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油价由谁决定_中国的油价是按照布伦特
1.中俄原油长期贸易协定是个卖国条约吗
2.国际油价布伦特和WTI为什么不一样
3.中国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是什么样的
4.目前国内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中,究竟以哪3个地方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准的?
中俄原油长期贸易协定是个卖国条约吗
现在国际原油价格是60美元,90美元买俄罗斯原油,不是亏了50%?
乍一听,好像是这么回事,但仔细一想,有点不对头。这60美元是目前国际原油期货市场的价格,期货市场有价格发现功能,往往领先于现货市场。目前原油市场处于跌势,跌势中,期货价格一般要低于现货价格。这就有人说了,你再低也不能低这么多啊?90美元和60美元的确差得太多。不过国际原油价格一路下跌,11月份价格显然要比现在高。经过了解,我们得知中俄原油长期贸易协定中规定的价格是在布伦特原油价格基础上通过一个复杂的公式计算出来的,中方因为这个公式的参数与俄方进行了长期艰苦的谈判,最后俄方迫于国际原油市场不景气,最后做出了重大让步。布伦特原油期货交易在洲际交易所(ICE)和美国商品交易所进行,是目前市场油价的标杆。新闻上说的60美元/捅的国际油价就是指的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
布伦特原油期货交易到了交割月的第15日可以进行交割,客户可以选择现金交割也可以选择现货交割(期转现)。如果是现金交割,就选择按15日之后一天的布伦特期货交易价格(通常是收盘价)进行交割。所以这一天的价格很重要,通常被现货合约所借鉴。一般来说由于交易往往从月初就开始,所以多半以上个月的交割价为依据来计算现货价格。下图是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一年期的走势图,我们可以看到10月布伦特原油期货交割价是86.76
美元/桶。中俄原油长期协议的价格计算公式不公布,我们无从得知11月中俄原油贸易具体是按什么价格,但按照10月布伦特原油交割价,加上税收运费,90美元/桶是个很正常的价格,我们并没吃亏,更没人卖国。事实上拿跌下来的价格要求来对比以前的成交,说成是巨亏,本身就很荒谬。
国际油价布伦特和WTI为什么不一样
WTI:纽约商品交易所(NYMEX)交易轻质低硫原油期货,是目前世界上商品期货中成交量最大的一种。由于该合约良好的流动性以及很高的价格透明度,NYMEX的轻质低硫原油期货价格被看作是世界石油市场上的基准价之一.
BRENT: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IPE)进行交易的原油期货,布伦特原油出产于北大西洋北海布伦特地区的轻质原油.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也是国际油价的基准之一.
国际原油定价知识
国际原油市场定价,都是以世界各主要产油区的标准油为基准。比如在纽约期交所,其原油期货就是以美国西得克萨斯出产的“中间基原油(WTI)”为基准油,所有在美国生产或销往美国的原油,在计价时都以轻质低硫的WTI作为基准油。
因为美国这个超级原油买家的实力,加上纽约期交所本身的影响力,以WTI为基准油的原油期货交易,就成为全球商品期货品种中成交量的龙头。通常来看,该原油期货合约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及很高的价格透明度,是世界原油市场上的三大基准价格之一,公众和媒体平时谈到油价突破多少美元时,主要就是指这一价格。
然而,世界原油三分之二以上的交易量,却不是以WTI、而是以同样轻质低硫的北海布伦特(Brent)原油为基准油作价。1988年6月23日,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IPE)推出布伦特原油期货合约,包括西北欧、北海、地中海、非洲以及也门等国家和地区,均以此为基准,由于这一期货合约满足了石油工业的需求,被认为是“高度灵活的规避风险及进行交易的工具”,也跻身于国际原油价格的三大基准。
伦敦因此成为三大国际原油期货交易中心之一。布伦特原油期货及现货市场所构成的布伦特原油定价体系,最多时竟涵盖了世界原油交易量的80%,即使在纽约原油价格日益重要的今天,全球仍有约65%的原油交易量,是以北海布伦特原油为基准油作价。
布伦特原油和WTI在品质和价格上均非常接近,近10年来的原油价格统计表明,二者涨跌同步,前者通常比后者低5%左右。比如1998年布伦特原油价格13.43美元,纽约WTI是14.53美元;2004年两者分别涨至38.29美元和41.60美元;到今年8月底纽约WTI突破70美元时,布伦特原油则超过67美元。
中国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是什么样的
2001年11月,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钩连动”机制进入进一步完善阶段,主要内容是由单纯依照新加坡市场油价确定国内成品油价格改为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价格来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国内成品油价格以纽约、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市场一揽子价格加权平均值为定价基础(新加坡:鹿特丹:纽约=6∶3∶1),根据基本杂费及国内关税,加上由国家确定的成品油流通费用,形成由国家计委制定的国内成品油零售中准价。两大石油集团可以在中准价上下8%的范围内制定具体的成品油零售价。该机制一直沿用至今,简称为“三地成品油定价法”。
据最新消息,今年初中国将可能实施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国家对零售油价的统一管制将有所放松。新的定价办法将放弃原来紧盯纽约、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成品油价的计算办法,而基本锁定“原油成本法”,即改以布伦特、迪拜和米纳斯三地原油价格的平均值为基准,再加上炼油成本和适当的利润空间以及国内关税、成品油流通费等,共同形成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这表明,采用了5年的“三地成品油定价法”走到了尽头,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将迎来第四个发展阶段——“原油成本法”阶段。
目前国内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中,究竟以哪3个地方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准的?
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共经历了几个阶段:
一、1998年6月3日,原国家计委出台《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规定中石油和中石化两个集团公司之间原油交易结算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由原油基准价和贴水两部分构成。
二、从2000年6月份起,国内成品油价开始参考国际市场价格变化相应调整,当时参考的只有新加坡市场的油价。
三、从2001年11月份起,中国又一次进行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改革的核心是国内成品油价格改为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价格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当国际油价上下波动幅度在5%-8%的范围内时保持油价不变,超过这一范围时由国家发改委调整零售中准价。
四、2007年,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原油加成本”已经正式采用,新机制改盯原油价格,“原油加成本”的成品油定价体系,是指以布伦特(Brent)、迪拜(Dubai)和米纳斯(Mi-nas)三地原油价格为基准平均值,再加上炼油成本和适当的利润空间以及国内关税、成品油流通费等,共同形成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新机制一改2001年以来国内成品油价格依据纽约、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成品油价的加权平均值来确定的做法,实现了以原油价格来定成品油价格的想法。
综上,目前参照地点布伦特(Brent)、迪拜(Dubai)和米纳斯(Mi-nas)三地原油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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