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公积金怎么全部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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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怎么全部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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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

1.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

2.按月提取:包括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变)住院治疗的。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提取原因。

你好因本人己辞工将一年时间了,以前我是在深圳工作,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却在清远买的这合法吗?另一个问

我是做人力的。这种事情我最懂,请看下面

住房公积金政策答问

住房公积金简介: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逐月缴存的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一部分住房公积金缴存

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主要包括:专办员、住房公积金帐户登记、封存、转移、汇缴、补缴和公积金联名卡等等。

一、住房公积金专办员

1.问:什么是专办员?

答:专办员是负责本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等有关业务办理,具备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的单位正式职工。

2.问:专办员有哪些职责?

答:专办员主要负责按为本单位及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等有关业务,整理与保管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相关文件资料,审查本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提交的有关资料,协助公积金中心对本单位职工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与等业务知识的宣传与指导等。

3.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有什么益处?

单位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后,单位专办员在自己的办公室即可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汇缴、补缴,单位人员的增加、减少,基数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合并,信息的查询、修改,数据的下载和票据的打印等;操作简单,维护方便,减少了专办员的奔波劳累。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4.问:哪些单位应当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

5.问: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企业有什么益处?

答:企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利于企业塑造依法履行义务、自觉维护职工权益的良好社会形象;有利于企业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有利于稳定职工队伍,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有利于增强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6.问:新设立的单位何时办理住房公积金?

答: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公积金中心业务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专办员注册登记。

7.问:《暂行办法》实施前已设立的单位何时办理住房公积金?

答:应当在《暂行办法》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专办员注册登记。

8.问:我市部分单位和职工《暂行办法》实施之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怎样处理?

答:《暂行办法》明确,已按照《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深府〔1992〕128号)等有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职工,在《暂行办法》施行后按照《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缴存登记手续并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9.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上限如何确定?

答: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

10、工资总额组成包括哪几项?

答:按国家规定(统制字[1990]1号文)的职工工资,主要有以下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工资。

11.问:目前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是多少?

答: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缴存基数的5%,均不得高于缴存基数的20%。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相同。

12.问:如何计算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

答:职工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

13.问:单位录用的职工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14.问: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如何列支的?

答: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机关在预算中列支;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15.问:单位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怎么办?

答:单位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及变更的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缴存网点办理变更登记。

16.问:单位如何办理注销登记?

答: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等到公积金中心缴存网点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17.问: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怎么办?

答:因连续亏损两年等情况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

18.问: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多长?

答: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得超过两年。期限届满后未能恢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申请。

19.问: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有没有户口限制?

答:只要是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都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户籍限制。

20.问: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谁?

答: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21.问:哪些情况下职工可以不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个人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免缴,但单位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应当按照规定缴存。

22.问:个人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否计息?

答:按《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第十四条规定,当年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存款按照每年6月30日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结利息;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存款按照每年6月30日挂牌三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计结利息。

23.问: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按什么利率标准结息?

答:根据2010年10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10]294号),住房公积金存利率调整的如下:

一、从2010年10月20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2个百分点,由现行的1.71%调整为1.91%。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

二、从2010年10月20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利率分别上调0.17和0.18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3.33%调整为3.50%,五年期以上从3.87%调整为4.05%。

三、从2010年10月20日起,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试点的城市,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利率上浮10%执行,并随个人住房公积金利率变动做相应调整。

三、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封存、转移

24.问:单位何时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

答:自公积金中心核准登记之日起20日内,单位应当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新录用职工在本市未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单位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25.问:住房公积金账户内部封存和集中封存是什么意思?

答:内部封存是指单位专办员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由正常状态变为停止汇缴状态。集中封存是指单位专办员、清算组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从一个单位账户转移到公积金中心指定的集中封存账户下。

26.问:什么情况下进行住房公积金账户内部封存?

答:职工停薪留职、因公出国等原因,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中止工资关系而暂停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为所属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部封存手续。

27.问:什么情况下进行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

答:职工与原单位恢复其临时中断的工资关系时(保留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应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原封存在单位账户下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予以启封。

28.问: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转移?

答:主要有职工调动工作并转移工资关系的;单位合并、分立的;单位撤销、破产、解散、职工与新就业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需进入集中封存户管理的。

29.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怎样转移?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分为从市外转入本市和职工调离本市转移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所在本市新单位专办员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的或原单位专办员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的需提供《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清册》;职工本人办理的,还提供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和。

四、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和补缴

30.问: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的汇缴?

答:汇缴是指单位为其在职职工代扣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应当在每月规定时间将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公积金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专户。

31.问: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的补缴?

答:补缴是指单位为职工缴纳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需办理补缴的主要情形:因单位原因漏缴的住房公积金;因单位原因计算错误等原因少缴的住房公积金;补缴单位缓缴期间或降低缴存比例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32.问:已购买住房的职工是否还要缴交住房公积金?

答:已购买住房的职工还要继续缴交住房公积金。

33.问: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如何计息?

答: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上年七月一日至本年六月三十日为一个结算年度,并以结算年度为结息期,在本年六月三十日对每个职工的公积金专户予以结息。

34.问: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年度如何确定?

答:据《暂行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年度为当年的七月一日至次年的六月三十日。

35.问: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答: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公积金中心与银行联合向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行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它是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提取、还贷与个人储蓄、结算、消费等各种功能的联名卡。

36.问:职工如何了解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答:职工有权了解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因此,公积金中心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由职工本人保管。公积金心为职工出具有效凭证,不仅可以将其与职工债权债务关系加以确定,而且还可以通过有效凭证的发放增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透明度,调动职工关心、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积极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7.问: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哪些权益?

答:职工对个人住房公积金拥有支配权。住房公积金职工存储部分,单位资助部分,以及缴存期间利息,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并免征个人所得税和利息税。而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

五、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管理

38.问:单位和职工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怎么办?

答: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39.单位不给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怎么办?

答: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单位不给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40、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怎么处理?

答: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补缴本息。逾期仍不补缴的,公积金中心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1.问:企业依法破产清算的,其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如何处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及《院办公厅转发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6]35号)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企业欠缴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作为职工工资列入破产财产的第一清偿顺序清偿。

第二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

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根据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暂行办法》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住房分为住房消费提取和非住房消费提取。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1.问:哪些情形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在按规定支付自住住房租金、偿还自住住房本息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可以按照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外,我市规定,职工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退休的;(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三)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四)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的;(五)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六)户籍迁出本市的;(七)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

2.问:住房公积金提取依据是什么?

答:住房公积金提取依据是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按其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凭证及文件资料,由公积金中心按规定程序办理。

3.问:职工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答;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时间应当满3个月,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保留3个月的缴存额。申请人按规定提供的相关票据在开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起始日期为2010年12月1日。

4.问: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其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如何处理?

答: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或者相关权利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专户,由公积金中心代管。

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要求

5.问: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款?

答:可以。只要职工是因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达到提取规定的条件,就可以提取。

6.问:大修的具体含义是什么?一般的装修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大修是指由当地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严重损坏房、危房,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职工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的家庭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都不可以提取。

7.问:哪些情况下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其配偶能否同时提取其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偿还自住住房本息的和按本市规定的比例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夫妻双方均可以提取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合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经公积金中心审定的当期实际发生额。

8.问: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方式有哪些?

答: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申报、预约后,到业务网点递交纸质材料办理提取手续,还可以携带纸质证明材料直接到业务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9.问:职工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答:可以。需要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应当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中签署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应当提供其本人和委托人。

10.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和次数有什么要求?

答: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是当年的七月一日至次年的六月三十日。提取次数每年度不超过两次。

11.问:为什么职工不能随便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具有强制性。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分为单位缴存与个人缴存两部分,其中单位缴存加重财政负担,增加企业和单位的成本,而个人缴存部分则通过减免个人所得税(减少了国家税收)强制性的来为职工提高购房支付能力。既然国家为职工的利益做出了这种让利行为,也相应的要求职工暂时让渡住房公积金的自由使用权。

12.问: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哪些限制?

答: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或者专项收据开具日前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票据载明的实际支出。

三、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

13.问:什么是“还贷委托提取”?

答:偿还住房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简称还贷委托提取,是还贷提取的另一种方式。其含义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委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和银行,在其按月偿还住房后,依据其按月偿还情况提取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并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帐户。

14.问:什么情况下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自动中断?

答: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未达到国家和本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的留存额时,委托提取还贷将自动中断。

我已经尽力了,不满意也没办法啊!

呵呵

下面还有,

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

一、住房公积金定义和我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必要性?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逐月缴存的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

从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来看,全面建立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可提升职工住房支付能力,支持职工解决住房困难,有利于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有效改善我市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条件。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本政策?

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在职职工缴存。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单位及其职工应当按时、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不低于市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市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单位在5%至20%之间确定。同一单位只能确定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基本政策?

职工在按规定支付自住住房租金、偿还自住住房本息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可以按照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外,我市规定,职工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退休的;(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三)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四)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的;(五)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六)户籍迁出本市的;(七)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材料。

四、住房公积金基本政策?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二)首付购(建)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三)按规定提供担保;(四)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五)职工及其配偶未发生或者已经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六)经公积金管委会审定的其他条件。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材料。

五、住房公积金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等有关规定,我市职工个人及其单位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比例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缴存、提取使用、以及留存在个人帐户中的住房公积金均免征个人所得税,其存款利息免征利息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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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公积金是怎么回事

问题一:住房公积金是怎么回事? 财政部 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暂行规定》

(财综字[1994]126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形成稳定的住房资金来源,促进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抵押制度的建立,转换住房分配机制,提高职工解决自住住房能力,根据《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性住房储金。在职工工作期间,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均应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缴纳,归职工个人所有,作为职工个人住房基金,专户储存、统一管理、专项使用。

第三条 所有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以及三资企业中方员工,均应缴纳住房公积金。离、退休职工以及临时工、三资企业外方职工不缴纳住房公积金。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制度一般按属地化原则实施。

第二章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第五条 起步阶段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各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5%缴纳住房公积金。今后随着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收入提高,可对缴交率进行适当调整。三资企业及其中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交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确定。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工资额按国家统计局的规定计算。

第七条 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职工个人支付。

第八条 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来源:

(一)企业从企业提取的住房折旧和其他划转资金中解决,不足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中央企业由财政部派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组)审核。

(二)行政、事业单位首先立足于原有住房资金的划转,不足部分,全额预算的行政、事业单位,由财政预算拨付;差额预算的事业单位按差额比例在财政预算和单位自有资金中解决。财政负担的经费,按单位隶属关系和财政体制,由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分别负担。

(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比照企业开支渠道列支。

第九条 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职工所在单位发工资时代扣,连同单位为职工缴纳的部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纳,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

第十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三章 住房公积金的支付

第十二条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家庭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及家庭自住住房大修理支出。

第十三条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偿还和转移:

(一)职工退离休、离职或出国定居时,可由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二)职工调动工作时,其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转入新单位该职工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帐户;

(三)在职期间去世的职工,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第四章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第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和顺序:

(一)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抵押;

(二)职工自住住房大修理;

(三)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四)单位购买、建设住房抵押;

(五)在满足支付需要和安排以上后,其余额可用于购买国债。

第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按上述范围和顺序编制住房公积金使用,报当地人民 *** 审定后,下达给受委托银行。

第十六条 住房公积金使用程序:

(一)住房公积金使用人(或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使用申请;

(二)住房公积金管......>>

问题二:住房公积金是怎么回事?请举例说明!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住房储金。它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通过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的办法建立的一笔属于个人的住房消费资金,专项用于个人支付住房方面的费用。

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

在您离退休前,您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 购、建、大中修自有住房; 偿还用于本人的住房方面; 支付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的5%的部分; 您退休时,可以一次结清并支取全部住房积金本余额。

住房公积金由谁交纳?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长期储金,它由职工及职工所在单位交纳。职工个人按月交纳占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单位也按月提供占职工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两者均归职工个所有,随着工资发放时交纳,存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

为什么抵交价要按住房公积金贴现值的80%计算?

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用于住房消费的资金,既要用于购、建住房,又要用于支付维修住房的费用。为了不加大购房职工的经济负担,在计算房价时,把单位资助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贴现值打了一个80%的折扣,就是为购房职工预留部分用于维修费用的资金。

在什么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本息可以一次结清退还个人?

当职工离退休时,其积累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

另外,当职工在职期间去世,其结余的公积金本息,可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根据<<继承法>>办理提取手续。

你能享受多少住房公积金?

根据规定,职工个人所在单位应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5%交纳住房公积金。今后可能会对缴交率进行适当调整。三资企业及其中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交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确定。

额度与公积金缴交余额相关,最高限额10万元,同时不得超过购买住房房价的70%。

额度计算:

额度=(借款人和其配偶及其参与计算额度人员计算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之和)× 35% × 12个月 × 年限。

公积金的还款期限为1-30年。

问题三:住房公积金是怎么回事,懂的人告诉一下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住房长期储蓄,它是为建立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形成稳定的住房资金来源,促进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抵押制度的建立,转换住房分配机制,提高职工解决自住房的能力等而在全国建立和推广的一种新制度。

住房公积金有哪些规定?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性住房储蓄,在职工工作期间,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均应按照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归集,作为职工个人住房基金,专户储存、统一管理、专项使用。所有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以及三资企业中方员工,均应交纳住房公积金。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按职工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工资额按国家统计局的规定计算,缴交率一般由当地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各地均有不同规定。如北京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5%,随着职工工资收入的提高可适当调整,到九五期末,交存率达到不低于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10%。上海为职工本人和单位各为6%。

(二)单位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来源

1、从住房折旧和其他划转资金中解决,不足部分经财政部门嫁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中央企业由财政部派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审核。

2.行政、事业单位由住房资金划转中解决,不足部分,全额预算的单位由财政预算拨付,差额预算的事业单位按差额比例在财政预算和单位自有资金中解决。

3.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比照企业开支渠道列支。

(三)住房公积金的存歉利率

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一般按法定半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并于每年6月日按上年7月1 日铰行挂牌利率结算,并自结息日起自动转存。住房公积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住房公积金的支付和使用

职工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家庭购买、建造自往往房及家庭自住住房大修理支出和支付超过家庭工资总额收入5%部分的房租支出。申请用住房公积金购、建住房或对自有住房大、中修的职工及其配偶,应向其所在工作单位提交有关证明,并经单位审核,由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后,支取人持该申请书到当地主管住房资金管理的部门支取。因住房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总额5%,而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由承租人在每年一、二月份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由承租人所在单位依据该承租户上年家庭工资总额和所交房租核定出超过5%的数额,超出部分可由承租人及其家庭同住职工分摊。由分摊人持各自的支取分割单,到所在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于每年三、四月份支取。分摊人中的离退休职工,可按规定向其工资发放单位申请房租补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家庭同住职工平均分摊的数额。补贴资金从单位的住房基金中列支。职工退休、离休、离职或出国定居时,可由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金橱;调动工作时,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转入新单位该职工名下侦住房公积金账户,在职期间去世的职工,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五)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和顺序

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抵押;职工自住住房修理;城市经济通用住房;单位购买、建设住房抵押;在满足上述支付需要和安排以上后,其余额可用于购买国债。

(六)住房公积金使用程序

1.使用人向往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使用申请;

2.管理机构根据住房公积金使用规定及年度使用和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交纳憎况,审查申请;

3.委托银行按有关规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的使用人(或单位)进行资信审查,确定是否给予;

4.办理手续并按期回收。

......>>

问题四:买首套房,用公积金 怎么办才合适 你们公积金如果都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就可以使用公积金了。使用方法有两种:

1、使用公积金。

签订购房合同、付清首付――办理合同备案――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申请表(咨询是否够资格)――审批――签订公积金合同――逐月还月供;

而夫妻双方的另一半,可以考虑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余额提取,用以装修或支付月供。

2、直接提取

若是一次性付款或银行按揭,可以提取余额;

签订合同――到当地管理中心提交申请――提取余额,用以支付房款。

问题五:住房公积金是怎么回事?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的一个,当然那些自由职业者是没有的。

住房公积金是每个月从你的工资里提出一定的比例(根据你工资的多少和单位提取比例的多少而不一样),然后单位再犯还你一定的比例,有的单位是1:1.5,有的是1:2,根据单位的好坏与经济效益决定。这些方面的因素决定了有些人每个月的公积金能有千把块钱,有的只有几百块。这个不是我们个人能决定的。

既然有了这个,职工就有权利去用啊。而今买房盛行,职工可以用这笔钱去买房。那么这些钱是怎么用的呢?

其实是两条平行线,互不干扰。

你买房子需要公积金,并不是说你提出你公积金账户的钱来买。

,简单来说就是借钱,那么银行凭什么借钱给你呢?你得提供担保阿。你可以提供

房产证(房子的面积要足够大,而且外地人没有本地的房产证);

银行存折(到期了也不能取钱,再说了我要是有存折我还向你借钱干嘛阿);

公积金(有单位的人就有公积金)。

所以比较下来还是公积金现实些。所以你得把你的公积金拿来,即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就拿谁的公积金。得找担保人,担保人可以有若干,只要这些人账户上的总合达到金额的50%或70%(根据单位性质而不一样)就行了。在未还清前,大家的公积金是不能使用的,被公积金中心给冻住了。这是公积金的,即你来,别人给你做担保。这个别人也可以是中介(在你找不到那么多人给你做担保的时候就可以找中介了)。

申请好后,每个月的20日将每个月平摊下来的钱汇入银行给你的账号上就行了,这就是还贷。

下面谈公积金的提取。提取和是两条线。只要买了房子,有购房合同的人就可以凭着合同去取钱(前提是你账户上得有钱,没钱别去凑热闹),一年可以取一次。这些人不论你是否只要购房就可以取钱。当然啦,那些的人也是可以去取钱的。

这就是公积金和拉,明白了吗?

问题六:为什么房产商不让贷公积金 最近,由舟山市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定海东山隧道附近的“恒大名筑城”楼盘开盘。但是,当一些市民兴冲冲地去付款买房时却遇上了一件麻烦事,该公司不支持住房公积金。面对如此苛刻条件,这些购房者束手无策。他们向本报询问:有关部门是否出台过限制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

房产商不支持公积金,住房怎么办?

昨天下午,定海的刘先生匆匆来到本报,反应恒大房地产公司拒绝住房公积金买房一事。刘先生告诉记者:从1月9日到现在,他已经多次去过市城建委、市房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但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

购房者:咋好拒绝公积金

刘先生所订购的“恒大名筑城”楼盘于今年1月初开盘。他购买的那套房屋总价53.6万余元,已付清首期30%的房款。但当他向房产公司提出进行住房公积金时,对方却一口拒绝。

关于不支持住房公积金的原因,对方语焉不详,只是向刘先生说明:住房公积金手续复杂,资金到账慢。“您可以改为办理商业性按揭。如果您实在不愿意接受这一条款,那就只有解除合同了。”售房处的工作人员这样告诉刘先生。

“住房公积金和商业性按揭的利率相差太大,把这样一笔额外费用强加于我们头上,我们不能接受。”刘先生说。

记者随后查到,目前住房公积金利率为期限5年以内(含5年),年利率为4.77%,期限5年以上,年利率为5.22%。而商业性按揭的利率为5年期(含5年)年利率7.74%,五年以上年利率为7.83%,两者年利率相差2%以上。

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推行已有多年。刘先生告诉记者,他每月缴纳的公积金近千元,其中自己缴纳的部分每月也有300余元。缴这笔钱,就是为了在购房时使用并能贷到公积金。现在房地产商不支持住房公积金,那么,他每月缴纳这笔费用又有什么意义呢?房产商咋好拒绝公积金。

房产商:公积金到账慢

记者随后联系了舟山市恒大房地产有限公司定海销售部。该部应经理说:“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程序很麻烦,而且资金需要七八个月才能到账,现在我们公司在楼盘结顶后急于回拢资金,所以暂时不支持住房公积金。”

“不过虽然不支持,我们也不反对。在房屋结顶之后,购房者可以先用其他方法把所有房款缴清,随后自行去申请住房公积金,我们会提供所需证明。”应经理说,“但是如果在房屋结顶后,购房者无法缴清所有房款,那么只能取消购房合同了……”

应经理还告诉记者:“这样做的,并不只有我们一家房地产公司,其他公司近期也出台了类似条款。”

在舟山华荣置业有限公司销售部,记者证实了应经理的话。该销售部负责人鹿经理说:“我们新开盘的‘金色溪谷’楼盘不支持住房公积金。”

对此情况,市城建委有关科室负责人称:“目前,我市 *** 部门尚未对这一情况有相关意见和措施。”

记者在国家建设部网站上看到,2007年12月28日,国家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指出:国家将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房地产企业捂盘惜售、哄抬价格、虚广告、合同欺诈、恶意炒作、拒绝接受公积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问题七:为什么要建立住房公积金,还有什么住房基金,都是干什么用的 住房公积金对职工有许多好处,所以要建立住房公积金(也叫住房基金)。具有的好处介绍如下:

(1)增加了住房保障工资。职工扣缴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个人长期性的住房储金,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的一种形式,两部分都属于职工个人所有,都存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质是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给职工增加了一部分住房保障工资,是国家和单位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与其他合法所得一样,为职工个人所有。

(2)享受免税政策优惠。按照规定,单位和个人“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缴存部分可作为个人收入所得税扣税项目,在缴交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存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公积金存款利息免缴利息税。

(3)提高购建房能力。职工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提取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款。同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优惠低息。另外,职工还可以每年提取续存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建房。

(4)存储了“养老金”。职工离、退休时能一次性、全部提出职工本人缴存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这相当于积累了一笔可观的养老储金。职工不缴存住房公积金,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权益。

问题八:住房公积金为什么被冻结 咨询一下管理中心是谁办理的冻结,如果是单位就去问单位怎么回事,

问题九:住房公积金为什么处于封存状态 那说明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已经从封管办转移到你现在所在的单位了,只需现在单位为你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后,你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状态就会成为正常。  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是指职工因各种原因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帐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条件时所处的一种状态。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封存户。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封存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单位变更或终止(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破产)时,无法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手续的。  (2)职工合同期满不再延期,或合同期内被解聘未在其他单位就业的。  (3)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除名,未在其他单位就业的。  (4)职工被判刑、劳教的。  (5)职工进再就业中心,原单位已关闭或停产的。  (6)职工停薪留职或职工与单位协议保留社会保障关系的。  (7)职工因其他情况中断工资收入,并经本人申请的。  发生上述七种原因之一的,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由管理中心委托银行经办行审核,经审核后由职工所在单位进行封存管理。

问题十:住房公积金为什么要去房管局 因为公积金需要房产抵押,所以要办理他项权证,他项权证必须去房管局下属的房产办理。

报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级职位属于什么待遇

属于副处待遇。

(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

(副省级城市和单列市目前有十五个分别是:哈尔滨、长春、沈阳、济南、南京、杭州、广州、武汉、成都、西安、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

其中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即是单列市也是副省级城市。)

(普通省会地级市、普通自治区首府地级市<非副省级城市>正厅级:

石家庄,郑州,南昌,太原,乌鲁木齐,呼和浩特,长沙,贵阳,昆明,西宁,兰州,银川,南宁,福州,拉萨,海口,合肥 )

普通地级市正厅级:南阳市、朔州市、江门市、漳州市、台州市等等

1:直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副厅级

(1)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管理中心”)是经重庆市人民批准,在重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对机构和人员进行重组后于2002年10月组建成立。市管理中心系市国土房管局直属事业单位(同时保留重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牌子)。 市管理中心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设有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综合处(挂审计稽核处)、财务管理处、归集管理处、资金运用处、住房信贷处、资金保全处、信息管理处九个处室和铁路分中心。

2: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的城市是正局级(副厅级),有的城市是副局级或者正处级(具体的要看是那些城市)

正局级的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的正局级事业单位,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售房款(维修基金)、住房货币补贴、廉租房建设资金等房改资金的归集、运用和管理工作。

长春市从1993年开始初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当年,市成立了住房公积金专门管理机构--长春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为隶属于长春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挂靠市房地局的副局级事业单位,负责市本级行政区域内,包括住房公积金在内的住房资金的统一营运、统一管理工作。2002年8月29日,根据《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长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成立了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长春市人民的正局级事业单位。

副局级的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直属的副局级事业单位,对全市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

正处级的

厦门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1999年,成立厦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02年11月,在厦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组建成立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受托承办全市房改资金业务。

3:普通省会地级市、首府地级市、普通地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的是正处级有的是副处级!

正处级的:

(1)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直接隶属于福州市人民,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

(2)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是直属市人民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下设省直分中心和肥东、肥西、长丰三个县管理部。

副处级的:

(1)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4年6月,是直属市的副处级全额事业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定登记名称,其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3年5月正式挂牌运作,为直属市人民管理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副处级事业单位。目前内设综合科、...

(4)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_百度百科

中心概况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隶属于衡阳市人民办公室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主 要承担衡阳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付、...

(5)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是经宁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直属宁德市人民的副处级事业法人单位,具体承担宁德市直和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

编制为什么那么重要?当临时工不是更自由吗

编制这个东西听起来挺死板,但是有无编制的身份待遇相差很大。所以如果在编制内工作,有没有编制是个很关键的问题。在编可以享受单位所有待遇。编外就只是临时工,别想与在编职工比待遇,就像有与没的人的区别。

我有朋友在事业单位当临时工,工资高,没有五险一金,但是个没有上进心且懒惰的人,就是俗称“月月光”,很早出社会打拼,几年来却没有存到钱;另外一个朋友,在公司当正式职工,工资相对于低点,但是正式职工公司要求要严格一些,各方面的待遇也好,相比临时工我觉得要好一些。

关于工资待遇其实也挺高,把眼光放远点,有无编制在工资待遇这方面还是会有很大差别的,实际工资主要表现为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补贴,偶尔年终还有点小奖金。晋升方面有编制的话就可以考职称,没有编制就很可能一直是一个科员了,而且没有编制在很多方面也会受到一些限制。编制象征着“铁饭碗”。在单位有编制的人都是有投票权的,在竞争上岗和年终互评的时候,你都有权利给同事打个分什么的,虽说起到的作用并不大,但至少也能发表下意见了。没有编制的话或许就没有投票权,朋友交际上可能就会被嘲讽。

其实我觉得现如今的社会编制重要不重要,就看每个人怎么想,一个办公桌一个月五六千但是能拿一辈子,一个自由自在、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过挣大钱的生活,可能苦点累点还不会成功,需要自己去拼去闯,和生活对抗,都是自己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