天取消包车按30%核收包车取消损失费。

承运人未征得用户同意,单方取消包车,用车前一天通知用户的,由承运人按一天包车运费的10%向用户支付包车取消损失费;用车当天取消包车按30%支付包车取消损失费。

(二)包车空驶损失费

因用户原因造成包车空驶的,根据往返实际行驶里程按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计程包车参照运价标准的50%计收包车空驶损失费。

第十七条 包车停歇延滞费和供车延误费

(一)计程包车因用户责任造成车辆停歇延滞,承运人可向用户核收车辆停歇延滞费。计程包车日计费里程在240千米以上时,每日累计停歇时间不足两小时者,免收车辆停歇延滞费;计费里程在240千米以下时,每日累计停歇时间不足1小时者,免收车辆停歇费。超出免费停歇时间部分,以半小时为单位递进计算,不足半小时进整为半小时。

(二)承运人未如期供车,应付给用户供车延误费。延误费以半小时为单位递进计算。

(三)包车停歇延滞费和供车延误费均按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计时包车参照运价标准的50%计收。

第十八条 车辆通行费

(一)客运车辆通过收费公路、渡口、桥梁、隧道所发生的通行费用,由旅客负担,由承运人代收代付。

(二)代收的车辆通行费计收标准

1、通过高速公路(含实行封闭式收费即按车辆通行里程计费)的收费站,承运人代收的通行费,按客车座位数(车辆出厂时核定的载客数)的60%计算向旅客均摊收取。

2、通过开放式收费公路、渡口、桥梁、隧道收费站,承运人向旅客代收的车辆通行费一律按每站每次0.60元/人标准计收,通过非收费方向的单向收费站或实行一站两点式收费的不收费站点,不得向旅客计收通行费。

第十九条 我省实行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采取以柴油价格为基础,分段联动的方法向旅客收取燃油附加费,具体收取办法见《湖南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附表二)。享受了国家财政燃油补贴的农村客运燃油附加费加收办法,由各市(州)政府价格、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补贴政策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第六章 旅客票价计算

第二十条 机场专线班车票价由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核定。跨省、市(州)、县(市)班车票价,由各市(州)政府价格、交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县际班车客运按市、州政府价格、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运价标准)核定。县(市)内班车票价,由县(市)政府价格、交通主管部门核定。

第二十一条 客运票价构成

客运票价=客运车型运价(含2%的旅客身体伤害赔偿责任保障金)×旅客计费里程(营运线路公路里程+城市市区里程)+车辆通行费+旅客站务费+燃油附加费+其它法定收费。

第二十二条 旅客包车运费

旅客包车运费计算公式:

旅客计程(计时)包车运费=旅客计程(计时)包车运价×包车计费里程(包车计费时间)+其他收费

第二十三条 儿童票及优待票

(一)成人及身高超过1.50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全票。身高1.20米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乘车免票,身高1.20~1.50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儿童票。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乘车分别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购买优待票。

(二)儿童票和优待票按照当日同次客车具体执行票价全额的50%计算。购买儿童票和优待票的旅客同等享受全票旅客待遇。

第二十四条 运费单位

(一)旅客票价单位

旅客每人每票起码票价为1元。票价超过1元不足10元的,尾数为0.01-0.24元的舍去,尾数为0.25-0.74元的取舍为0.5元,尾数为0.75-0.99元的进整为1元。票价超过10元,尾数不足1元的,四舍五入。

(二)旅客行包运费单位

旅客行包运费以元为单位。每张运费单费用合计尾数不足1元的四舍五入。

第二十五条 行包运价

旅客随车同行计费行包每100千克千米运价按普通座位客车基本运价的2倍计算。

旅客不随车同行行包(含道路客运小件快运)运费由运输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收费标准应在汽车客运站小件货物受理处公示,并报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 行包占座费

旅客自行携带的行包,超过规定免费重量的,按行包计费。占用座位时,按实际占用座位数购票。

旅客随身携带行包,每一张全票(含优待票)免费携带10千克。儿童票免费携带5千克。

第八章 运价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县级及以上政府价格、交通主管部门负责道路旅客运价监测,发现客运票价异常波动的,应当及时依法干预、保证客运价格的基本稳定。

第二十八条 县级及以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道路旅客运价进行监督检查,政府交通部门应当予以协助支持。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查处:

(一)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

(二)在政府规定范围以外,实行票价上浮或加成的;

(三)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

(四)低于成本价进行票价折扣的;

(五)不执行政府规定的客运票价优惠政策的;

(六)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

(七)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湖南省物价局、交通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湘价商〔2009〕33号)同时废止。各地政府价格、交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出租汽车、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价格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油价下调了,请问燃油附加费有降吗?

伴随国家发改委正式下调成品油零售价,深圳93号汽油降到了8.1元/升。此举意味着距离上次燃油附加费上涨不足两月,深圳红绿出租车燃油附加费重回下调的联动区间。

发改委油价调价通知甫一发布,立刻引起深圳坊间热议。深圳市发改委和交委是否将顺势迅速下调红绿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成为广大市民的关注焦点。对此,南方日报记者昨日第一时间致函两相关部门,但两部门均明确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3月21日,深圳市发改委、市交委两部门一纸通知,就直接跳过两个月观察期,将深圳红绿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调整至高一级别的调价区间,即红色出租车上涨至4元,绿色出租车上涨至3元。

在燃油附加费上涨的当天,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接受南方日报独家采访时回应:“今后如果油价下降,本着对乘客和经营者负责的态度,从公平的角度出发,市发改委和市交委将第一时间启动燃油附加费价格下调程序”。

但记者昨日致函市发改委,该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有最新情况,将第一时间通知媒体,但对于记者提出的具体问题,则表示暂无回应。同时,市交委相关人员回应与其一致。

逾九成市民期待附加费下降

昨日至记者截稿时,一项就“深圳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该不该降”发起的网络投票显示, 102名参与投票的市民中,九成以上市民认为燃油附加费应该下调。另外,超过两成市民认为,深圳市发改委、市交委应该为他们的行政错误决定买单。

“每次油价一涨,它就跟着涨,难道油价跌,不应该跟着跌吗?”市民韩先生质疑。市民杨先生则表示,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已经降到3元区间,涨的时候那么快,降的时候是否也可以快一些?“不要涨的时候是光速,跌的时候是龟速。”市民黄先生表示。

市民王**则直接在微博中,向市发改委讨要这两个月乘坐出租车时多支付的燃油附加费:“3月份油价上涨时,深圳发改委以闪电速度上调了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直接跳过听证规定的两个月观察期,理由是‘油价不会降’。现在油价降了,预言‘油价不会降’的深圳发改委,因为你的单方面毁约,导致我自3月20日起至今26次打车支付了额外的燃油附加费26元,现要求归还!还钱!”

然而,仍有不少市民对燃油附加费下降缺乏信心,“我敢打赌不会主动下降。”市民刘先生表示。市民舒**也认为,“油价再怎么降,深圳收的4块钱燃油附加费都不会下调!”

4元或3元 “的哥”也犯难

昨日至记者截稿时,深圳“红的”仍在收取4元燃油附加费。记者昨日在深圳街头随机采访多家出租公司“的哥”。“的哥”称,早上听收音机已知道油价降价的消息,但仍未收到公司群发的调低附加费通知,因此今天仍向乘客收取4元附加费。

“今天我载的大部分乘客一上车就问我这个事情,我也不坚持了,他们愿意给多少就给多少。”王师傅说得有些埋怨。记者注意到,部分受访司机跟王师傅持类似观点,特别是附加费增加到4元之后,他们不会过度坚持要向乘客收取足额附加费,导致深圳目前附加费收取数额存在混乱。

据了解,3月底的燃油附加费上调,“的哥”们的收入应该会有适当提高,但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部分司机对燃油附加费的上调并不以为然。原因是附加费增加导致客源减少。“附加费加了1块钱,吓跑了一部分乘客,有些市民出门短途都不愿意打车了,每天收入少了二三十块钱,生意反而更难做。”刘师傅告诉记者。

专家:政府应该提高决策透明度

“既然此前附加费已经上涨,现在相关部门就应该马上做出反应,出台相关补救措施。”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委员吴立民对于3月底相关部门的处理方式颇有微词,他表示油价运价联动机制早已设定好,但短短数日,议事规则就被制定机制的主体打破。

吴立民表示,现在老百姓的目光已经聚集在政府身上,希望看到部门对此事的迅速反应。在事已至此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就要立刻做出调整,“建议马上降价,最基本应该表态,称再次启动联动机制,进入两个月观察期。”

本次油价下调至3元附加费联动区间,可谓相关部门始料未及。吴立民认为,本次事件起到对政府部门的一次警醒作用,“执政方应该从中得到启发,日后在决策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程序,认真调研、认真考虑,才能提升政府形象,还信于民。”

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郑方辉对本次事件的观点与吴立民相似。但郑方辉也从政府角度对事件作出解读:“政府决策,站在代表社会多数群体的角度,许多决策的出台,都有其更深远的考虑。”

郑方辉认为,在全国范围看来,深圳市政府的开明程度是名列前茅的。他建议,如有条件,希望政府日后能把决策过程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提高决策透明度,让老百姓对政府工作心中有数。

链接:

深圳油价运价联动机制

根据原深圳市物价局、市交通局《关于优化我市出租小汽车运价结构和油价运价联动机制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红黄的”以油价每次变动0.87元/升为一联动区间。当油价进入每升5.65元至6.52元区间时,每车次向乘客加收1元的燃油附加费;当油价进入每升6.53元至7.40元区间时,每车次向乘客加收2元的燃油附加费,当油价进入每升7.41至8.28元时加收3元燃油附加费,8.29至9.16元时加收4元。

挖掘机运输怎么计算费用?

运费的计算公路汽运运费计算方式:一般运价的构成是以油价、油耗、载重、里程、过路费、车辆折旧、驾驶员工资、利润等等有关系。?标准是按照吨公里计算,就是吨公里运价*载重量*运输里程,

一,挖掘机短途运输费用:挖掘机短途运输一般在600元/趟-1800元/趟。

说明:1,这里的短途运输指的是约30公里以下的路程。

2,挖掘机重量在32吨以下的。

3,这里说的600元/趟指的是最小重量挖掘机的运输,也就是平常说的起步价。

4,这里说的1800元/趟指的是约32吨重量挖掘机的起步价。

5?,由于中国地域辽阔,不同的地区的起步价会有一些差异。

6,超过30公里的路途按起步价除以10的费用收取,也就是20元/公里-60元/公里。

二,挖掘机长途运输费用:一般按每公里/9元-18元收取。

说明:1,这里说的长途指的是约100公里以上的路程。

2,挖掘机重量在32吨以下的。有些省的限重量比较低,可能少于32吨。

3,这里的价格指的是专用挖掘机运输车辆的价格,有些重量在30以下的挖掘机可以用普通的16-17.5车辆运输的,价格会更低。

4,高速公路收费高的地区的挖掘机运输费用会高一些。

5,道路不好的地区收费会高一些。

6,路途比较短的,收费会高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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