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休买房可以贷款吗?

2.矿山井巷工程投标报价中措施工程费和规费指的哪部分费用,报价时要算到总费用里面吗?

3.过了退休年龄在城里买房能办房产证吗

4.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机构职能

5.麻烦帮忙找两个档案,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的档案,谢谢

退休买房可以贷款吗?

退休人员维修基金价格调整_退休人员维修基金价格调整通知

退休可以贷款买房吗

可以的。只要符合贷款条件。

申请个人贷款需要符合以下这些条件:

1、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

4、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

5、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般对于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信用贷款这类的贷款类型来说,申请贷款的条件很大程度上依据个人在银行的信用累积高低来发放贷款,这时候,申请贷款时尽量提交一些能够增加你的信用度的材料,比如:学历证书、收入证明等。信用度累积越高,贷款金额越大。

扩展资料:

贷款方式:

1、工资卡贷款

部分银行有工资卡贷款。即你工资是通过该银行发放到工资卡的,就可在该银行申请个人无抵押贷款。

2、银行流水贷款

银行流水贷款并不要求提供指定银行的银行流水,任何银行的皆可。主要要求银行流水满足一定期限,月收入满足一定的金额。

3、有房贷或者公积金联名账户

你有房贷,并且每月按时还款,提供房贷合同及房贷还款账户的流水,也可以在部分银行和贷款公司申请无抵押贷款。

4、保险保证贷款

部分无抵押贷款不仅要求有银行流水,还要求提供保险保证。

5、联保贷款

联保贷款不要求一定提供抵押物,但是需要联保小组成员相互为组员的贷款提供担保。这类贷款以信用社、邮政银行等居多。

退休能贷款买房子吗

随着房价不断增高,人们买房都需要像银行贷款,最近有朋友问小编,退休能贷款买房子吗?贷款首付买房需要什么证件呢?今天小编将要为大家解答,想要了解的朋友不妨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退休能贷款买房子吗

通常退休人员是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退休人员只能提取公积金,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只能进行商业贷款,根据银行的贷款规定,借款人的年龄必须在18周岁-65周岁之间,超过65岁的不能申请贷款。

二、贷款首付买房需要什么证件

1、贷款者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贷款者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贷款者本人和配偶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者本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贷款者本人和配偶的工作收入证明材料;

6、购买商品房时签订的买卖合同原价及复印件;

7、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8、缴纳的维修基金发票;

9、由开发商提供的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表;

10、贷款者本人的个人名章。

三、银行贷款要什么条件

1、申请贷款额当事人必须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必须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的居留身份,贷款当事人需要具有合法的身份。

3、申请贷款的当事人必须要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良好的个人信用,具有能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要求提供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或具有符合银行规定条件、并具备偿还能力的单位作为贷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并能够承担连带责任的个人作为担保人。

小编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退休能贷款买房子吗以及贷款首付买房需要什么证件,相信大家看完以上的分享后也有了相应的了解,如需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齐家网网站,小编将一一为你们解答。

退休后可以贷款买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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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退休人员慢慢成为了房地产市场的主力军,但退休人员毕竟工资有限,无力承担全额房款,只能通过贷款买房。那么退休后可以贷款买房吗?退休人员贷款买房流程是什么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退休后可以贷款买房吗:

退休后不能申请贷款买房。因为银行对贷款人的年龄有限制,贷款人年龄必须在18-65岁之间。此外退休人员虽然有退休金,但不能向银行提供工作和收入证明,所以无法证明自己具备还款的能力。

退休人员贷款买房流程是什么:

1、选择房产

首先要选好房源。

2、提出贷款申请

在确认房源和贷款银行之后,要携带相关资料和证件到银行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按揭贷款申请书》。

3、银行审查

银行收到您的贷款申请后,要审查您的个人信息、资信状况、还款能力等信息。

4、签订购房合同

银行审查合格后,会发放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然后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5、签订楼宇按揭合同

购房者在签完购房合同之后,要与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6、办理抵押登记、保险

购房者、开发商和银行一起携带《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

7、 开立专门还款账户

按合同约定,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按时还款即可。

文章总结:好了,关于退休后可以贷款买房吗以及退休人员贷款买房流程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了,有需要了解更多资讯的朋友,请继续关注齐家网,后续我们将有更好,更精彩的内容为您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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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能贷款买房子吗

退休人员是可以贷款买房的,一般有以下两种形式:

1、办理抵押贷款:个人名下有一定价值的抵押物时(可以自由售出变现),可以以此作为还款保证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然后使用退休金或住房公积金来偿还贷款本息。

2、以子女作为共同借款人办理贷款:如果子女有良好的个人信用,工作稳定,收入较高,退休人员也可以以子女作为共同还款人申请人贷款,然后与子女一起偿还银行贷款。

拓展知识:

抵押贷款,又称“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国家银行采用的一种贷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为贷款的担保,以保证贷款的到期偿还。抵押品一般为易于保存,不易损耗,容易变卖的物品,如有价证券、票据、股票、房地产等。贷款期满后,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偿还贷款,银行有权将抵押品拍卖,用拍卖所得款偿还贷款。拍卖款清偿贷款的余额归还借款人。如果拍卖款不足以清偿贷款,由借款人继续清偿。

房屋抵押贷款与房屋按揭贷款的区别

1、成本不同:主要是利率方面对于按揭贷款,就是商业贷款,又叫个人住房贷款。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利率都是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以前做买房按揭贷款利率还有折扣,由于当今政策紧,额度少,利率不降反升利率上浮。但是按揭的上浮低于抵押的上浮。

2、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抵押关系中,若债务人即抵押人,则只有两个法律关系主体即抵押权人和抵押人。而按揭关系中,最少应有三个法律关系主体,即按揭人(银行)、按揭人(买方)、第三人(原房屋所有人)。

3、先期条件不同:借款人要向银行申请房屋抵押贷款,是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抵押贷款用途可用以购房、也可以用作其他用途。而按揭贷款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却只能用以购房。

矿山井巷工程投标报价中措施工程费和规费指的哪部分费用,报价时要算到总费用里面吗?

一、一个完整的井巷工程预算需要算哪些量需要计算以下工程量: 一、直接费:分为以下定额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三部分。 1、定额直接费:依据断面、岩性、坡度、支护类型、施工方式(普掘或综掘)等参数套用《井巷定额》计算出人工、机械、材料累加后得出一个预算单价; 预算单价×工程量定额直接费 A。 2、其他直接费 B 包括以下 5 项 (1) 材料二次搬运费 (2)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3)检验试验费 (4)工程定位复测、 工程点交桩、场地清理费 (5)特殊工种培训费 3、现场经费 C (1)临建费 (2)现场管理费 (3)远地施工增加费 二、辅助费:根据施工图直接套用定额。有很大的出入,和涌水量,取暖期、瓦斯含量等有很大的关系。 三、取费 (直接费辅助费)((直接费辅助费)取费)预算书价格二、井巷工程预算应从哪些方面考虑1、岩石硬度系数。2、巷道长度、断面、坡度。3、支护材料支护类型。4、当地人工费、材料价格与预算之间的差别。5、辅助费中还要考虑运输长度、矿井的涌水量、瓦斯涌出量。6、施工难度大时,取费时应该考虑到将措施费和管理费、安全费提高。7、看施工地点的海拔高度、取暖期。三、 矿山井巷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计价 实用基础 编著:吴宗吾 2 第一部份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图预算基础知识 市场经济离不开商品, 商品是劳动者用来交换的产品, 而商品的价格则是产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建设工程产品和其它产品一样也是商品,是为社会再生产进行的一种物化经济技术活动。既然是商品,就必须有价格,而建设工程的价格又不能象其它产品,如工业产品、农业产品,生活日用品等用一个统一的计价规定来确定它们的价格,这主要是因为建设工程产品,尤其是矿山建设工程产品的单件性,多样性以及施工现场的多变性而造成,因此,对建设工程产品只能通过预算定额即用量的控制来确定其造价,并把它作为计算和确定建设工程产品价格的技术经济文件,这一过程就是编制工程预算的过程。 建设工程预算是对建设工程投资如何计算、分析、管理的一门学科。现阶段的工程预算是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理论为指导,是工程技术与经济理论相结合的综合性学科,它既涉及自然科学范畴,如预算定额编制中各项技术参数的测定取舍、材料及机械台班消耗量计算等,是技术科学范围,但在产品价格确定时,又涉及到劳动力的组织配备、劳动生产率的充分利用、 又属于社会科学范畴, 产品价格中的各项费用的构成等,是当前社会主义初级阶它是工程技术参数与价格经济数据的有机结合体,段市场经济条件下,确定工程造价的一种行之有效的途径。建设工程预算专业较多,从大的部门分类,有土木建筑、铁路建设、公路桥梁建设、水利水电建设、邮电通讯建设、矿山建设、还有港口、航空、人防建设等等。在矿山建设中,又分为煤炭、冶金、有色、化工、建材、黄金等,下面就 3有色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图预算基础知识作一简要介绍。 一、施工图预算的涵义、作用和编制依据 施工图预算是用来确定工程项目从前期准备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 它表示了工程项目建设所需要的全部投资用的全部建设费用的经济文件,额,也表示了工程项目的造价,是确定建设工程产品价格的一种特殊方法和形式, 是工程建设产品价值的货币表现。 施工图预算的作用: 1、是用来确定工程建设项目造价转列固定资产的依据。 2、在初步设计概算控制下,考核工程项目设计经济合理性的依据, 是工程监理控制工程投资的依据。3、是确定工程合同价款,办理工程结算或造价包干的依据。 4、是业主确定工程招标标底和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的依据。 5、是施工企业内部进行经济核算,考核工程成本的依据。施工图预算编制质量的好坏, 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高低和投资的准确性,因此,在施工图预算编制之前,编制人员必须充分占有资料,要具备以下条件: 1、经审定的初步设计说明书及全套施工图纸; 2、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3、工程地质、水文资料 4、工程施工方案、施工组织总设计或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书; 5、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的适用于本工程的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 4 6、工程所在地材料、风水电预算价格、结构件半成品的产品价格; 7、适合于本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8、非标设备、标准设备和成套设备的订货价格或有关部门颁发的设备出厂价格; 二、施工图预算的费用构成及其涵义: 按照 08 版《有色金属工业建安工程费用定额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这些项目及费率的编制依据是 2003 年 10 月 15 日国家建设部、财政部共同下发的建标2003206 号文件,关于印发ltlt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gtgt这次费用项目组成和原先的费用项目组成有所不同这次调整的内容有: 1.为适应建筑安装工程招投标竟争定价的需要将原其他直接费和临时设施费以及原直接费中属工程非实体消耗费用合并为措施费 2.将原其他直接费项下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列入材料费 3.将原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和其他费用合并为间接费 4.根据国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法规要求新增设规费项目 5.将原计划利润改为利润.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图预算费用构成如下: 、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一)A、直接工程费 是指在工程施工中直接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实体形成 5 是按照有关部门颁发的预算定额直接套用工程量而计算的费的各种费用,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辅助车间服务费。 定额直接费实物工程量×预算单价(单位估价表) 1.人工费: 指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包括(1)基本工资----是指发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2)工资性补贴:指按规定项目和标准发放给生产工人的井下津贴、夜班费、物价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煤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指生产工人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等。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工资、女工哺乳期间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 (4)职工福利费:指按规定标准计取的用资及产、婚、丧假期间的工资。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寒降温费以及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 井巷工程直接费人工主要指:凿岩工、出矿工、装岩工、爆破工、支柱工、距工作面 100m 以内运输工、支护工程的砼浇灌工、立模工(砼制作工在半成品内)、拆模工等。 2、材料费 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 (或 半成品的费用和有助于工程实体形成的周转材料的摊销租赁)费,其内容包括: ①材料原价或供应价 6 ②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往工地仑库或指定的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③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④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仑储费、工地保管费、仑储损耗 ⑤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但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试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井巷工程施工的材料主要指掘进工程中的钎头、钎杆、炸药、、导爆管、风镐钎、三角扒、扒箕等、支护工程中的水泥、黄沙、石子、速凝剂、氯化钠、木材、钢模板、木模板、锚杆、钢筋、型钢、预埋件以及支护另星材料等。 3、施工机械使用费 指工程施工中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设备折旧费、大修费、经常修理费、安装、拆卸费、场外运输费、燃料动力费、运输机械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及保险费,有的设备还包括驾驶人员工资。 ①拆旧费.指机械设备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②大修理费.指机械设备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③经常修理费.指机械设备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 7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 ④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费用场外运输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点运至另一施工点的运输、 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⑤人工费.指机上司机或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⑥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 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⑦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指施工 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井巷工程整个施工过程使用的机械设备比较多,这里讲的主要是直接施工机械,其余的施工设备在辅助车间服务费中,直接施工机械主要包括:凿岩机、抓岩机、装岩机、风镐、砼震动棒、斜巷小绞车、小水泵、砼喷射机等(砼搅拌机在半成品制作中)。4、辅助车间服务费 在井巷工程施工中,除了工作面直接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费外,还必须有为工作面施工服务的其它辅助系统,这些系统(车间)在工程施工中所消耗的总费用称为井巷工程辅助车间服务费。 (1)辅助系统的划分 8 a:提升系统:指由立井、斜井井底或井筒工作面至井口段为提升矸石、材料、运送设备器材及人员所配备的设备设施。它包括的主要设备设施有提升机、稳车、井架、吊桶、吊盘、卸矸台、砼输送管、滑架、井口盖、车挡、安全门以及各种提升悬吊钢丝绳。 b、排水系统:指为排出井筒工作面和全矿井的涌水而设置的主要和区域排水设备设施。包括吊泵、卧泵、排水管路。 c、通风系统:指为降低井下有害气体浓度、排除粉尘、保证井下新鲜空气正常供给而设置的设备设施,主要包括主扇风机、局部扇风机、导风筒等。 d、运输系统:指为运输矸石、材料、设备器材等而设置的设备设施,主要包括电机车、硅整流、轨道、矿车、架空线等。 e、照明系统:指井口工业广场排矸场、机运系统的厂房及井下照明所配备的设备设施。主要有探照灯、矿灯、照明变压器、充电设备、灯头灯泡等。 f、机电系统:又分为两个部份: f1:机修系统:是为施工设备设施的中修、日常维修所设置的机修厂房内的设备和为井上、井下设备维修服务的值班技工所发生的费用,主要设备有车床、钻床、电焊机等。 f2:供电系统:井巷工程施工的电力运行线路是从当地区域变电所 这中间所发生的费用要分成三经高压线路到井口配电所再到各用电设备,个部份,第一部份是从区域变电所经高压线路到井口配电所变压器的上桩线,这部份发生的费用包括在当地的电价中;第二部份是从井口变压器到 9 (含井下配电所内)配电所以及井口配电所至井下各配电点之间 设备设施, 配电所至提升机、稳车和属于辅助系统的设备设施的供电系统,主要指高低压开关柜,高低压电缆等,这部份就是这里所讲的辅助车间服务费中的供电系统这部份费用全部包括在辅助车间服务费中第三部份是从井下各配电点到施工工作面设备的供电系统,如电动装岩机耙斗机砼喷射机等这部份所发生的费用在直接费中的施工机械费中。另外还有一点要明确的是,从井口变电所到空压机房的供电系统发生的费用包含在风价计算 从井口变电所到施工用水的水泵房供电系统发生公式中的第一类费用中;的费用包含在水价中。 g、其它系统:分为井下防尘洒水和其它两部分: g1:井下防尘洒水:指为降低井下粉尘、保护施工环境而设置的洒水管网等所发生的费用。 g2:其它:指为井巷工程施工服务但不属于上列各系统的辅助工作,主要是指施工测量,岩(矿)石地质素描、地质刻槽取样、井口调度通讯设施、安全质量检查、有毒气体测定,送班中餐、井下卫生和维修木工等。 h.供风系统.供风系统是指空压机房内、循环泠却水泵房内的设备设施以及井上井下所有的供风管路、管路固定件等所发生的人工费设备折旧费和动力费这部份费用全部包括在风价中. i.供水系统.供水系统是指从井口工业水池出水口到井下各施工设备设施之间的管路以及管路固定件等所发生的费用这部份费用在生产用水预算水价中而工业水池的费用是在临时设施费中工业水池以前部份发生的费用在施工用水购入单价中. 10 另外,在高寒地区增加一个供热系统:是指在寒冷地区为井筒防冻加热和各辅助厂房取暖而发生的费用,这个系统单独出现定额,按有关规定有取暖期的工程可根据取暖期长短,另外套用定额计取费用。 (2)各辅助系统的费用划分: 每个辅助系统共有六项费用,前四项为第一类费用,也叫不变费用。后二项为第二类费用,也叫可变费用。 a、折旧与摊销费:指各辅助系统所使用的施工设备设施所发生的基本折旧、大修理折旧和施工设施器材的摊销费用。 b、辅助材料与经常修理:这项也是两项费用合并在一起。辅助材料是指施工设备在正常运转和使用时所消耗的润滑、擦洗等材料费。经常修理是指施工设备中修所需要的人工工资、材料费和零星配件的购置费,以及日常维修所需的材料费。 c、安装与拆卸:也是两项费用,是指各辅助系统施工设备设施在工程开工前进行安装和工程完工后这些设备拆除所发生的费用。 d、施工设备运输费:指各辅助系统施工设备设施从施工单位基地仓库运往工地或从另一工地运往另一工地,以及工程完工后将设备设施运回仓库运距在 25km 以内所发生的运输费。 e、辅助人工:分为井上人工和井下人工,指各辅助系统配备的工人工资及各种工资性津贴,各辅助系统配备的工种大致如下: 提升系统——卷扬工、 信号工、 摘挂钩工、看吊盘工、上下罐工。 排水系统——水泵工 通风系统——通风工、测风工、测尘工 11 运输系统——电车工、推车工、矿车修理工、轨道工 照明系统——充电工、井下照明电工 机电系统——电工、钳工、起重工、焊工、车工、钻工 其它系统——安全质量检查工、 地质取样工、测量工、井口调度工、井口话务话修工 供热系统——锅炉工 f、动力费:指各辅助系统设备运转时所消耗的电力、燃料和水的费用。B、措施费 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发生于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包括内容有: 1、二次搬运费. 指由于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或多次搬运的费用。 2、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指施工中所需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及检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 3、夜间施工增加费. 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到费用 4、 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 水准点等施 是工程开工前或施工中建设单位提交的工程测量坐标点,工测量资料,施工单位复测验证所发生的费用,工程交工和工程完工时需 12清理施工场地所发生的费用。 5、特殊工种培训费 指按规定属于特殊工种的人员(如井巷工程的爆破手、卷扬司机、信号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特殊培训(含技能、安全)所发生的费用。 6.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指建筑安装工程在冬季或雨季施工时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对工程采取防寒、保温、 防雨措施及人工、机械作业降效所增加的费用 7.环境保护费. 指施工 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8.文明施工费. 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9.安全施工费. 是指施工现场为安全施工所采取的各项安全措施所需要的费用 10. 临时设施费. 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工程施工所必须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等的搭设、维修、拆除费用,临时设施产权属施工企业,其项目主要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工业广场内的路、水、电、管线等的铺设。 二间接费 由规费和企业管理费组成. 1.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 13 ①工程排污费.是指工程施工中排放污染物按规定需缴纳的费用 ②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和定额测定费 ③社会保障费.包括三项费用: a.养老保险费.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b.失业保险费.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c.医疗保险费.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④住房公积金.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⑤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2、 企业管理费 是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并为其服务、指导、监督等所发生的费用。其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 工资性津贴及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差旅交通费:管理人员因公出差、工作调动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及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及交通工具油、燃料、牌照、养路费等。 (3)办公费:企业管理机关办公使用的文具、纸张、账册、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燃煤气等费用。 (4)固定资产使用费:指企业管理部门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折旧及维修费用。 (5)工具用具使用费: 指企业管理部门使用的但不属于固定资产的 14工具, 用具、家具、交通工具、检验、试验、消防器材等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6)工会经费:指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 2计提的用于工会活动的经费。 (7)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 1.5计提用于教育培训的费用。(8)劳动保险费:是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劳保统筹基金、价格补贴、医药费,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和按规定支付给离退休干部的各项费用。 (9)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10)财务费:指企业为筹积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包括短期贷款利息支出、汇兑净损失、调镣饣闶中选⒔鹑诨故中眩约拔锛式鸲⑸钠渌莆穹延谩(11)税金:指企业按国家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及土地使用费等。 (12)其它: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排污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过了退休年龄在城里买房能办房产证吗

可以办理房产证。

房产证办理流程如下: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为确保自己的利益,在《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3、拿测绘图(表)

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领取相关文件

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办事人员。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小区办收取还是银行代收,都必须保留好缴纳凭证,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

6、提交申请材料

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机构职能

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秦皇岛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为负责全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和房改工作的行使行政职能的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 1、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住房保障和房管、房改、房地产开发、旧城改造、城市房屋拆迁、住宅产业现代化及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制定我市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全市城市区住宅建设规划和房地产开发、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参与全市居住区的规划审查、论证和竣工综合验收。

4、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审查、报批及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进行审计、审价;负责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的审批。

5、负责全市城市廉租住房的管理,编制全市廉租住房中长期计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市直管公产房屋和托管产房屋的管理;负责制定全市公产房屋的租金标准。

7、负责全市各类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依法办理城市区房屋所有权登记、核发房屋权属证书;负责全市房产测绘的管理和城市房屋面积计算结果的认定。

8、负责全市各类房产交易市场的管理。负责全市商品房的预(销)售管理,核发城市区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负责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和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

9、负责全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的实施;负责全市公有住房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二级市场的管理。

10、负责城市区房改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审批。

11、负责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负责编制城市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房屋拆迁项目的审批、拆迁单位的资格审核和拆迁企业的资质管理,核发城市区房屋拆迁许可证。

12、负责全市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和行业管理。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市区新建住宅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审批;负责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

13、承办历史形成的私房政策的落实。

14、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的管理。

15、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审核报批、等级评定、年检以及专业人员培训。

16、负责城市区、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的协调、指导。

17、负责住宅产业现代化实施的管理、指导、协调;负责住宅性能评定工作和住宅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18、负责住房保障和房管、房改、拆迁、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方面的行政复议和应诉;负责接待、调查处理有关来信来访、投诉、检举和控告。

19、负责依法查处房屋使用、交易、房屋拆迁、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方面的违法案件。

20、负责对各县、区住房保障和房管、房改、房屋拆迁、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实施业务指导,并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21、负责全市各类房屋的普查及房屋档案资料的管理。

22、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发布房地产市场相关信息。

23、负责房地产开发行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24、负责协调铁路、煤炭、石油、军队系统与地方房改政策的衔接工作。

25、负责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市房产局(市房改办)共内设17个科室。

(一)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党委重要文件、领导讲话、工作安排、工作总结的起草和局党委印发文件的审核、文字把关;负责局党委各种会议的准备,并做好记录;负责全局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党委公文处理、印信管理、机要保密、信息反馈工作;负责局党委议定事项的催查、督办工作;负责房产行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工、青、妇工作;负责局党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工作;承办组织局党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负责局重要文件、领导讲话、工作安排、工作总结的起草和局发文件的审核、文字把关;负责局各种会议的准备,并做好会议记录;负责局公文处理、印信管理、机要保密、后勤保障、政务接待、绿化卫生和安全保卫等项工作;负责局议定事项的催查、督办和各科室的工作协调;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负责全局的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制定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房产志、年鉴、大事记的编纂;负责全局信访和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政调解、平安建设等日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组织人事科(老干部科)

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资工作;负责机关、局属单位干部的培训、考核、考察、任免和干部、工人的录用、调配、奖惩方面的具体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及全局的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局知识分子工作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全局老干部工作和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人员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公积金的缴交;负责全局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四)财务科(审计科)

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负责全局财务收支计划和预决算工作;负责全局的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全局各项行政性收费的收缴及结算;负责财政拨付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对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和审计;负责全局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

(五)执法监察科(政策法规科)

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和房管、房改、物业管理、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方面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查处房屋使用、交易、房屋拆迁、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销)售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执法过错和错案追究;负责组织行政复议和应诉;负责组织起草全市住房保障和房管、房改、物业管理、房屋拆迁、旧城改造、房地产开发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组织住房保障和房管、房改、物业管理、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方面违法案件和行政许可听证会。

(六)房屋管理科(秦皇岛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

负责市直管公产房屋和托管产房屋的管理,落实私房政策;负责直管公房的出售和已购直管住房二级市场管理;负责直管公房租金的测算;负责直管公产房屋租赁保证金的管理;负责直管公房的统计和档案管理;负责编制城市区的危、旧房屋改造计划;负责城市区房屋安全鉴定的管理;负责指导各县做好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直管房屋修缮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和验收。

(七)产权管理科

负责全市各类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负责城市区各类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审核把关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审核、报批;负责全市房产测绘机构资质的审核及房产测绘成果的认定;负责全市产权产籍管理业务规定、流程的制定及实施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产权产籍基础数据的统计;负责全市产权产籍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对四县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的业务指导。

(八)市场管理科

负责全市房屋交易市场的管理;负责全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核发城市区(含开发区)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负责全市房屋中介市场管理;负责城市区(含开发区)房地产经纪(咨询)资格备案和全市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初审、上报;负责全市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负责城市区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管理,核发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书;负责全市房产市场基础数据的统计和监测分析;负责全市房产市场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对各县、区房产市场管理的业务指导。

(九)物业管理科(秦皇岛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和行业管理;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负责市区新建住宅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审批;依法监督物业管理企业招投标活动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参与全市居住区的规划审查、论证和竣工综合验收;负责审定新建物业的物业管理方案;负责组织房地产开发项目物业管理落实情况的综合验收;负责物业管理企业经营行为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物业管理企业的考评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

(十)拆迁管理科(秦皇岛市房屋拆迁办公室)

负责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负责编制全市城市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房屋拆迁单位的资格审核和拆迁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研究起草我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负责受理市区城市房屋拆迁项目的许可申请、核发拆迁许可证;负责延长暂停期限、延长拆迁期限、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的转让和拆迁产权不明确房屋的审批;负责对市区城市房屋拆迁项目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受理拆迁委托合同备案;负责受理市区城市房屋拆迁项目的行政裁决申请,依法实施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和房屋强制拆迁代履行工作;负责对各县、区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实施业务指导和对拆迁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负责全市城市房屋拆迁规范化管理工作,依法对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拆迁行为;负责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资料、档案、统计及信息公开管理工作。

(十一)房改业务管理科

负责全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的实施;负责全市公有住房(不含直管公房)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二级市场的管理;负责全市公产住房租金调整测算、等级评定;负责城市职工家庭住房档案的建立和管理;负责全市房改政策的宣传、咨询和业务培训;负责各县、区房改方案运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负责协调全市各系统房改政策的衔接;负责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科(秦皇岛市廉租住房办公室)

负责编制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年度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初审、报批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指导价格,并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进行审计、审价;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的审批和管理;参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转让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确定联动项目拟开发的地块及经济适用住房所占的比例;负责确定联动项目中经济适用住房的房源、建筑面积总量和套数;负责组织进行联动项目建设中的监督管理;负责编制全市廉租住房的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登记和管理;负责编制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计划,并组织落实;会同市价格管理部门确定货币配租对象的补贴标准和实物配租住房的租金标准;负责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和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房改资金管理科

负责城市区房改资金的归集、支付、使用的审核等工作;负责各县(区)房改资金归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负责房改资金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负责房改资金管理政策的宣传、咨询和房改资金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负责房改资金的统计汇总工作。

(十四)旧城改造管理科(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科)

负责协调处理原市旧城改造总指挥部及旧城改造遗留问题;负责制定旧城改造规划、计划;组织旧城改造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工作,提出改造方案和相应的配套政策;负责旧城改造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市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开发企业管理科

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审查、等级评定、年检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业人员岗位培训、核发上岗证;负责房地产开发行业诚信及信用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违法现象的查处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十六)住宅产业管理科

负责落实上级有关住宅产业现代化政策,制定全市住宅发展规划和住宅产业发展规划及住宅产业现代化促进政策;负责组织执行国家、省住宅产业技术标准、规范;负责组织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推进工作;负责研究拟定我市住宅开发建设的技术体系;负责组织实施住宅性能及住宅部品、部件的评估、认定工作;负责管理、指导住宅产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及落后技术、产品、材料的淘汰和限制工作。

(十七)开发项目管理科(信息化办公室)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房地产开发项目;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制度的实施、监管;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审查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跟踪管理、服务;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局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纪检委(监察室)

为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派驻机构。

负责全局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协助局党委抓好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好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加强效能监察,促进机关办事廉洁、高效,确保上级和局党委有关工作的贯彻落实;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合法权利;对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负责全局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工 会

负责全局的工会工作,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主人翁的作用;组织、发动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提合理化建议、技术练兵活动;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培育“四有”职工队伍;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活跃职工文体生活;开展职工扶贫、互助互济和“送温暖”活动;加强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加强对基层工会的检查和指导。

团 委

负责全局的共青团工作。按照局党委和上级团委部署,抓好团员青年的职业道德建设,引导青年爱岗敬业、岗位建功,为青年的成长成才服务,为全局中心工作服务;协助局党委和有关部门抓好团干部的选拔、配备和管理;做好推荐优秀青年入党工作;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对基层团组织进行检查、指导;开展各种文体活动,活跃青年文化生活;做好团费的收缴、使用及检查工作。

妇委会

负责全局的妇女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组织、发动全局妇女不断发扬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开展“巾帼建功”活动,鼓励妇女在各自的岗位上建功立业;严格执行生育计划,杜绝计划外生育;加强对基层妇女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机关党总支

负责局机关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局机关的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指导机关各支部和老干部支部的工作。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机关事业编制按78名核定,逐步过渡到73名。其中:局长、党委书记、房改办主任1名,副局长5名,房改办副主任1名,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纪检书记1名,科级(含副科级)职数41名(含工、青、妇、机关总支副书记、纪检监察科级职数各1名)。工勤人员编制7名。

麻烦帮忙找两个档案,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的档案,谢谢

麻烦帮忙找两个档案,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的档案,谢谢

十五、市属国有改制企业内退人员生活费发放是如何规定的?答:根据昆办发(2003)12号对改制企业职工内退政策作了补充规定:至企业深化改制时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的职工,内退生活费按在岗工资的70%计算,职工本人在岗工资的70%部分低于360元/月的,按360元/月·人计算,列入改革成本。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10年以内的职工和10年以上其累计工龄30年以上的职工,内退生活费按360元/月·人计算,列入改革成本。近年来我市最低工资最低工资实行的是滚动管理,一般2年调整一次。昆明市2002年6月底以前最低工资标准是340元/月;2002年7月1日调整到360元/月;2004年10月1日调整到470元/月。2006年7月1日调整到540元。2008年1月昆明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680元。昆明市国有企业改制根据“退养期间由企业发给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作为生活费”的政策规定, *** 有关部门在对改制企业测算改制成本时,均按照当时省确定的昆明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测算,差额部份由改制企业负责解决。内退生活费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办理内退手续必须严格按照职工自愿、企业批准的原则进行。

能否帮忙找两个档案,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的档案,谢谢?

1、《 *** 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 *** 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深化国有企业企业改革有关配套档案的通知》(昆办通[2002]42号)2、昆办发[2003]12号 *** 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 *** 办公厅 关于完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政策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 区委、人民 *** ,市级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

民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

为深化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市委、市 *** 下发了《关

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昆发[2002]4

号),市委办公厅、市 *** 办公厅发出了 《关于印发昆明

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关配套档案的通知》 (昆办通

[2002]42号),对深化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具有重要

的指导意义。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为妥善解决这些问题,经

市委、市 *** 研究,现就完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政策的有

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建立改制审批绿色通道

为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成立由市体改办、

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

局、市房管局、市房改办、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委老

干部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稽核工作组,对改制企业的资产

界定、资产处置和改革成本核定等进行集中稽核审批。

二、建立国有资产有序退出机制

1. 享有特许经营权的市政公用企业, 改制要与引进

战略合作伙?伴相结合; 实力较强、市场前景较好, 以及无

形资产’阶值较大的优势企业,可暂时实行国有相对控股,

通过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做大做强。其经营者和骨干群体持

股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30%,根据其业绩,购买国有净

资产的比例为l:l. 2左右。

2. 按市场规律全面放开搞活中小型企业, 国有资产

应全部退出。 国有资产公开出售。鼓励经营者和骨干群体

优先购买。职工转换身份的经济补偿金原则上不再入股,

作为企业对职工的负债,实行有偿占用。

3. 对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企业,坚决实行关停并

转。

4. 对市属关闭破产企业设立准备金,用于支付关闭、

破产相关费用。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退休人员

医疗保险费实行减半征收,其中医疗保险费减收的部分从

准备金中列支, 因资产难以变现、确有困难的企业应一次

性缴清的养老?、 医疗保险费,有接收单位的可按年度缴

纳;对无接收单位自勺关闭破产企业,土地交市土地储备中

心公开出售,职工安置费用由财政先行垫支。关闭破产重

组企业,按照“谁收购谁出钱、谁出钱谁受益”的原则处

理,市财政不再承担其他所需费用。

三、关于资产评估问题

1. 破产企业重组,依据法院破产裁定书界定资产,

不再评估。

2. 资产已经整体评估,但因其他原因未改制的企业,

深化改革时, 由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审计结果与原已评估

资产变化不大,且无不良资产的,按中介机构审计确定的

资产进行改制。

3. 原改制时资产已整体评估过,深化改革时,须经

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审计结果与原评估资产变化较大或有

大量的不良资产需处理的企业,必须进行整体资。?卢评估。

4. 原改制企业,部分资产未纳入改制的,深化改革

时,必须进行整体资产评估。

5. 企业土地资产评估由土地部门确定。

6。 企业应收账款,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认定

(截止评估基准日,下同),符合呆坏账条件并取得法律文

书的可按零值计价。确实无法收回、但末取得法律文书

的,3年以上的按账面值的30%计价;2年以上3年以内

的按账面值的60%计价。 由中介机构评估时直接认定,

企业不再报批。

四、关于改革成本问题

1. 国有企业国有净资产出售收益全额缴入财政专户,

统筹用于转换国有企业职工身份的经济补偿或补充社会保

障资金。

2. 国有净资产支付改革成本后的剩余部分,可采取

多种方式处置。鼓励企业经营者、骨干群体优先购买;引

进战略合作伙伴, 向社会公开出售;如仍有剩余, 由改制

后的企业借用,市财政适当收取占用费。 出售收入必须全

额上缴市财政。

3. 企业按最低标准安置职工,如国有净资产仍不足

支付改革成本,缺口部分由 *** 帮助解决。缺口资金筹集

渠道为: (1) 出售国有资产的收益; (2)财政预算安排改

革资金;(3) *** 负债贷款。

五、关于改制企业房改收入问题

改制企业按《关于深化我市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实

施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指导意见》 (昆政办通正2003刁69

号)办理,售房款和住房补贴资金按以下办法处理:

1. 2000年12月31日前参力口工作的无住房或住房未

达标的企业职工,其住房补贴已经解决的, 出售公有住房

所取得的售房收入,在留足按规定提取住宅公用部位、共

用设施维修基金后纳入改制资产计算。

2. 200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无住房或住房未

达标的企业职工,其住房补贴末解决的, 出售公有住房所

取得的售房收入,用于按政策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售房收

入大于应发住房补贴的部分纳入改制资产计算。

3. 对原改制时已将职工住宅所占用的土地资产价值

纳入改制资产的, 可从净资产中扣除,按房改有关政策办

理职工的房产证,扣除部分由 *** 帮助解决。

六、关于国有流通企业租用直管非住宅公房划拨问题

国有流通企业租用直管非住宅公房产权划拨严格按昆

办通[2002]42号档案办理。划转方式采取按实际占用

的房屋建筑面积进行无偿划拨。在涉及拆迁安置中,对于

只有协议而无实物的,按搬迁时双方签订的协议办理划拨

手续。划拨产权按照“先划拨,后评估”的原则,评估价

值由划入方委托中介机构评估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评估结果由划入方向市房管局通报。租用直管非住宅公房

用于生产经营的工业企业参照执行。

七、实施内退政策的规定

至企业深化改制时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 (含

5年) 的职工, 内退生活费按在岗工资的70%计算, 列入

改革成本,职工本人在岗工资的70%部分低于360元/月

的,按360元/月?人计算;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10

年以内 (含)0年。 的职工,计算内退人数不得超过此范

围实有人数的60%, 内退生活费按360元/月?人计算,

列入改革成本;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且累计工龄30

年以上的职工,计算内退人数不得超过此范围实有人数的

5%, 内退生活费按360元/月。人计算,列入改革成本。

改革成本的计算以企业净资产为限。办理内退手续必须严

格按照职工自愿、企业批准的原则进行。

八、建立企业领导干部激励和退出机制

对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和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实现了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济效益显著的企业的经营者,给予

一次性奖励;对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处置国有资产实现或超

过确定的预期值的经营者, 由 *** 按收回价值的一定比例

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经营不善、失职、渎职、谋取私利造

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依照有关法纪追究其相应责任。对改

革后不再任职的中型正以上国有企业正职或任职满3年的

副职领导, 中型副国有企业正职领导,包括未划型而相当

于上述规模的企业领导,给予一次性补贴,资金从企业改

革成本中列支。具体实施办法由市委企业工委牵头,市体

改办、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

土资源局制定。

九、离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费及其他费用的处理

企业改制时,按离退休人数的3%,人均1. 2万元/

年计算3年的丧葬费和抚恤费;退休人员按人均60元/年

计算3年的活动经费;按人均100元/年计算3年的节日

慰问费;患特殊疾病的退休人员按人均1000元/年计算3

年的其他费用。 以上费用列入改革成本。在实行社会化管

理时, 离休人员的费用由企业一次性划入老干部管理部门

管理使用,退休人员的费用由企业一次性划入社群管理使

用。

十、放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政策

1. 凡在2005年底前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或

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均可享受3

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和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2。 《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范围,扩大到对供销社、

县(市) 区级以上的城镇集体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 凭

《再就业优惠证》享受有关扶持政策。

3。 放宽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限,

只要企业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

合同,均可享受合同期限内的社会保险补贴和税收减免优

惠政策。

4. 服务型和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税收优惠对

象,放宽到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群

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

5. 扩大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范围,对昆明市

辖区内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其自谋职

业、 自主创业、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办小企业的,均可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6. 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再就业资金, 在确保下岗职

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的前提下,结余部分可调整用

于企业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的补助,也可用

于促进再就业。

7.《 *** 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

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正2002)12号)下发前, 国有

大中型企业已进行了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

富余人员试点而兴办的经济实体, 享受新办辅业改制企业

的同等政策。

十一、其他需要明确的问题

1 1986年10月1日后分配到企业并签订了无固定

期限劳动合同的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和因机构改革到

企业工作的党政机关干部、征地安置的农民工,列为转换

身份的物件,上述人员的经济补偿金和生活费纳入改革成

本统一计算。

2。 企业改制截止时间、各类人员经济补偿费用的计

算和工龄计算等基本情况, 以企业改制方案论证通过之日

为准; 改制时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经济补偿费;

1986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按实际工龄计算生

活补助费。

3. 供养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和精简下放人员生活费,

以上年度实际发放数计算;供养配偶、父母生活困难补助

费和精简下放人员生活费按74周岁计算,供养子女计算

到23周岁。

十二、本补充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分别

由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 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 *** 办公厅

2003年9月26日

(此件发至县级)

主题词:国有企业 深化改革 补充政策厶 通知

抄送:省委办公厅、常委会办公厅、省 *** 办公厅、省

政协办公厅、省纪委办公厅、云南省有关部门

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省委企业工委、

省委老干部局,省高阶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经

贸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教

育厅、省卫生厅、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工商局、

省体改办、省深化国企改革办、省总工会

*** 昆明市委办公厅 2003年9月26日印发

财政部有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的财务审计规定吗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其中就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中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做出规定,现摘要如下:

财务审计。国有企业改制,必须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聘请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凡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改制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会计师事务所或 *** 审计部门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档案,不得妨碍其办理业务。任何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改制企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档案或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资产评估。国有企业改制,必须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令第91号)聘请具备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评估。国有控股企业进行资产评估,要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式。向非国有投资者转让国有产权的,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聘请资产评估事务所。企业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必须纳入评估范围。评估结果由依照有关规定批准国有企业改制和转让国有产权的单位核准。

急!国有企业改制的一些问题

一、改制方案的制订

(一)国有企业改制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等多种形式进行,包括转让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或者通过增资扩股来提高非国有股的比例等,必须制订改制方案。

(二)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可由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或主管部门制订,也可由其委托改制企业或者中介机构制订,但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的改制方案不得委托该改制企业制订。

(三)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企业概况及近三年资产和财务状况,改制的基本原则、目标和程式,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方案,改制后企业股权设定方案和企业发展规划等。

(四)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并经企业主管部门稽核后,按照浙国资企改〔2004〕10号档案的规定报经批准。改制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实施。

(五)国有企业改制涉及财政、税务、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及 *** 社会公共管理等相关审批事项的,应先报经市有关部门稽核,批准后报市深化办协调审批。

二、资产清查和评估

(一)国有企业改制必须对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和评估,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认真核实和界定国有产权,严禁隐匿国有资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对提交的清产核资的范围、资产及其财务会计报表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出具承诺书,并对其结果负责。在前一次清产核资有效期内的,经市国资委同意,可不再进行清产核资。凡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二)国有企业改制中清理出来的不良资产,经中介机构经济鉴证后,按规定程式和要求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市国资委审批。按照审批许可权,对申报核销不良资产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内的,由市国资委审批。200万元以上,由市国资委稽核后报市 *** 批准。在批准核销后,企业需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对“账销案存”收回的款项可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国有企业改制,必须在清产核资和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依照《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第12号令)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评估。企业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必须纳入评估范围。经济责任审计和资产评估不得委托同一家中介机构进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和资产评估结果在出具正式报告前,必须由其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在改制企业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资产评估结果经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国资委核准或备案。涉及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的,其评估结果应报市国土资源局确认。重大评估专案由市国资委组织专家评审。

(四)国有企业改制,由市国资委选聘和委托中介机构对改制企业实施清产核资、经济责任审计和资产评估。

(五)企业改制涉及资产剥离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国有产权转让

(一)改制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要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3号令),在具有国有产权交易资质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并公开资讯,竞价转让。转让方式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受让方或者经市国资委稽核报市人民 *** 批准的,可以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实行协议转让的,对受让主体的基本情况、交易价格的确定、受让股权比例等进行公示。

(二)向本企业管理层转让国有产权必须按《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5〕78号)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式。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受让意向、参与人员、认购份额、参与形式等。经营管理者不得参与转让国有产权的决策、财务审计、离任审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底价确定等重大事项,严禁自卖自买国有产权。经营管理者对企业经营业绩下降负有责任的,不得参与收购本企业国有产权。

(三)转让国有产权的价款原则上应一次性支付,如确有困难的,经转让和受让方协商,并经主管部门稽核后报市国资委批准,可分期支付,但不超过一年,并且首期付款不得低于转让价款的30%,其余价款应当由受让方提供合法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凡转让国有产权的,一律不得采取一定比例的优惠。

(四)国有企业采取产权转让方式改制的,涉及职工养老、医疗费用和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等,按规定核准后,经市国资委批准,从产权转让收入专户中支付。

四、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

(一)企业改制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企业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及离退休人员的费用支付等,按有关政策执行。

(二)国有企业改制经提取的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和补贴,应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或以资产形式建立职工保障基金。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对原留在改制后企业按规定提取的经济补偿金的安全性负责,建立保障机制,并接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的监督,以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国有企业改制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正确处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从加快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合力,努力做到在稳定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在改革中促进稳定和发展。要建立竞争机制,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民营资本等多种所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形成股权多元化,推动企业制度创新、机制转换。要积极引入外部战略投资人,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人才,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络、密切配合,健全和完善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要加强对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建立重要事项通报制度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平乐县国有企业改制找谁?

一般先找县 *** ,看该企业是否真的属于县里,若只是地址在县里,实际上却是市属企业,则应当找市里对口部门,所谓对口部门就是指该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有些是部门管理的,有些是市国资委管理的,这得看情况,每个地方都不一致。一般情况下,市国资委只管理市 *** 授权给其管理的企业,没有授权给市国资委管理的企业仍然由其原主管部门管理。比方说,有的企业是原来的经委(现在一般叫经信委)管理的,若是市 *** 授权给市国资委管理了,那就找市国资委,若是市 *** 没有授权给市国资委管理,那企业改制仍然要找经信委。还有的企业是市委市 *** 直接管理的,那就得找市委市 *** 了。具体情况得具体分析,各地情况不一样,仅凭这么有限的资讯,无法给出具体答案。

国有企业改制为有限公司,就不再属于国有企业了嘛?

改制后要看国家控不控股份了,只要是国家控的多的就还是国有企业。私人控的多就是国有参股企业。如果没有国家的肥份就是私营企业了。

国有企业改制的过程中有哪些?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从开始实际上就是“市场导向”的。改革之初,企业对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按什么价格出售无法自主决定,国家计划“管得过多,统得过死”,被当成是企业体制上的一大弊端而需要改变,因而要求企业“面对市场组织生产”。企业首先进入的是商品市场,在商品市场中则首先进入的是消费品市场。决非偶然的是,价格改革构成了80年代经济改革的重点,首先得以放开的是大多数消费品价格,尔后通过“双轨制”的调放结合,到80年代末、90年代初又放开了大多数投资品价格。中国国有企业首先经受了商品市场的竞争洗礼,产生了一系列重要成果。

1、明确并初步学会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

2、 *** 了供给增加和买方市场的形成。

3、产品和企业的分化加快,一批有竞争力的优势企业脱颖而出。

4、在剧烈的市场竞争中涌现出一批企业家。

国有企业改制的基本步骤包括哪些

五险一金是国家规定公司必须缴纳的,单位没有责任不做,你可以先跟单位协商,无果后找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或咨询12333.

国有企业改制没有批覆是否能改制

不能,国有企业属国家所有,转变体制形式涉及到多方面权属变更,必须经 *** 有关部委,否则属私吞国有资产,大罪来的

国有企业改制不彻底怎么办?

1.要严格制订和审批企业改制方案。改制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改制的目的及必要性,改制后企业的资产、业务、股权设定和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等;改制的具体形式;改制后形成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的债权、债务落实情况;职工安置方案;改制的操作程式,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和产权交易市场的选择等。

2.改制方案必须明确保全金融债权,依法落实金融债务,并征得金融机构债权人的同意。严格防止企业利用改制逃废金融债务,对未依法保全金融债权、落实金融债务的改制方案不予批准。

3.企业改制中涉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的通知》及相关配套档案的规定执行。

4.企业改制必须对改制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5.国有企业改制方案需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履行决定或批准程式,否则不得实施改制。

6.审批改制方案的单位必须就改制方案的审批及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进场交易、定价、转让价款、落实债权、职工安置方案等重要资料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改制企业的国有产权持有单位要妥善保管相关资料。

7.企业改制时,对经确认的拖欠职工的工资、集资款、医疗费和挪用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及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原则上要一次性付清。改制后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为职工接续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并按时为职工足额交纳各种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