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价调整对公众生活的影响_油价改革建议意见
1.发改委油价涨跌是如何计算的?
2.中国油价调整规则
3.2009年1月1日国家出台《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起了积极的
4.恳求下述文件 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人员安置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改委油价涨跌是如何计算的?
发改委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油价,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
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当国内价格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发生重大突发,以及国际市场油价短时内出现剧烈波动等特殊情形需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控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院同意后,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特殊情形结束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院同意,成品油价格调整继续按照本办法确定的规则执行。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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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油价调整规则
法律分析:1、成品油调整周期为10个工作日,也就是说是十个工作日之后油价调整窗口开启一次,而工作日不包含周六日和法定日。2、我国的成品油定价方法主要取成本加成法,国内成品油价格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原油价格成本、炼化利润和贸易利润、以及收取的相关税费等。
法律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设定成品油价格调控下限。下限水平定为每桶40美元,即当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时,国内成品油价格不再下调。
第二条 建立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40美元调控下限时,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全部纳入风险准备金,设立专项账户存储,经国家批准后使用,主要用于节能减排、提升油品质量及保障石油供应安全等方面。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2009年1月1日国家出台《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起了积极的
调增消费税取代燃油税凸显节能减排意图
此次公布的改革方案一大看点就是原先设想的燃油税并没有出现,取而代之以调增成品油消费税的形式。
对此,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在接受记者访时说,与单独设立燃油税相比,这一改革方案既可实现预期目标,又易于操作,成本也最低,便于改革的推进。
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强调,上述改革方案旨在建立规范的税费体制和完善的价格机制;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结构调整,促进公平负担,依法筹措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资金。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日前表示,这次燃油税费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公平、规范、节约、减负”。
高培勇认为,燃油税费改革最初的目的是规范收费,但随着时间推移,改革目的不断延伸,增加了节能减排的目标,从此次改革方案看,实现了两大改革目标并举。
近年来,大量汽车进入家庭改善了老百姓的出行条件,但同时也带来了能源的大量消耗和环境污染问题。国家环境保护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副主任鲍晓峰说,机动车污染已上升为我国城市大气和噪声的主要污染源。汽车尾气中不仅排放温室气体,还排放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
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截至2007年底,我国的私人轿车保有量达到1522万辆,比2006年底净增373万辆,继续保持30%以上的增幅。我国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的比例约为5%。
从事汽车行业报道的记者张毅说,我国这么低的私人轿车保有量就已经对燃油供应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费国和第一大石油消费增量国。去年,我国对进口石油的依赖度达到50%,接近国际上通行的安全警戒线。在这一背景下,通过税费改革促进节能减排势在必行。
恳求下述文件 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人员安置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
(四)妥善解决改革的相关问题。 1.妥善安置交通收费征稽人员。妥善做好改革涉及人员的安置工作,是成品油税费改革顺利推进的重要保证。要按照转岗不下岗、待安置期间级别不变、合规合理的待遇不变的总体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负总责,多渠道安置,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协调和支持,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各地要锁定改革涉及的征稽收费人员数量,严格把关,防止突击进人。 对公路养路费征稽人员的安置措施:一是交通运输行业内部转岗;二是税务部门接收;三是地方人民统筹协调,多种渠道安置改革涉及人员。 人员安置工作指导意见由交通运输部会同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制订,报院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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