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提高汽油消费税 11月28日

2.营改增”对商品的降价作用有多少?

3.什么是摩托车消费税 新闻

4.急求:燃油税改革的英文报道

5.发展物流业的主要作用和意义!

6.改革开放三十年作文

7.庆祝建国60周年横幅写什么内容啊

8.2006年我国税制改革的变化有哪些?

为什么提高汽油消费税 11月28日

油价税费太高_油价税收是否重复征税

解读:为何调整成品油消费税

人民网2014年11月29日12:41

11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经批准,调整成品油等部分产品消费税。此次消费税调整涉及的产品,不少都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对这些产品消费税调整的初衷是什么?为什么是有减有增而不全是减税?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此次成品油消费税调整“加税不加价”

此次消费税调整的一大特点,就是有减有增。其中,有五项属于取消或停征,企业和居民负担是减少的;只有成品油一项消费税是提高的。“加税无论对居民还是企业来说,都是一件痛苦的事。11月28日,是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的时间窗口,选择这个时候推出成品油消费税改革,应该说在时机把握上还是比较好的。”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表示。将提高消费税与油价调整实行联动,可是实现“加税不加价”,不额外增加企业和居民负担。

刘尚希解释说,我国汽、柴油消费税的税额调整,将计入成品油价格。近期国际市场油价震荡下行,国内汽、柴油价格有所降低,而这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额与应降价金额相当。因此消费税调整后,国内油价不会上涨,也不会降低。

新增收入主要用于治理环境污染,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

此次消费税调整,为什么要“五减一增”?取消或增加,主要是出于哪些方面的考虑?

“取消小排量摩托车、汽车轮胎、酒精等产品的消费税,主要是随着我国生产和消费结构的变化,一些应税产品已不适合继续征收消费税。”财政部税政司负责人表示,目前,小排量摩托车已经成为县城和村镇居民的主要代步工具,取消小排量摩托车的消费税,可以有效减轻这部分中低收入群体的负担。

这位负责人解释说,汽车轮胎和酒精主要用于工业生产和交通运输工具,取消征税可以有效消除重复征税,降低相关产业的生产成本。至于取消车用含铅汽油消费税,主要是因为国家从2000年已禁止生产销售车用含铅汽油,其他含铅汽油产销量极少,将含铅汽油与无铅汽油分别征税已无实际意义。汽油税目不再划分二级子目,统一按照无铅汽油税率征收消费税。

财政部税政司负责人表示,适当提高成品油消费税,一是可以合理引导消费需求,促进石油资源节约利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二是有利于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促进能源生产方式变革,推动我国经济迈向健康可持续的增长模式;三是通过“有增有减”的消费税政策调整,有利于更好地引导生产和消费,以及收入分配上的调节作用。

“从目前的调整幅度看,提高消费税对居民消费习惯不会产生太大影响。”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白重恩教授认为,城市居民开私家车出行,以普通小轿车每百公里耗油8.5升,年平均行程1.2万公里计算,此次成品油消费税提高,一辆车一年增加的税负支出也就是100多元。每个月增加10多元钱,不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但这向社会释放了一个信号,对于影响生态环境、消耗自然资源的消费品,消费税有提高的趋势。

此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后,对新增收入怎么用有明确说法。新增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增加治理环境污染、应对气候变化的财政资金,改善人民生活环境。还有一部分用于促进节约能源,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中央财政每年将安排专项资金,保障政府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所需资金。

“这些纳税人的钱能否用得好,是不是达到了预期效果和目标,才是问题的核心与关键。”白重恩指出,如果人们的生活环境能有明显改善,真能早日驱散雾霾、留住蓝天,就算是大家多交一些税、少开几天车都是值得的。

主要用油行业和居民消费税负会增加,但明显低于欧盟国家的税负水平

“此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后,汽油、柴油流转税税负将分别由32%和29%提高至34%和31%,对主要用油行业和居民消费会增加一些税负,但明显低于欧盟国家的税负水平,与周边一些国家相比也偏低。这一税负水平是与我国现实经济状况和长远发展战略相适应的。”财政部税政司负责人表示。

一般而言,成品油税负水平一般是用成品油流转税占油品含税零售价格的比重来衡量的。从国际上看,欧盟等发达国家油品的税负较重,汽油、柴油流转税税负分别为56%和50%,我国周边国家中,日本的汽油、柴油流转税税负分别为42%和30%。成品油税负水平取决于多种因素,是与各国的资源禀赋程度、经济发展水平及环境保护要求等相适应的。

这位负责人说,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情况的发展变化,消费税征收范围偏窄,税基偏小、税率结构不尽合理,调节力度不够充分等问题逐渐显现,需要对消费税制度进行改革完善。按照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消费税改革的基本思路是“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本次调整成品油等部分产品消费税政策,是我国改革和完善消费税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营改增”对商品的降价作用有多少?

有很多人对“营改增”后的物价问题过于乐观,认为“营改增”产生的传导作用有益于消费者,例如一些商品和服务可能降价。事实上,“营改增”对物价的影响并不乐观。交通运输业等能从税改中获得好处的行业,由于油价等运输成本的攀升抵消了减轻税负的正面影响,能维持现有物价实属不易。而咨询服务等行业会因为不能抵扣而加重了税负,降价更是无从谈起。更有甚者,营业税是由企业负担,而增值税的承担者是最终消费者,因此企业很有可能把负担转嫁给消费者,导致某些行业价格的上涨。企业若想尽可能扩大利润空间,应积极主动采取管理信息化手段加以优化。譬如航信软件“懂税的ERP”、用友畅捷通,这些都是对中小微企业财税管理有直接帮助的管理软件产品。

什么是摩托车消费税 新闻

1、摩托车消费税就是国家对生产摩托车征收消费税的一种间接税。

2、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93号)规定:“一、取消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消费税。气缸容量250毫升和250毫升(不含)以上的摩托车继续分别按3%和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消费税是国家引导生产和消费、促进节能环保、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税收工具,我国从1994年开始征收消费税。

急求:燃油税改革的英文报道

内容提要: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税收事业发生翻天履地的变化,对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作用日益突出。本文在回顾三十年来我国税制发展变迁的基础上,分析了市场经济发展、体制改革深化以及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税制改革将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从完善增值税制度等七个方面探讨如何推进新一轮税制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与实践意义。

关键词:税制改革、机遇与挑战、若干思考

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我国开始了现代化的伟大进程,全国人民努力建设国家,造就了经济的长期高速增长,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三十年国运昌盛,三十年殷民阜利,税收事业发生翻天履地的变化,作为经济体制配套改革重要组成部分的税制改革稳步推进,催生税收收入快速增长,税收对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作用日益突出。认真分析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税制发展变迁,探讨如何推进新一轮税制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与实践意义。

一、简要回顾我国税制改革三十年历程

三十年税制改革经历两大时期、六大变革,实现税收收入总额由1978年的591亿元上升至2007年的49449亿元,年均增幅达2.79倍创世界奇迹,并深刻影响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第一个时期是1978年改革开放到1993年,适应改革开放需要,国营企业全面实行利改税和工商税制改革。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适应新时期市场经济的需要,1994年进行改革开放后第二次大规模税制改革。

1978-2007年税收总收入增长变化图

(一)个人所得税改革。随着改革开发带来的经济发展,需要通过税收调节来缓解社会收入分配不均的状况,我国第一部个人所得税法于1980年9月公布实施。之后,涉及个人利益分配的税收法规相继出台:1985年先后发布了国营企业奖金税暂行规定、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暂行规定、集体企业奖金税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奖金税暂行规定;1986年至1988年先后发布了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个人收入调节暂行条例、关于征收私营企业投资者个人收入调节税的规定。1994年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施行,将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合并为个人所得税;1999年《个人所得税法》再次修订,对储蓄存款征收利息税;第三次修订将起征点调整为1600元;2008年3月起将起征点调整为2000元。

(二)涉外税制初步建立。1980年9月公布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与1981年出台的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极大促进了涉外经济的发展。1980年到1990年,外资从无到有,引资成效初显。十年间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206.92亿美元,涉外税收收入1980年仅有100万元,1990年达到49.15亿元。1991年7月起施行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以及外国企业实施统一的所得税法。由于所得税负担水平普遍降低,极大地鼓舞了外商的投资热情,吸引大量的外商投资。1991年到1993年外资由少变多渐成规模,不仅带来建设资金,还带来先进技术经验,对我国经济快速增长、提高技术水平和企业管理水平起到促进作用。但一个内外有别的税收双轨制,形成对国民的歧视和对外籍人士的超国民待遇,致使税收不公平。

(三)利改税及工商税制改革。在认真总结国内流转税制发展经验的基础上,1980年在柳州、长沙、青岛、上海等城市进行增值税试点,1983年起实施增值税暂行办法,并对国营企业实行第一步利改税,国营企业所得税和国营企业调节税形成雏形;年对国营企业实行第二步利改税,把现行工商税按照性质划分为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盐税等4个税种;对国营企业征收所得税;开征资源税和利润调节税;将国营企业缴纳的固定资产占用费改为固定资产税;恢复征收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特种消费行为税和集市交易税,开征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建设税,建立起多种税多环节多层次的复合税制,我国税制建设开始步入新轨道。并相继发布了烧油特别税、牲畜交易税、建筑税、建筑税、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盐税、资源税、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城市维护建设税、进出口关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筵席税、印花税、特别消费税、教育附加、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农业税、耕地占用税等税收法规,合理调节各方面经济利益,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之间利益关系,中央与地方关系,充分发挥税收作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四)分税制改革。九十年代初中央政府面临的财力薄弱,使那些需要国家财政投入的国防、基础研究和各方面必需的建设资金严重匮乏,引发1994年具有深远影响的分税制改革,搭建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的基本框架。当年中央财政收入比上一年增加200%,占全国财政总收入比例由上年的22%急升至56%。期间全面推行增值税,1993年12月发布了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个暂行条例,形成以增值税为主的流转税制度,改革后的流转税由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组成,适用于内外资企业,取消对外资企业征收工商统一税的规定;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制,1993年12月发布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把原有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集体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统一为企业所得税;1993年12月发布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开征土地增值税;将盐税并入资源税,将特别消费税、烧油特别税并入消费税,取消产品税、盐税、集市贸易税、牲畜交易税、三个奖金税、工资调节税、两个基金;将屠宰税、筵席税继续征收或停征下放给各省市区人民政府;明确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适用税种问题;1997年10月实施契税暂行条例,开征契税;2000年10月实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开征车辆购置税;2002年起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全面推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2005年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2004年7月起在东北地区部分行业实行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的改革试点,逐步调整完善了增值税相关制度,2005年又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在中西部部分老工业城市和汶川地震灾区推行消费型增值税,为下一步增值税转型的全面推开积累经验;2006年5月起实施烟叶暂行条例,征收烟叶税;2007年起实施车船税暂行条例,征收车船税,并废止原车辆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和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修改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初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税制框架,强化税收作为经济杠杆所具有的宏观调控功能,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分税制运行十余年发挥出一系列正面效应的同时,也逐渐显露和积累一些问题。比如国、地税两套征管机构的税源和运行成本矛盾在逐日堆积,特别是企业所得税征管划分障碍。

(五)取消农业税。从1983年开始,除农业税外,还根据农业税条例的规定,决定开征农林特产农业税,1994年改为农业特产农业税;牧区省份则根据授权开征牧业税。至2005年底农业税制实际上包括了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牧业税等三种形式。早在2004年政府开始实行减征或免征农业税的惠农政策,到2005年底已有近8亿农民直接受益。自2006年起全国全面取消农业税,农业税条例废止,我国有9亿农民依法彻底告别延续2600年的“皇粮国税”农业税,标志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新突破,国家和农民的传统分配关系发生根本性变革,扭转长期以来农民负担过重的局面,迈出统筹城乡发展的新步伐,农村税费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体现在与农村税费改革前的1999年相比,2006年全国农民共减轻负担约1250亿元,人均减负约140元。

(六)两税合并。2008年起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实现四个统一,即内外资企业适用同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并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建立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税收优惠体系,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创造一个比较宽松的财税环境。税收优惠主要锁定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与节能、支持安全生产、促进公益事业和照顾弱势群体,以及自然灾害专项免税优惠政策等方面,体现国家发展政策的转移,即从出口导向转为更重视内需的经济体制,同时也体现了国家推动科技加速发展、加大治理环境的力度,更加符合法律规范,更加适应我国税制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二、我国税制改革三十年后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深化,我国经济出现诸如产业结构调整、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开拓高新技术产业、充分就业压力、贫富差距扩大、保护环境和资源等深层次问题,加上经济全球化竞争日益激烈,税制改革将面临如下机遇与挑战:

(一)经济全球化为税制改革提供重要机遇。全球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和国际产业转移迅速展开,外部规范的市场制度、传统产业的信息化改造、新兴信息产业的建立,以及整个经济运行信息化,可以快速缩小与发达国家的整体差距,实现税制进一步优化升级。世界税制改革趋向主要表现为:随着财政状况逐步好转,一些国家加大对税收优惠措施的运用,逐步放弃宽税基的原则,结果税收规模下降,宏观税负出现下降趋势;逐步减轻资本的税收负担,对劳动力课征较轻的税收,进而促进就业形势好转;税制结构的变化日益显著,出现所得税所占比重下降,特别是个人所得税下降明显,社会保险税费和一般商品税(主要是增值税)比重上升的趋势;在控制传统税收增长的同时,越来越重视环境税的调节和筹资作用,并开征与环境相关的税收。这些因素为我国加快工业化进程,积极吸纳国际产业转移,借助外源性生产要素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将工业化和信息化同步推进,通过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为深化我国税制改革创造外部条件。

(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深化税制改革。当前我国面临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经济快速增长阶段,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产业结构日益升级优化,外向型经济拉动作用增强,体制机制障碍问题逐步破解,基础设施瓶颈制约逐渐缓解,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基本配套,民生问题持续有效改善,整体国力呈上升之势,加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这些因素既为税制改革提出客观要求,也为税制改革提供重要历史机遇。但是,目前我国税收立法层次较低,授权过多,容易造成政出多门、透明度差、随意性强等问题。现行税制中只有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管法和企业所得税法是全国人大会表决通过的税法,其他税种大都是颁布的暂行条例。税法授权方面存在税法解释长期、大量地授权,甚至有些税法解释实际上是属于行政解释。而且税源结构与收入结构不能同步。近几年税源结构中第一产业约占总量的16%,第二产业约占51%,第三产业约占33%;而税收收入结构中第一产业只占收入总额的4%,第二产业约占62%,第三产业约占34%。根源在于经济增长过多依赖投资和出口规模扩张,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技术进步过于依赖国外引进,资源过度开采和使用上存在严重浪费现象,内部有效需求不足,消费率明显偏低。可见国民经济能否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能否进一步优化,也是影响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的重要因素。

(三)税制改革相对滞后,税种设计不尽合理,存在大税种改革不到位、小税种长期排不上位、新税种迟迟不到位现象,税制结构有待完善。一是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影响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生产型增值税并未彻底消除重复征税弊端,与国际上广泛使用的消费型增值税比较,土建及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购置不能抵扣,增加企业税收负担,不有利于企业技术改造和生产增长方式转变,也不有利于企业产品升级和推动经济发展。二是流转税与所得税的比例失调,流转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远高于世界大多数国家。2007年流转税、所得税类收入分别为30583.87亿元和12859.91亿元,在税收总收入中所占比重分别为61.85%和26%。流转税所占比重过大,造成流转税与所得税的双主体税制模式名不符实,形成企业无论盈利与否都要负担税收,影响企业竞争能力,增加出口退税负担,不利于充分发挥直接税的宏观调控作用。三是消费税征收范围过小,调节力度不足。2007年消费税收入仅为2206.82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4.46%,占流转税收入的7.22%,远低于世界大多数国家消费税占流转类收入的比重都在40%以上。应增强选择性流转税对资源性产品、高档奢侈品及烟酒等嗜好品征收,才能够起到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资源合理利用的目的。四是采用分项计征模式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费用扣除方法不尽合理,导致在所得类税收中个人所得税所占比重过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一直维持在6.5%~7%的水平,与世界大多数国家逐步放缓企业所得税、注重加强个人所得税的格局不相适应,将不利于发挥税收的收入调节功能。五是资源税税负过轻,环境税、物业税等对经济可持续发展和调节社会收入分配意义重大的税种缺乏。目前资源税费体系存在着税费关系不协调、资源税体系不规范、税权过于集中、税收调节效率低下等问题,资源税制本身也存在着收入规模过小、征税范围较窄、计税依据不合理、税收负担过轻等诸多问题,税收调节广度和深度不够,资源利用率较低。2007年资源税收入仅为261.25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0.53%。资源税收入比重过低不利于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而环境税、物业税等对社会经济发展意义重大的税种没有开征,导致税收政策在引导资源配置、调节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功能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六是社会保障未实行费改税,对社会保障收入筹集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发达国家的税收收入中社会保障税占到30%左右,与个人所得税、流转类税收的比重基本相当,是财政收入重要来源。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快,社会保障支出迅速增加。适时开征社会保障税,将现行社会保障费改为税,加大征收力度,增加社会保障收支透明度,有利于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七是地方税体系建设滞后,缺少主体税种,不利于地方政府强化支出责任和履行职能的需要;现行税制的宏观调控能力不强,不利于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

我们认为,税制改革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面临与现实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问题,还关系到社会各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问题,更是涉及到改革开放的持续性问题,在各类因素影响下可能会面临许多机遇和挑战。

三、深化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的若干思考

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深化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既要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地增长,防止税收收入出现较大的滑波,又要坚持好中求快,注重优化税制结构,努力提升税收质量和效益;既要关注经济增长速度,又要关注资源能源消耗问题,关注税制改革成本问题。

(一)改革增值税制度,构建有利于长期保持国家整体经济活力的税收机制。建议在东北三省、中西部老工业城市和汶川地震灾区成功试点的基础上,从2009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将生产型增值税全面改为消费型增值税,并将交通运输、建筑业等部分营业税项目改为征收增值税,进一步扩大增值税征税范围;同时,要进一步整合增值税各环节的减免税优惠,适当降低一般纳税人认定门槛和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以公平税负,减少征管漏洞,保证增值税链条的完整性,避免增值税制对经济发展的扭曲作用。

(二)进行消费税调整,构建有利于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优化经济结构、提升经济实力的税收机制。建议对消费税征收范围进行有增有减的结构性调整,适时调整消费税税目与税率,将普通化妆品、低档白酒等普通消费品逐步从税目中剔除,将别墅、桑拿、赛马、高档皮革制品、高档古玩、高级字画、高级KTV等高档奢侈消费品、资源消费品、不利于身心健康和环境保护的消费品、消费行为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并适当提高级游艇、高尔夫、高级烟酒等高档产品的消费税率。同时要将消费税改在零售环节征收,由价内税改为价外税,进一步增强消费税的收入比重,实现收入分配调节。

(三)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构建有利于合理调节收入分配、扩大中等收入人群和提高低收入者生活水平的税收机制。针对经济转型期收入分配秩序不够规范,仍有各种各样灰色收入,存在大量不易监管的现金交易,社会信用程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要建立分类与综合征收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进一步规范税前各种费用扣除和免税项目,并将遗产继承收入、大额财产捐赠收入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偶然所得征税范围,调节过高收入,防止收入分配差距过分扩大,鼓励勤劳致富。针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累进税率存在税档级距过小,税率偏高等问题,减少其对收入分配的逆调节作用,应进一步考虑简化税率档次,采取较为简单的10%、20%、30%和40%四级累进税制,降低最高边际税率并扩大各税档之间的级距。同时,工资薪金所得免征额的确定标准应与物价指数挂钩,避免税制经常性的变动,从2009年起将起征点调至5000元,并增加自住住房利息支出扣除、大笔医疗费用扣除、大笔教育费用支出扣除、养老或抚养儿童的费用扣除等项目,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制在促进民生改善上的作用。

(四)推进资源税制改革,构建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税收机制。良好的资源税制有利于建立合理的资源补偿机制。针对资源补偿费征收弹性过大的弊病,应考虑提高资源税的标准,以缓解因资源开采和生产机会不公平所带的收入分配不均的矛盾,有助于我国对外贸易方式的科学转变。同时要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调整资源税计税依据,将矿产资源补偿费、城市水资源费等并入资源税,提高资源税税负水平,积极构建绿色税制体系目标,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形成。改革现有的消费税制,统筹考虑油价等因素,适时开征燃油税;对环保产业采取较为优惠的税收政策,以体现国家的鼓励。

(五)实行社会保障税费改革。建议尽快将社会保障收费改为征收社会保障税,建立起规范和稳定可靠的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资金供给系统。同时,社会保障税标准的确定,应考虑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约束,以及人们对社会保障的需求,从而选择适当的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保障水平、筹资模式和计税依据。

(六)深化分税制改革。在确保中央财政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比重的基础上,建议重新划分地方与中央的税收分配关系,将增值税分成比例由现行的25%:75%调整各占一半,并规定增量部分作为专项资金用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解决民生事业等一系列保障;将出口退税分担比例改为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将企业所得税分成比例调整为中央收入,并由国税部门负责统一管征。

(七)在统一税政的前提下,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增强地方税的调节功能。新一轮税制改革不仅要强调地方政府在税制改革中的作用,还要在合理确定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合理划分税权,赋予地方收入自主权。对中央统一制定税收条例的地方税种,要考虑允许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地方税种的实施细则;对非全国统一开征的地方税,其立法权、解释权和征收管理权应完全下放给地方;在确保中央和其他地区利益基础上,允许省级人民政府通过立法程序,并经中央批准,开征新的区域性税种;在中央集中管理中央税、共享税及对宏观调控影响较大的地方税的立法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地方税主体税种,赋予省级人民政府对地方主体税种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税收管理权限。

_______妃

发展物流业的主要作用和意义!

发展物流业的主要作用和意义!

1、物流业分布不均衡<br /> 总体上来说,我国物流业大部分分布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而中西部地区的物流业发展相对比较落后,尤其是新疆、西藏、甘肃、云南等地区。2012 年,从快递业务收入上来看,东中西部的比重分别为 82.3%、9.3%、8.4%,从业务量上看东中西部比重分别为81.9%、10.5%、7.6%,从这些资料来看,东中西部差距显著,物流业的发展明显不合理。 <br />2、从业人员素质不高 <br /> (1)教育程度不高。目前,我国部分物流企业的大多数员工是从事传统运输业的人员,接受教育的程度不高,没有各个级别的技术,也没有掌握相关现代物流业的专业知识,大多为大专以下的学历,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更是凤毛麟角,拥有等级技术的员工也较少。 <br /> (2)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差,流动性较大。我国物流行业的员工整体素质不高,没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尤其是快递人员,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态度也较差。从有关的调查可以看出,消费者对快递业的满意程度较低,不满意原因主要在:快递的物品丢失、毁损,服务态度比较差等等。 <br /> 我国物流行业的从业人员流动性比较大,影响企业的稳定性,增加企业的成本,阻碍企业的发展。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较多,其主要因素是收入待遇水平低、工作压力过大、缺乏晋升空间、学习和发展机会少。 <br />3、物流成本较高 <br /> (1)运输和仓储成本占有比重高。物流行业的成本较高,主要包括交通运输成本、仓储保管成本、配送成本、管理成本等,其中交通运输成本占有的比重最高。我国的过路过桥的通行费较高、港口使用费也较高,物流业的交通运输成本较高,特别是公路运输成本,油品价格居高不下,车辆通行费用较多。 <br /> 仓储保管成本是紧随交通运输成本后的又一项重要支出,首先,土地资源稀缺、价格高,增加了仓储保管费用,仓储用地申请难,仓储地点分散杂乱,没有较好的规划,相互之间不能统一协调,无形之中增加了仓储成本。 <br /> (2)税负较重。在我国企业除了要交纳所得说,还要缴纳流转税、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费,税种多、税负重。物流业在营改增之前缴纳营业税,不同的业务适用不同的营业税的税目,其对应的税率有所不同,各个环节按对应的税目征税,税率可能不相同,容易总成重复征税,而且物流企业的业务往往需要经过多次的周转才能完成,这也加重了物流企业的税收负担。 <br /> (3)技术水平落后。现代物流业与以前相比更加重视技术和管理,然而目前,我国的大多数物流企业采用传统的运作方式,科学技术应用较少,资讯化程度不高,还不能广泛的使用物流资讯系统、电子资料交换技术和货物跟踪系统等先进的技术,资讯传输的速度和准确性得不到较大提高,进一步影响对单据处理成本、库存成本、差错成本、人事成本等的有效控制。 <br />4、物流业管理不规范 <br /> 虽然我国的物流行业发展迅速,物流企业较多,但是大多规模较小且比较散乱,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标准,物流市场比较混乱,还不能形成规范化的经营,而且物流业的管理部门也比较散乱,没有明确的管理负责部门,有些政策是相互冲突的,这都使得物流行业处于管理不规范的状态。 <br />5、关于我国物流业发展的建议 <br /> (1)发展区域物流,促进物流业均衡发展。东部沿海地区物流业发展较为迅速,中西部物流业发展相对比较缓慢,在促进东部物流业发展的同时也应当重视中西部地区的物流发展,合理配置物流资源,促进中西部地区物流业的发展。完善大中型城市的物流业,加强农村物流业的建设,发展农产品的物流体系,缩小城乡差距,逐步形成城市与乡村互相促进、互相支援的局面,促进物流业的均衡发展。 <br /> (2)加强物流企业的成本控制。首先国家应当完善高速公路的收费制度,撤销收费期满、违规设立等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降低通行费的收费标准,或者对涉及到民生、中西部等偏远地区的载客运输、载货运输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然后,转变观念,提高对物流业成本管理的重视,采用合理的方法管理成本,如作业成酣棱丰谷莶咐奉栓斧兢本法,加强对成本的控制,还要尽快统一物流行业成本核算的标准,规范物流企业的成本核算,以便于清晰的了解其实际成本情况,从而有针对性的降低成本。 <br /> (3)培养与引进物流专业人才。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水平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发展,应当提高对培养物流人才的重视。各高校应当加快物流专业体系的建设,根据物流行业的实际需求,培养多种型别、各个层次的物流专业人才。物流企业应当积极鼓励员工去高校进一步学习或参加研讨会,学习物流专业的相关知识,鼓励企业员工学习国外的先进的物流理论和经验,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和物流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 <br /> (4)加快物流业的资讯化建设,应用新技术。物流业的资讯化建设和新技术的应用是现代物流业的发展趋势,是物流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关键。物流行业应当重点关注各种物流新技术的应用,加大对研发新技术和资讯化的资金投入,鼓励技术创新,积极引进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先进的装置和资讯系统。 <br /> (5)完善物流业的管理机制和市场体系。在现代物流业的发展过程中, *** 的作用至关重要,现代物流业的发展需要 *** 的大力支援,我国与物流业有关的规章制度、法规等还不够完善, *** 相关部门应当引起重视,为物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br /> 当前物流行业的市场体系还不规范,没有同一的标准,影响物流业的发展。物流行业要积极推动市场改革,建立起规范、稳定有序的市场体系,健全物流行业的市场规则,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 也应当制定一定的政策,加强对物流业的监管,防止恶性竞争或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事件,协调物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物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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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说就是货物从生产的到需求的的过程

解释一:

物流是指为了满足客户的需要,以最低的成本,通过运输、保管、配送等方式,实现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相关资讯由商品的产地到商品的消费地所进行的计划、实施和管理的全过程。

物流构成:商品的运输、配送、仓储、包装、搬运装卸、流通加工,以及相关的物流资讯等环节。

物流活动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使用者服务、需求预测、定单处理、配送、存货控制、运输、仓库管理、工厂和仓库的布局与选址、搬运装卸、采购、包装、情报资讯。

解释二:

在我国国家标准《物流术语》的定义中指出:物流是“物品从供应地到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资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

解释三:

物流中的“物”是物质资料世界中同时具备物质实体特点和可以进行物理性位移的那一部分物质资料。“流”是物理性运动,这种运动有其限定的含义,就是以地球为参照系,相对于地球而发生的物理性运动,称之为"位移"。流的范围可以是地理性的大范围,也可以是在同一地域、同一环境中的微观运动,小范围位移。“物”和“流”的组合,是一种建立在自然运动基础上的高阶的运动形式。其互相联络是在经济目的和实物之间,在军事目的和实物之间,甚至在某种社会目的和实物之间,寻找运动的规律。因此,物流不仅是上述限定条件下的“物”和“流”的组合,而更重要在于,是限定于军事、经济、社会条件下的组合,是从军事、经济、社会角度来观察物的运输,达到某种军事、经济、社会的要求

解释四:

物流的7R:现代物流管理追求的目标可以概括为”7R”:将适当数量(right quantity)的适当产品(right product),在适当的时间(right time)和适当的地点(right place),以适当的条件(right condition)适当的质量(right quality)和适当的成本(right cost)交付给客户。具体来讲,通过加强物流系统管理可以实现”7S”。

(1) 服务(service)目标

(2) 快捷(speed)目标

(3) 节约(space saving)目标

(4) 规模优化(scale optimization)目标

(5) 库存(stock control)目标

(6) 安全性(safe)目标

(7) 总成本(sum cost minimum)目标

解释五:

物流是指物质资料从供给者到需求者的物理性运动,主要是创造时间价值和和场所价值有时也创造一定加工价值的活动。

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加快实施现代物流重大工程的通知,现代物流重大工程旨在落实《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国发[2014]42号)和《促进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加强重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发挥物流业投资对稳增长的重要作用。物联网和物流的对接是通过射频识别、条形码、GPS定位等感测技术实现的,通过以上技术的应用将有助于物流管理资讯系统的建立,解决物流当中资讯采集、传输和共享的种种问题,可以有效降低物流成本、节约资源进而提升整体物流效率。<br /> <br />2015年8月13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加快实施现代物流重大工程的通知,现代物流重大工程旨在落实《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国发[2014]42号)和《促进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加强重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发挥物流业投资对稳增长的重要作用。<br /> <br />从“必需”里看“必须”,扎好马步挥出有力一拳<br /> <br /> 美国在上世纪60年代完全完成新型工业化,对于其现代物流行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好地基础支援作用,而我国至今没有完全完成工业化,现代物流基础设施不是“升级”而是“创造”。此次通知内容一再强调“基础设施”一词,包括:建设一批与“一带一路”周边国家互联互通、顺畅衔接的外向型物流枢纽基地,提高进出口货物的集散能力;打通长江经济带地区多式联运通道;促进京津冀地区物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资讯资源共享;建设一批适应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发展需要的物流设施,构建覆盖全国主要物流节点便捷高效的物流基础设施网路等。我们认为这是从“必需”里看“必须”的表现,在如今国家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存在的情况下,国家需要推动基建行业来稳定国民经济的稳增长,而为了推动作为基建之一的物流行业的发展则必须从其基础设施建设下手,扎好马步,才能挥出有力一拳。<br /> <br />大资料与物联网,未来物流发展重中之重<br /> <br /> 内容中提到的“提升物流业资讯化、标准化水平。加强大资料、物联网、云端计算等先进资讯科技在重大物流工程中的应用,推动物流资讯和公共服务资讯的有效衔接和互联互通,提高托盘等标准化设施装置的应用水平”,这则是针对当下物流行业资料对接效率低,资讯科技应用较少的问题。物联网和物流的对接是通过射频识别、条形码、GPS定位等感测技术实现的,通过以上技术的应用将有助于物流管理资讯系统的建立,解决物流当中资讯采集、传输和共享的种种问题,可以有效降低物流成本、节约资源进而提升整体物流效率。而大资料所包含的资料储存、管理和检索结合物联网中资料的采集和传输,将有效提升物流行业对配送人员的管理,帮助制定出高效合理的物流配送方案,提高配送效率。我们认为我国物流行业现代化的实现离不开网际网路技术的运用,而将来对于大资料、物理网技术的投入也将是企业发展其物流业务的重中之重。<br /><br />欢迎登入长风网获取最新物流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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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科技服务业的作用和意义

发展科技服务业

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工业强国时期。只有全方位提升才能更快赶上发达国家水平。

物流GPS在物流业发展有什么作用?

摘抄个文章 GPS的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很多行业,但是不同行业有不同的行业特征和行业需求。选择物流GPS首先要看GPS供应商的专业化程度,对物流行业的了解怎么样,如果像很多GPS运营商那样做的行业与领域比较杂,只是简单的定位和监控功能是解决不了物流行业的需求的。对行业了解越深入,越能把握行业的需求。是否有行业需求的相关报表很重要。比如里程统计报表、停车塞车报表、停车未熄火报表、动态跟踪点报表、超速报表、速度分析报表、油耗分析报表等等几十个报表,这样的资讯报表是物流企业内部管理所需要的具有含金量的资讯。当然还要考虑报表和办公软体的相容程度,资料汇出的方便程度。 其次,需要了解GPS系统的易用性,比如是否需要在客户端安装庞大的客户端软体和地图。现在的物流GPS系统已经不是单机版可以解决问题的了,不但物流公司内部各岗位、各办事处、分公司需要按照不同程度的授权在不同地域登入使用,物流公司的客户也需要对车辆动态进行实时了解。最好的理想状态是:可以上网的地方就可以登入系统。广州市西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GPS在这方面可谓做足了功夫。 再次,如果上了规模的物流公司,必须考虑物流GPS与内部或客户的其他业务软体的相容或者良好的资料介面。不然,资讯孤岛产生的资讯障碍与阻隔会大大的降低企业的运转速度,甚至产生系统故障。 另外,还必须了解企业是否有硬体方面的开发能力,硬体的质量如何。因为物流车辆的执行环境和其他车辆有很大的不同,基本上是全天候、跨地域的24小时执行。对硬体的要求非常高的同时,也对提供GPS的运营商的服务提出了特别要求。监控平台是否稳定可靠?服务是否及时到位?都必须充分考虑! 近几年我公司现物流业务量越来越大,车辆又增加了20多辆,现在车辆油价在不断上涨,油价和国际接轨,服务是国内国情,几十辆车每月的油费就是一笔不小开支,而且很多是走了不应该走的路,或者回家吃饭,开公车去私用,在多年的经营管理中,车辆管理一直是个很头疼的问题,换了几个车队长,但车辆开支及排程都未能尽如人意,也尝试装了几家公司的GPS,想通过GPS来管理自己的车队,但是现在市面上的GPS外表花哨,业务员夸大功能,却达不到我们自己的要示,最后换了广州西元科技的GPS后,公司车辆每月油耗及员工业绩报表都一一清晰明了,车辆油耗开支明显下降。现我站在物流企业管理人员的角度在此和大家分享关于对西元GPS产品的一些看法。 现在国内GPS市场上GPS产品种类繁多、鱼龙混杂,特别是一些自以为大而全的GPS供应商,产品线上什么GPS都有,但产品设计却没有突出任何重点,让客户看上去就觉得眼花缭乱,好像是做GPS展销会似的,其实我们需要的只是对物流车的特性开发出的产品,想要找物流GPS得瞎折腾半天,好不容易找到啦,还发现其实很多物流客户需要的功能他们都没用,或者是跟本不了解我们物流GPS的真正需求,真是让人烦不胜烦,作为一个物流GPS使用者,我觉得这样的产品体验是很差的。而且在人力上,物力上,时间上浪费 经过合作伙伴广州市安易发物流的介绍,我们接触到了安易发物流正在使用的产品---广州西元科技生产的物流GPS通用型A5,我一下子就被它吸引了,纯欧洲工艺生产,ISO9002管理具有国际前沿技术B/S软体模式,无需安装任何软体或。安全、可靠,方便我们物流使用者进行车辆管理,使用功能简洁清晰却物流特色浓厚,因为广州西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有数十年的物流管理平台、软体开发、网站开发的经验,将我公司的电脑维护,网站管理,软体定制全部系统的给出方案,费用不到市场上的一半而且24小时上门响应。这样我们就把公司IT部份全部交给他公司做,有点像物流界的第三方物流模式,这也是最好的模式! 管司机:车辆执行途中全程监控管理,不用担心司机拉私活、偷懒、谎报费用。 管车:管理多部车辆轻松方便,车辆行踪一目了然,永久记录车辆行车轨迹,停车地点、时间。 管油:车辆在整个行驶过程中的里程、油耗以及轨迹等都一一记录,不得作假。 西元科技提供的物流3+1,就是买三台GPS送自主产权的物流软体,不过我公司现在用的别的公司软体,软体使用上路了,也暂时不想换,不过看到安易发物流使用他们的软体,也是相当成功,据王法龄总经理介绍,他使用了西元科技的软体和GPS产品后,由于物流软体同GPS产品整合在一起,天天在家睡到自然配,打到电脑看看货量,配车情况,再通过软体查查车辆情况,再通过西元科技提供的网路监控,看到装车情况,柜台情况,这样除了有紧急事,才去到公司,工作一下清闲起来,有时间还能去钩钩鱼,开启无线手提电脑就全程尽在撑握。 在近半年的使用中我发现,西元科技软体和硬体都相当稳定,不会出现任何故障。在我看来,对于广大物流使用者寻找合适的物流GPS产品的无论是个人或企业,一个物流GPS最重要的就是要帮助他们尽可能专业、可靠、快速地管理客户自有的车辆,并提供相关准确的物流专业资料报表,这才是满足客户最核心的东西,这一点我觉得西元科技GPS做得非常不错。而且有软体介面,网站介面,针对物流企业,专业! 摘自<物流人报>

市场调研公司的主要作用和意义有哪些

市场调研公司是通过对特定范围的物件进行一定深入的了解,然后根据这些了解把实际调研结果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编写为书面的报告形式。

市场调研公司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组织和决策者通过报告的实际结论揭示实际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从而更好的做出正确的决策。

市场调研公司具有针对性、准确性、典型性和时效性,能够准确的揭示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对解决实际问题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特别是对决策者作出正确决定提供了有效的依据。

市场调研公司的第一个主要意义就是所有调研活动的综合体现,更是所有调研结果的一个集中体现。通过开展调研问卷活动,市场调研公司能够将有声的和无声的,有形的和无形的,都通过文字形式全面而又系统的表现出来。让人们在揭示事物的本质和找出事物的发展趋势的时候,能够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和了解。

市场调研公司的另一个主要意义就是,可以通过调研的相关资料,分析得出每个资料之间相互隐含的关系。从而帮助我们根据实际得出的结论更好的理性分析事物,对事物的发展趋势有更准确的认知。除此之外,市场调研公司,还可以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最优质的参考服务。一个好的调研报告,是可以给有需要用的企业和个人提供有力的依据的。

大连发展物流业有什么优势?

地理优势很重要

绿色物流的产生对物流业发展的意义

绿色物流是指在抑制物流活动各个环节对环境造成危害的同时,实现对物流环境的净化,使物流资源得到最充分的利用。

1.绿色物流适应了世界社会发展的潮流,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需要。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一些传统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渐淡化,环境壁垒逐渐兴起,为此,ISO14000 成为众多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ISO14000的两个基本思想就是预防污染和持续改进,它要求企业建立环境管理体系,使其经营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每一个环节对环境的不良影响最小。而国外物流企业起步早,物流经营管理水平相当完善,势必给国内物流企业带来巨大冲击。进入WTO后,我国物流企业要想在国际市场上占一席之地,发展绿色物流将是其理性选择。

2.绿色物流是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

绿色物流与绿色制造、绿色消费共同构成了一个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绿色经济回圈系统。绿色制造是制造领域的研究热点,指以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的方式制造绿色产品,是一种生产行为。绿色消费是以消费者为主体的消费行为。三者之间是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的。

3.绿色物流是最大限度降低经营成本的必由之路。

专家分析认为,产品从投产到销出,制造加工时间仅占10%,而几乎90%的时间为储运、装卸、分装、二次加工、资讯处理等物流过程。因此,物流专业化无疑为降低成本奠定了基础。绿色物流强调的是:低投入→大物流的方式。绿色物流不仅是一般物流成本的降低,更重视的是绿色化和由此带来的节能、高效、少污染。

4. 绿色物流还有利于企业取得新的竞争优势。

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和日趋严格的环保法规,使企业为了持续发展,必须积极解决经济活动中的环境问题,改变危及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生产方式,建立并完善绿色物流体系,通过绿色物流来追求高于竞争对手的相对竞争优势。

谈谈态度对你人生发展的作用和意义

人生不会一路平平,总有起伏之地。是坚持你就继续向前,去发现自己的目标,把梦想实现。是放弃你就在此倒下,让一切回忆随风而去,让梦想就此停止。这个要看你自己的想法了

改革开放三十年作文

内容提要: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税收事业发生翻天履地的变化,对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作用日益突出。本文在回顾三十年来我国税制发展变迁的基础上,分析了市场经济发展、体制改革深化以及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税制改革将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从完善增值税制度等七个方面探讨如何推进新一轮税制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与实践意义。

关键词:税制改革、机遇与挑战、若干思考

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我国开始了现代化的伟大进程,全国人民努力建设国家,造就了经济的长期高速增长,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三十年国运昌盛,三十年殷民阜利,税收事业发生翻天履地的变化,作为经济体制配套改革重要组成部分的税制改革稳步推进,催生税收收入快速增长,税收对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作用日益突出。认真分析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税制发展变迁,探讨如何推进新一轮税制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与实践意义。

一、简要回顾我国税制改革三十年历程

三十年税制改革经历两大时期、六大变革,实现税收收入总额由1978年的591亿元上升至2007年的49449亿元,年均增幅达2.79倍创世界奇迹,并深刻影响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第一个时期是1978年改革开放到1993年,适应改革开放需要,国营企业全面实行利改税和工商税制改革。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适应新时期市场经济的需要,1994年进行改革开放后第二次大规模税制改革。

1978-2007年税收总收入增长变化图

(一)个人所得税改革。随着改革开发带来的经济发展,需要通过税收调节来缓解社会收入分配不均的状况,我国第一部个人所得税法于1980年9月公布实施。之后,涉及个人利益分配的税收法规相继出台:1985年先后发布了国营企业奖金税暂行规定、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暂行规定、集体企业奖金税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奖金税暂行规定;1986年至1988年先后发布了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个人收入调节暂行条例、关于征收私营企业投资者个人收入调节税的规定。1994年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施行,将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合并为个人所得税;1999年《个人所得税法》再次修订,对储蓄存款征收利息税;第三次修订将起征点调整为1600元;2008年3月起将起征点调整为2000元。

(二)涉外税制初步建立。1980年9月公布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与1981年出台的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极大促进了涉外经济的发展。1980年到1990年,外资从无到有,引资成效初显。十年间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206.92亿美元,涉外税收收入1980年仅有100万元,1990年达到49.15亿元。1991年7月起施行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以及外国企业实施统一的所得税法。由于所得税负担水平普遍降低,极大地鼓舞了外商的投资热情,吸引大量的外商投资。1991年到1993年外资由少变多渐成规模,不仅带来建设资金,还带来先进技术经验,对我国经济快速增长、提高技术水平和企业管理水平起到促进作用。但一个内外有别的税收双轨制,形成对国民的歧视和对外籍人士的超国民待遇,致使税收不公平。

(三)利改税及工商税制改革。在认真总结国内流转税制发展经验的基础上,1980年在柳州、长沙、青岛、上海等城市进行增值税试点,1983年起实施增值税暂行办法,并对国营企业实行第一步利改税,国营企业所得税和国营企业调节税形成雏形;年对国营企业实行第二步利改税,把现行工商税按照性质划分为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盐税等4个税种;对国营企业征收所得税;开征资源税和利润调节税;将国营企业缴纳的固定资产占用费改为固定资产税;恢复征收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特种消费行为税和集市交易税,开征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建设税,建立起多种税多环节多层次的复合税制,我国税制建设开始步入新轨道。并相继发布了烧油特别税、牲畜交易税、建筑税、建筑税、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盐税、资源税、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城市维护建设税、进出口关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筵席税、印花税、特别消费税、教育附加、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农业税、耕地占用税等税收法规,合理调节各方面经济利益,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之间利益关系,中央与地方关系,充分发挥税收作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四)分税制改革。九十年代初中央政府面临的财力薄弱,使那些需要国家财政投入的国防、基础研究和各方面必需的建设资金严重匮乏,引发1994年具有深远影响的分税制改革,搭建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的基本框架。当年中央财政收入比上一年增加200%,占全国财政总收入比例由上年的22%急升至56%。期间全面推行增值税,1993年12月发布了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个暂行条例,形成以增值税为主的流转税制度,改革后的流转税由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组成,适用于内外资企业,取消对外资企业征收工商统一税的规定;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制,1993年12月发布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把原有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集体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统一为企业所得税;1993年12月发布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开征土地增值税;将盐税并入资源税,将特别消费税、烧油特别税并入消费税,取消产品税、盐税、集市贸易税、牲畜交易税、三个奖金税、工资调节税、两个基金;将屠宰税、筵席税继续征收或停征下放给各省市区人民政府;明确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适用税种问题;1997年10月实施契税暂行条例,开征契税;2000年10月实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开征车辆购置税;2002年起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全面推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2005年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2004年7月起在东北地区部分行业实行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的改革试点,逐步调整完善了增值税相关制度,2005年又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在中西部部分老工业城市和汶川地震灾区推行消费型增值税,为下一步增值税转型的全面推开积累经验;2006年5月起实施烟叶暂行条例,征收烟叶税;2007年起实施车船税暂行条例,征收车船税,并废止原车辆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和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修改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初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税制框架,强化税收作为经济杠杆所具有的宏观调控功能,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分税制运行十余年发挥出一系列正面效应的同时,也逐渐显露和积累一些问题。比如国、地税两套征管机构的税源和运行成本矛盾在逐日堆积,特别是企业所得税征管划分障碍。

(五)取消农业税。从1983年开始,除农业税外,还根据农业税条例的规定,决定开征农林特产农业税,1994年改为农业特产农业税;牧区省份则根据授权开征牧业税。至2005年底农业税制实际上包括了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牧业税等三种形式。早在2004年政府开始实行减征或免征农业税的惠农政策,到2005年底已有近8亿农民直接受益。自2006年起全国全面取消农业税,农业税条例废止,我国有9亿农民依法彻底告别延续2600年的“皇粮国税”农业税,标志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新突破,国家和农民的传统分配关系发生根本性变革,扭转长期以来农民负担过重的局面,迈出统筹城乡发展的新步伐,农村税费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体现在与农村税费改革前的1999年相比,2006年全国农民共减轻负担约1250亿元,人均减负约140元。

(六)两税合并。2008年起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实现四个统一,即内外资企业适用同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并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建立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税收优惠体系,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创造一个比较宽松的财税环境。税收优惠主要锁定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与节能、支持安全生产、促进公益事业和照顾弱势群体,以及自然灾害专项免税优惠政策等方面,体现国家发展政策的转移,即从出口导向转为更重视内需的经济体制,同时也体现了国家推动科技加速发展、加大治理环境的力度,更加符合法律规范,更加适应我国税制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二、我国税制改革三十年后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深化,我国经济出现诸如产业结构调整、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开拓高新技术产业、充分就业压力、贫富差距扩大、保护环境和资源等深层次问题,加上经济全球化竞争日益激烈,税制改革将面临如下机遇与挑战:

(一)经济全球化为税制改革提供重要机遇。全球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和国际产业转移迅速展开,外部规范的市场制度、传统产业的信息化改造、新兴信息产业的建立,以及整个经济运行信息化,可以快速缩小与发达国家的整体差距,实现税制进一步优化升级。世界税制改革趋向主要表现为:随着财政状况逐步好转,一些国家加大对税收优惠措施的运用,逐步放弃宽税基的原则,结果税收规模下降,宏观税负出现下降趋势;逐步减轻资本的税收负担,对劳动力课征较轻的税收,进而促进就业形势好转;税制结构的变化日益显著,出现所得税所占比重下降,特别是个人所得税下降明显,社会保险税费和一般商品税(主要是增值税)比重上升的趋势;在控制传统税收增长的同时,越来越重视环境税的调节和筹资作用,并开征与环境相关的税收。这些因素为我国加快工业化进程,积极吸纳国际产业转移,借助外源性生产要素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将工业化和信息化同步推进,通过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为深化我国税制改革创造外部条件。

(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深化税制改革。当前我国面临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经济快速增长阶段,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产业结构日益升级优化,外向型经济拉动作用增强,体制机制障碍问题逐步破解,基础设施瓶颈制约逐渐缓解,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基本配套,民生问题持续有效改善,整体国力呈上升之势,加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这些因素既为税制改革提出客观要求,也为税制改革提供重要历史机遇。但是,目前我国税收立法层次较低,授权过多,容易造成政出多门、透明度差、随意性强等问题。现行税制中只有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管法和企业所得税法是全国人大会表决通过的税法,其他税种大都是颁布的暂行条例。税法授权方面存在税法解释长期、大量地授权,甚至有些税法解释实际上是属于行政解释。而且税源结构与收入结构不能同步。近几年税源结构中第一产业约占总量的16%,第二产业约占51%,第三产业约占33%;而税收收入结构中第一产业只占收入总额的4%,第二产业约占62%,第三产业约占34%。根源在于经济增长过多依赖投资和出口规模扩张,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技术进步过于依赖国外引进,资源过度开采和使用上存在严重浪费现象,内部有效需求不足,消费率明显偏低。可见国民经济能否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能否进一步优化,也是影响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的重要因素。

(三)税制改革相对滞后,税种设计不尽合理,存在大税种改革不到位、小税种长期排不上位、新税种迟迟不到位现象,税制结构有待完善。一是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影响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生产型增值税并未彻底消除重复征税弊端,与国际上广泛使用的消费型增值税比较,土建及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购置不能抵扣,增加企业税收负担,不有利于企业技术改造和生产增长方式转变,也不有利于企业产品升级和推动经济发展。二是流转税与所得税的比例失调,流转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远高于世界大多数国家。2007年流转税、所得税类收入分别为30583.87亿元和12859.91亿元,在税收总收入中所占比重分别为61.85%和26%。流转税所占比重过大,造成流转税与所得税的双主体税制模式名不符实,形成企业无论盈利与否都要负担税收,影响企业竞争能力,增加出口退税负担,不利于充分发挥直接税的宏观调控作用。三是消费税征收范围过小,调节力度不足。2007年消费税收入仅为2206.82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4.46%,占流转税收入的7.22%,远低于世界大多数国家消费税占流转类收入的比重都在40%以上。应增强选择性流转税对资源性产品、高档奢侈品及烟酒等嗜好品征收,才能够起到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资源合理利用的目的。四是采用分项计征模式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费用扣除方法不尽合理,导致在所得类税收中个人所得税所占比重过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一直维持在6.5%~7%的水平,与世界大多数国家逐步放缓企业所得税、注重加强个人所得税的格局不相适应,将不利于发挥税收的收入调节功能。五是资源税税负过轻,环境税、物业税等对经济可持续发展和调节社会收入分配意义重大的税种缺乏。目前资源税费体系存在着税费关系不协调、资源税体系不规范、税权过于集中、税收调节效率低下等问题,资源税制本身也存在着收入规模过小、征税范围较窄、计税依据不合理、税收负担过轻等诸多问题,税收调节广度和深度不够,资源利用率较低。2007年资源税收入仅为261.25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0.53%。资源税收入比重过低不利于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而环境税、物业税等对社会经济发展意义重大的税种没有开征,导致税收政策在引导资源配置、调节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功能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六是社会保障未实行费改税,对社会保障收入筹集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发达国家的税收收入中社会保障税占到30%左右,与个人所得税、流转类税收的比重基本相当,是财政收入重要来源。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快,社会保障支出迅速增加。适时开征社会保障税,将现行社会保障费改为税,加大征收力度,增加社会保障收支透明度,有利于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七是地方税体系建设滞后,缺少主体税种,不利于地方政府强化支出责任和履行职能的需要;现行税制的宏观调控能力不强,不利于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

我们认为,税制改革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面临与现实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问题,还关系到社会各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问题,更是涉及到改革开放的持续性问题,在各类因素影响下可能会面临许多机遇和挑战。

三、深化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的若干思考

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深化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既要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地增长,防止税收收入出现较大的滑波,又要坚持好中求快,注重优化税制结构,努力提升税收质量和效益;既要关注经济增长速度,又要关注资源能源消耗问题,关注税制改革成本问题。

(一)改革增值税制度,构建有利于长期保持国家整体经济活力的税收机制。建议在东北三省、中西部老工业城市和汶川地震灾区成功试点的基础上,从2009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将生产型增值税全面改为消费型增值税,并将交通运输、建筑业等部分营业税项目改为征收增值税,进一步扩大增值税征税范围;同时,要进一步整合增值税各环节的减免税优惠,适当降低一般纳税人认定门槛和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以公平税负,减少征管漏洞,保证增值税链条的完整性,避免增值税制对经济发展的扭曲作用。

(二)进行消费税调整,构建有利于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优化经济结构、提升经济实力的税收机制。建议对消费税征收范围进行有增有减的结构性调整,适时调整消费税税目与税率,将普通化妆品、低档白酒等普通消费品逐步从税目中剔除,将别墅、桑拿、赛马、高档皮革制品、高档古玩、高级字画、高级KTV等高档奢侈消费品、资源消费品、不利于身心健康和环境保护的消费品、消费行为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并适当提高级游艇、高尔夫、高级烟酒等高档产品的消费税率。同时要将消费税改在零售环节征收,由价内税改为价外税,进一步增强消费税的收入比重,实现收入分配调节。

(三)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构建有利于合理调节收入分配、扩大中等收入人群和提高低收入者生活水平的税收机制。针对经济转型期收入分配秩序不够规范,仍有各种各样灰色收入,存在大量不易监管的现金交易,社会信用程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要建立分类与综合征收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进一步规范税前各种费用扣除和免税项目,并将遗产继承收入、大额财产捐赠收入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偶然所得征税范围,调节过高收入,防止收入分配差距过分扩大,鼓励勤劳致富。针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累进税率存在税档级距过小,税率偏高等问题,减少其对收入分配的逆调节作用,应进一步考虑简化税率档次,采取较为简单的10%、20%、30%和40%四级累进税制,降低最高边际税率并扩大各税档之间的级距。同时,工资薪金所得免征额的确定标准应与物价指数挂钩,避免税制经常性的变动,从2009年起将起征点调至5000元,并增加自住住房利息支出扣除、大笔医疗费用扣除、大笔教育费用支出扣除、养老或抚养儿童的费用扣除等项目,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制在促进民生改善上的作用。

(四)推进资源税制改革,构建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税收机制。良好的资源税制有利于建立合理的资源补偿机制。针对资源补偿费征收弹性过大的弊病,应考虑提高资源税的标准,以缓解因资源开采和生产机会不公平所带的收入分配不均的矛盾,有助于我国对外贸易方式的科学转变。同时要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调整资源税计税依据,将矿产资源补偿费、城市水资源费等并入资源税,提高资源税税负水平,积极构建绿色税制体系目标,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形成。改革现有的消费税制,统筹考虑油价等因素,适时开征燃油税;对环保产业采取较为优惠的税收政策,以体现国家的鼓励。

(五)实行社会保障税费改革。建议尽快将社会保障收费改为征收社会保障税,建立起规范和稳定可靠的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资金供给系统。同时,社会保障税标准的确定,应考虑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约束,以及人们对社会保障的需求,从而选择适当的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保障水平、筹资模式和计税依据。

(六)深化分税制改革。在确保中央财政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比重的基础上,建议重新划分地方与中央的税收分配关系,将增值税分成比例由现行的25%:75%调整各占一半,并规定增量部分作为专项资金用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解决民生事业等一系列保障;将出口退税分担比例改为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将企业所得税分成比例调整为中央收入,并由国税部门负责统一管征。

(七)在统一税政的前提下,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增强地方税的调节功能。新一轮税制改革不仅要强调地方政府在税制改革中的作用,还要在合理确定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合理划分税权,赋予地方收入自主权。对中央统一制定税收条例的地方税种,要考虑允许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地方税种的实施细则;对非全国统一开征的地方税,其立法权、解释权和征收管理权应完全下放给地方;在确保中央和其他地区利益基础上,允许省级人民政府通过立法程序,并经中央批准,开征新的区域性税种;在中央集中管理中央税、共享税及对宏观调控影响较大的地方税的立法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地方税主体税种,赋予省级人民政府对地方主体税种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税收管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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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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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我国税制改革的变化有哪些?

(一)个人所得税改革。随着改革开发带来的经济发展,需要通过税收调节来缓解社会收入分配不均的状况,我国第一部个人所得税法于1980年9月公布实施。之后,涉及个人利益分配的税收法规相继出台:1985年先后发布了国营企业奖金税暂行规定、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暂行规定、集体企业奖金税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奖金税暂行规定;1986年至1988年先后发布了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个人收入调节暂行条例、关于征收私营企业投资者个人收入调节税的规定。1994年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施行,将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合并为个人所得税;1999年《个人所得税法》再次修订,对储蓄存款征收利息税;第三次修订将起征点调整为1600元;2008年3月起将起征点调整为2000元。

(二)涉外税制初步建立。1980年9月公布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与1981年出台的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极大促进了涉外经济的发展。1980年到1990年,外资从无到有,引资成效初显。十年间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206.92亿美元,涉外税收收入1980年仅有100万元,1990年达到49.15亿元。1991年7月起施行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以及外国企业实施统一的所得税法。由于所得税负担水平普遍降低,极大地鼓舞了外商的投资热情,吸引大量的外商投资。1991年到1993年外资由少变多渐成规模,不仅带来建设资金,还带来先进技术经验,对我国经济快速增长、提高技术水平和企业管理水平起到促进作用。但一个内外有别的税收双轨制,形成对国民的歧视和对外籍人士的超国民待遇,致使税收不公平。

(三)利改税及工商税制改革。在认真总结国内流转税制发展经验的基础上,1980年在柳州、长沙、青岛、上海等城市进行增值税试点,1983年起实施增值税暂行办法,并对国营企业实行第一步利改税,国营企业所得税和国营企业调节税形成雏形;年对国营企业实行第二步利改税,把现行工商税按照性质划分为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盐税等4个税种;对国营企业征收所得税;开征资源税和利润调节税;将国营企业缴纳的固定资产占用费改为固定资产税;恢复征收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特种消费行为税和集市交易税,开征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建设税,建立起多种税多环节多层次的复合税制,我国税制建设开始步入新轨道。并相继发布了烧油特别税、牲畜交易税、建筑税、建筑税、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盐税、资源税、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城市维护建设税、进出口关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筵席税、印花税、特别消费税、教育附加、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农业税、耕地占用税等税收法规,合理调节各方面经济利益,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之间利益关系,中央与地方关系,充分发挥税收作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四)分税制改革。九十年代初中央政府面临的财力薄弱,使那些需要国家财政投入的国防、基础研究和各方面必需的建设资金严重匮乏,引发1994年具有深远影响的分税制改革,搭建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的基本框架。当年中央财政收入比上一年增加200%,占全国财政总收入比例由上年的22%急升至56%。期间全面推行增值税,1993年12月发布了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个暂行条例,形成以增值税为主的流转税制度,改革后的流转税由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组成,适用于内外资企业,取消对外资企业征收工商统一税的规定;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制,1993年12月发布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把原有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集体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统一为企业所得税;1993年12月发布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开征土地增值税;将盐税并入资源税,将特别消费税、烧油特别税并入消费税,取消产品税、盐税、集市贸易税、牲畜交易税、三个奖金税、工资调节税、两个基金;将屠宰税、筵席税继续征收或停征下放给各省市区人民政府;明确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适用税种问题;1997年10月实施契税暂行条例,开征契税;2000年10月实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开征车辆购置税;2002年起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全面推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2005年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2004年7月起在东北地区部分行业实行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的改革试点,逐步调整完善了增值税相关制度,2005年又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在中西部部分老工业城市和汶川地震灾区推行消费型增值税,为下一步增值税转型的全面推开积累经验;2006年5月起实施烟叶暂行条例,征收烟叶税;2007年起实施车船税暂行条例,征收车船税,并废止原车辆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和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修改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初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税制框架,强化税收作为经济杠杆所具有的宏观调控功能,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分税制运行十余年发挥出一系列正面效应的同时,也逐渐显露和积累一些问题。比如国、地税两套征管机构的税源和运行成本矛盾在逐日堆积,特别是企业所得税征管划分障碍。

(五)取消农业税。从1983年开始,除农业税外,还根据农业税条例的规定,决定开征农林特产农业税,1994年改为农业特产农业税;牧区省份则根据授权开征牧业税。至2005年底农业税制实际上包括了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牧业税等三种形式。早在2004年政府开始实行减征或免征农业税的惠农政策,到2005年底已有近8亿农民直接受益。自2006年起全国全面取消农业税,农业税条例废止,我国有9亿农民依法彻底告别延续2600年的“皇粮国税”农业税,标志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新突破,国家和农民的传统分配关系发生根本性变革,扭转长期以来农民负担过重的局面,迈出统筹城乡发展的新步伐,农村税费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体现在与农村税费改革前的1999年相比,2006年全国农民共减轻负担约1250亿元,人均减负约140元。

(六)两税合并。2008年起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实现四个统一,即内外资企业适用同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并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建立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税收优惠体系,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创造一个比较宽松的财税环境。税收优惠主要锁定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与节能、支持安全生产、促进公益事业和照顾弱势群体,以及自然灾害专项免税优惠政策等方面,体现国家发展政策的转移,即从出口导向转为更重视内需的经济体制,同时也体现了国家推动科技加速发展、加大治理环境的力度,更加符合法律规范,更加适应我国税制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二、我国税制改革三十年后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深化,我国经济出现诸如产业结构调整、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开拓高新技术产业、充分就业压力、贫富差距扩大、保护环境和资源等深层次问题,加上经济全球化竞争日益激烈,税制改革将面临如下机遇与挑战:

(一)经济全球化为税制改革提供重要机遇。全球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和国际产业转移迅速展开,外部规范的市场制度、传统产业的信息化改造、新兴信息产业的建立,以及整个经济运行信息化,可以快速缩小与发达国家的整体差距,实现税制进一步优化升级。世界税制改革趋向主要表现为:随着财政状况逐步好转,一些国家加大对税收优惠措施的运用,逐步放弃宽税基的原则,结果税收规模下降,宏观税负出现下降趋势;逐步减轻资本的税收负担,对劳动力课征较轻的税收,进而促进就业形势好转;税制结构的变化日益显著,出现所得税所占比重下降,特别是个人所得税下降明显,社会保险税费和一般商品税(主要是增值税)比重上升的趋势;在控制传统税收增长的同时,越来越重视环境税的调节和筹资作用,并开征与环境相关的税收。这些因素为我国加快工业化进程,积极吸纳国际产业转移,借助外源性生产要素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将工业化和信息化同步推进,通过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为深化我国税制改革创造外部条件。

(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深化税制改革。当前我国面临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经济快速增长阶段,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产业结构日益升级优化,外向型经济拉动作用增强,体制机制障碍问题逐步破解,基础设施瓶颈制约逐渐缓解,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基本配套,民生问题持续有效改善,整体国力呈上升之势,加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这些因素既为税制改革提出客观要求,也为税制改革提供重要历史机遇。但是,目前我国税收立法层次较低,授权过多,容易造成政出多门、透明度差、随意性强等问题。现行税制中只有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管法和企业所得税法是全国人大会表决通过的税法,其他税种大都是颁布的暂行条例。税法授权方面存在税法解释长期、大量地授权,甚至有些税法解释实际上是属于行政解释。而且税源结构与收入结构不能同步。近几年税源结构中第一产业约占总量的16%,第二产业约占51%,第三产业约占33%;而税收收入结构中第一产业只占收入总额的4%,第二产业约占62%,第三产业约占34%。根源在于经济增长过多依赖投资和出口规模扩张,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技术进步过于依赖国外引进,资源过度开采和使用上存在严重浪费现象,内部有效需求不足,消费率明显偏低。可见国民经济能否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能否进一步优化,也是影响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的重要因素。

(三)税制改革相对滞后,税种设计不尽合理,存在大税种改革不到位、小税种长期排不上位、新税种迟迟不到位现象,税制结构有待完善。一是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影响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生产型增值税并未彻底消除重复征税弊端,与国际上广泛使用的消费型增值税比较,土建及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购置不能抵扣,增加企业税收负担,不有利于企业技术改造和生产增长方式转变,也不有利于企业产品升级和推动经济发展。二是流转税与所得税的比例失调,流转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远高于世界大多数国家。2007年流转税、所得税类收入分别为30583.87亿元和12859.91亿元,在税收总收入中所占比重分别为61.85%和26%。流转税所占比重过大,造成流转税与所得税的双主体税制模式名不符实,形成企业无论盈利与否都要负担税收,影响企业竞争能力,增加出口退税负担,不利于充分发挥直接税的宏观调控作用。三是消费税征收范围过小,调节力度不足。2007年消费税收入仅为2206.82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4.46%,占流转税收入的7.22%,远低于世界大多数国家消费税占流转类收入的比重都在40%以上。应增强选择性流转税对资源性产品、高档奢侈品及烟酒等嗜好品征收,才能够起到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资源合理利用的目的。四是采用分项计征模式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费用扣除方法不尽合理,导致在所得类税收中个人所得税所占比重过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一直维持在6.5%~7%的水平,与世界大多数国家逐步放缓企业所得税、注重加强个人所得税的格局不相适应,将不利于发挥税收的收入调节功能。五是资源税税负过轻,环境税、物业税等对经济可持续发展和调节社会收入分配意义重大的税种缺乏。目前资源税费体系存在着税费关系不协调、资源税体系不规范、税权过于集中、税收调节效率低下等问题,资源税制本身也存在着收入规模过小、征税范围较窄、计税依据不合理、税收负担过轻等诸多问题,税收调节广度和深度不够,资源利用率较低。2007年资源税收入仅为261.25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0.53%。资源税收入比重过低不利于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而环境税、物业税等对社会经济发展意义重大的税种没有开征,导致税收政策在引导资源配置、调节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功能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六是社会保障未实行费改税,对社会保障收入筹集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发达国家的税收收入中社会保障税占到30%左右,与个人所得税、流转类税收的比重基本相当,是财政收入重要来源。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快,社会保障支出迅速增加。适时开征社会保障税,将现行社会保障费改为税,加大征收力度,增加社会保障收支透明度,有利于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七是地方税体系建设滞后,缺少主体税种,不利于地方政府强化支出责任和履行职能的需要;现行税制的宏观调控能力不强,不利于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

我们认为,税制改革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面临与现实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问题,还关系到社会各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问题,更是涉及到改革开放的持续性问题,在各类因素影响下可能会面临许多机遇和挑战。

三、深化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的若干思考

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深化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既要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地增长,防止税收收入出现较大的滑波,又要坚持好中求快,注重优化税制结构,努力提升税收质量和效益;既要关注经济增长速度,又要关注资源能源消耗问题,关注税制改革成本问题。

(一)改革增值税制度,构建有利于长期保持国家整体经济活力的税收机制。建议在东北三省、中西部老工业城市和汶川地震灾区成功试点的基础上,从2009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将生产型增值税全面改为消费型增值税,并将交通运输、建筑业等部分营业税项目改为征收增值税,进一步扩大增值税征税范围;同时,要进一步整合增值税各环节的减免税优惠,适当降低一般纳税人认定门槛和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以公平税负,减少征管漏洞,保证增值税链条的完整性,避免增值税制对经济发展的扭曲作用。

(二)进行消费税调整,构建有利于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优化经济结构、提升经济实力的税收机制。建议对消费税征收范围进行有增有减的结构性调整,适时调整消费税税目与税率,将普通化妆品、低档白酒等普通消费品逐步从税目中剔除,将别墅、桑拿、赛马、高档皮革制品、高档古玩、高级字画、高级KTV等高档奢侈消费品、资源消费品、不利于身心健康和环境保护的消费品、消费行为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并适当提高级游艇、高尔夫、高级烟酒等高档产品的消费税率。同时要将消费税改在零售环节征收,由价内税改为价外税,进一步增强消费税的收入比重,实现收入分配调节。

(三)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构建有利于合理调节收入分配、扩大中等收入人群和提高低收入者生活水平的税收机制。针对经济转型期收入分配秩序不够规范,仍有各种各样灰色收入,存在大量不易监管的现金交易,社会信用程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要建立分类与综合征收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进一步规范税前各种费用扣除和免税项目,并将遗产继承收入、大额财产捐赠收入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偶然所得征税范围,调节过高收入,防止收入分配差距过分扩大,鼓励勤劳致富。针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累进税率存在税档级距过小,税率偏高等问题,减少其对收入分配的逆调节作用,应进一步考虑简化税率档次,采取较为简单的10%、20%、30%和40%四级累进税制,降低最高边际税率并扩大各税档之间的级距。同时,工资薪金所得免征额的确定标准应与物价指数挂钩,避免税制经常性的变动,从2009年起将起征点调至5000元,并增加自住住房利息支出扣除、大笔医疗费用扣除、大笔教育费用支出扣除、养老或抚养儿童的费用扣除等项目,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制在促进民生改善上的作用。

(四)推进资源税制改革,构建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税收机制。良好的资源税制有利于建立合理的资源补偿机制。针对资源补偿费征收弹性过大的弊病,应考虑提高资源税的标准,以缓解因资源开采和生产机会不公平所带的收入分配不均的矛盾,有助于我国对外贸易方式的科学转变。同时要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调整资源税计税依据,将矿产资源补偿费、城市水资源费等并入资源税,提高资源税税负水平,积极构建绿色税制体系目标,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形成。改革现有的消费税制,统筹考虑油价等因素,适时开征燃油税;对环保产业采取较为优惠的税收政策,以体现国家的鼓励。

(五)实行社会保障税费改革。建议尽快将社会保障收费改为征收社会保障税,建立起规范和稳定可靠的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资金供给系统。同时,社会保障税标准的确定,应考虑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约束,以及人们对社会保障的需求,从而选择适当的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保障水平、筹资模式和计税依据。

(六)深化分税制改革。在确保中央财政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比重的基础上,建议重新划分地方与中央的税收分配关系,将增值税分成比例由现行的25%:75%调整各占一半,并规定增量部分作为专项资金用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解决民生事业等一系列保障;将出口退税分担比例改为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将企业所得税分成比例调整为中央收入,并由国税部门负责统一管征。

(七)在统一税政的前提下,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增强地方税的调节功能。新一轮税制改革不仅要强调地方政府在税制改革中的作用,还要在合理确定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合理划分税权,赋予地方收入自主权。对中央统一制定税收条例的地方税种,要考虑允许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地方税种的实施细则;对非全国统一开征的地方税,其立法权、解释权和征收管理权应完全下放给地方;在确保中央和其他地区利益基础上,允许省级人民政府通过立法程序,并经中央批准,开征新的区域性税种;在中央集中管理中央税、共享税及对宏观调控影响较大的地方税的立法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地方税主体税种,赋予省级人民政府对地方主体税种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税收管理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